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於周四(22 日)繼續宣判,指海事處在審批圖則及穩性計算時,未能察覺船體結構與圖則不符,揭示處方系統存在缺陷,而海事處亦承認驗船人員警覺性不足,須加強培訓。
惟家屬方期望海事處隔年檢船時核對圖則,確保結構與原本設計相符,官認為是要求「以近乎完美的標準檢查」,忽視了驗船人員的工作量及所耗費的時間,不可行、亦不切實際。有家屬聞言拍抬,其後集體離庭。
官在家屬缺席下總結指,儘管缺少水密門加快南丫四號下沉,但這並非設計出錯,亦沒違反當年任何規例,重申事故最根本的問題是,南丫四號作為以「一艙進水不沉」為標準的船隻,在事故中被撞穿兩艙。
另外,官指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在死因研訊及 2013 年委員會上的證供有重大差異,無法以「記錯」或誤會作解釋,懷疑他作假證,將事件轉交律政司跟進。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會研究死因裁判官的裁斷和相關資料,再決定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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