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員向建設銀行及按證公司借逾 500 萬元按揭貸款,購買天水圍私樓,涉沒通知單位的佔用情況有變,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四(17 日)於區院再訊,兩被告擬不認罪。首席法官高勁修排期明年 8 月 6 日預審,並於 10 月 4 日開審,預時 4 天。
控方預計有 6 名市民證人,另有 4 名警員、1 名入境處人員、1 名稅局人員作證。辯方不爭議兩被告錄影會面的自願性。警方早前表示,兩警員已被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名警員向建設銀行及按證公司借逾 500 萬元按揭貸款,購買天水圍私樓,涉沒通知單位的佔用情況有變,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四(17 日)於區院再訊,兩被告擬不認罪。首席法官高勁修排期明年 8 月 6 日預審,並於 10 月 4 日開審,預時 4 天。
控方預計有 6 名市民證人,另有 4 名警員、1 名入境處人員、1 名稅局人員作證。辯方不爭議兩被告錄影會面的自願性。警方早前表示,兩警員已被停職。
宏福苑大火後需進行加固工程,3 名工人涉在宏泰閣一單位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案件周四 (17 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押後至 12 月 10 日再訊,以待控辯商討及提供法律意見。
第三被告張博凱申請保釋,控方反對;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拒絕申請。3 名被告繼續還押候訊。官強調本案應從速處理,希望下次提訊可得悉被告的答辯意向。
筲箕灣周二(15 日)凌晨有一名女途人疑遭非禮及箍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9 歲男子,案件周三(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林子康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若非有人及時制止,後果難以想像,判被告即時監禁 4 周。
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當時被事主身穿迷你裙吸引,欲上前搭訕,再攬住事主的肩膊並試圖親吻她。事主大聲呼救時,身處附近健身室的途人上前協助事主。
4 名被指「唱高散貨」集團骨幹成員,否認串謀在「萬成金屬包裝」股份買賣中意圖欺詐投資者,包括推高股價造成交投活躍表象然後大量沽貨。案件周三(16 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案件周四續,將開始傳召證人。
控方指,有 38 名交易者透過對盤交易囤積股票及推高股價,首被告的證券戶口在股價大跌前拋售 168 萬股,次被告任唯一董事的公司曾購入 800 多萬股。第三被告則持有「萬成」的重要文件,包括支票存根、期權持有人資料等,可推斷他與「萬成」有緊密關係。
香港本月有多個珠寶首飾展,一名斯里蘭卡商人上周日(13 日)報案,指其攜來參展的珠寶在赤鱲角富豪機場酒店大堂失竊,事後 32 歲北非男子被捕,控罪指他涉盜竊 1,074 粒顏色寶石,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 11 月 11 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44 歲水警及 46 歲女子,被指今年 5 月兩度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襲擊一名外籍女傭,令事主頭、手受傷。兩人共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三(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新增 14 項控罪,以及修訂原有兩項控罪,指兩人今年 3 至 5 月期間,先後 16 次襲擊該外籍女傭。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雙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1 月 18 日,期間兩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巴基斯坦裔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後被起訴。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但否認襲警罪,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二天審訊。
報稱受襲警員否認曾主動觸碰被告,辯方播放 3 條涉案片段後,他則改稱同意曾觸碰被告,但否認有推對方。辯方指出,當時是警員「篤」及推被告,施襲者實為警員。警員指「同意有掂、有篤,但當時我冇推佢」,解釋因不想對方再向前走,以及準備拘捕。
另外,控方原擬傳召一名當日在場的意大利裔證人來港作供,但控辯商討後決定毋須傳召。該男子庭外稱,早前受傷須縫 19 針,但仍自費來港作供,因自覺有責任亦因熱愛香港。裁判官周四將決定表證是否成立。
35 歲醫療助理涉今年一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摸女同事臀部,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原定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承認其行為有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可給予機會,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官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案件押後至 10 月 8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 4,500 元保釋,每周五到警署報到、不得返回律敦治醫院。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三(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一度追問事主經期情況,官打斷:「唔知你憑咩問呢個問題,佢答案你冇得質疑」。
辯方指消防員被告跟事主聊天,YouTuber 被告則與事主看電視、玩遊戲「摵手臂」,不涉性交及襲擊,事主一概不同意。事主完成作供,官向她說無論結果如何,最重要學到好好保護自己身體,「唔應該隨隨便便同陌生男子開房傾偈。」
33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於 2022 年向香港科技大學虛報學歷,獲取錄就讀碩士課程。她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三(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2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指,本案最大求情因素為被告坦白承認控罪、沒有刑事定罪紀錄,然而其行為非常自私,所付出的代價屬咎由自取,也影響相關大學在國際上辛苦建立的地位及聲譽,衝擊制度。官認為,雖然其行為沒有剝奪他人機會,不構成加刑因素,但沒有特別情況需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