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外科專科醫生謝得言,被指 2024 年 1 月,在中大醫學大樓授課時偷拍女學生,他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窺淫罪」,官押後至 1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以 1 萬元擔保外出。
案情指,被告授課時被學生目擊偷拍裙底,事主查看被告的手機,找到一段拍攝她裙底的片段。被告被捕後拒絕提供手機密碼,但閉路電視拍到他趁事主挨前,拿手機伸前,朝向事主的裙子後方。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外科專科醫生謝得言,被指 2024 年 1 月,在中大醫學大樓授課時偷拍女學生,他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窺淫罪」,官押後至 1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以 1 萬元擔保外出。
案情指,被告授課時被學生目擊偷拍裙底,事主查看被告的手機,找到一段拍攝她裙底的片段。被告被捕後拒絕提供手機密碼,但閉路電視拍到他趁事主挨前,拿手機伸前,朝向事主的裙子後方。
前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於 2015 年涉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珈球,放在私家車內殺害妻女,被裁定謀殺罪成。許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許否認兩項謀殺罪受審,周二(14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 41 日審訊。陪審團於早上退庭商議,近 4 小時後,一致裁定許金山謀殺妻子黃秀芬、次女許儷玲的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祁彥輝稱,陪審團裁定許兩項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坐在被告欄的許金山聞判時望向陪審團的方向,表現平靜。官亦問許有否任何發言,許稱沒有(no, my lord),其後由兩名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囚室。
法官在最後感謝陪審團連日的參與,稱本案審期長且證據複雜,終身豁免各人再擔任陪審員,亦提到,希望他們從中理解陪審團制度對香港司法的重要。
2024 年 10 月,64 歲退休婦被指在荃灣一帶,用剪刀割爛逾 50 張慶祝國慶 75 周年橫額或海報,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刑事損壞等 9 罪,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案件周二(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撤銷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等 3 罪,被告承認其餘 6 項刑事損壞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不斷聽到聲音「叫佢劃啲橫額」,她抵受不住聲音而犯案,無跡象顯示案件涉及政治,純粹因被告沒定時覆診、服藥而病發。辯方又指,報告建議判處 3 個月醫院令,被告已還押 3 個月,病情好轉,「佢需要嘅唔係懲罰,佢需要係治療」,冀即時獲釋與家人團年及出席兒子婚禮。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案發時㩦剪刀,非「赤手空拳」,又指相信家人努力照顧被告,「但顯然佢哋嘅努力都不足,否則被告亦都唔會干犯本案」,下令再索精神科報告,了解被告最新病情,押後兩周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8 日審訊,黎第 26 日作供。
就「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黎於 2019 年曾推「撐小店」廣告活動,辯方展示《蘋果》工作平台 Slack 紀錄,顯示黎當時不在港,會議由張劍虹主持。黎又指,建議由員工提出,否認在其他渠道向張表示支持提議。案件周四(16 日)續審。
9 個月大男嬰於 2019 年 2 月,在油塘油翠苑一單位內昏迷,送院不治。事隔逾 5 年,任職警員的 42 歲男嬰父親被控虐兒。他否認控罪,原定周一(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中段陳詞。
甫開庭,辯方指索取指示後,確認不作中段陳詞,暫委裁判官莊靜慧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再表示被告決定不作供、不傳證人。官遂押後 2 月 7 日處理結案陳詞,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已判囚,餘下 3 人周一(13 日)在區院認罪,還押至 1 月 23 日判刑。至今共 12 名白衣人罪成。案情指,3 名被告分別被指曾揮拳襲擊、在月台聚集、擲物、手持藤條進出車廂及揮向閘內人等。
控方在 3 人被裁定罪成後透露,他們均報稱沒三合會背景,但涉及 3 至 9 項定罪紀錄,包括管有危險藥物、刑事恐嚇、刑事毀壞等。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在月台是想分隔兩班人,欲調停雙方、平息衝突;強調被告的角色為「追隨者」,並非主導者、指揮者。
法官謝沈智慧一度關注,稱「如果我話呢件案嚴重之處係早有預謀,會咁啱著晒白衫,咁啱攞藤條,其他人又攞藤條,咁啱佢又戴手套去?」辯方回應稱明白,沒有陳詞。
報稱公務員的一男一女,被指 2024 年 10 月,在香港鯉魚門廣場 1 樓惠康偷竊意粉、果汁、香蕉等總值約 59 元貨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周一(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3 月 11 日再訊,以候控辯雙方商討控罪。二人准以 500 元擔保,期間須居於報稱住址等。
港大繼經管學院後,有其他學院的碩士課程亦涉出現假學歷。28 歲內地女子,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4 年,欺騙入境處及港大,聲稱自己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其後獲港大取錄修讀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被起訴「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 3 罪。案件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原被起訴 1 罪,該罪涉及為在香港取得入境證而欺騙入境處;周一控方新增兩罪,指女子涉欺騙港大,並藉此獲得證書。案件准押後至 2 月 14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20 萬元現金擔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8 日審訊,黎第 26 日作供,他早上獲准留在法庭內閱讀工作平台 Slack 的紀錄,下午由辯方就相關對話提問。
針對《蘋果》開拓收費訂閱模式,Slack 對話紀錄顯示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曾建議需提供「有立場的新聞式專欄」及「獨家專題專訪片」。黎在平台回應屬好建議,並認同「專訪和專題片的重要性愈來愈大」。他在庭上否認提供編採指示,稱僅對相關建議表示同意。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