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港人被「賣豬仔」,經泰國被誘拐到詐騙園區。32 歲女子涉嫌誘騙兩名年介 21 至 23 歲的事主到泰國,令兩人被送往緬甸的詐騙園區,家人早前向犯罪集團交出贖金後,兩事主獲釋,上周返港。該女子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周四(1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3 日再訊,以待繼續調查。辯方有保釋申請,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被告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多名港人被「賣豬仔」,經泰國被誘拐到詐騙園區。32 歲女子涉嫌誘騙兩名年介 21 至 23 歲的事主到泰國,令兩人被送往緬甸的詐騙園區,家人早前向犯罪集團交出贖金後,兩事主獲釋,上周返港。該女子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周四(1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3 日再訊,以待繼續調查。辯方有保釋申請,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被告期間還押。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原審獲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提出上訴,高院裁定原審裁決有悖常理,撤銷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繼續處理。
案發時為學生的被向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案件周四(16 日)在高院原訟庭處理。學生一方認為,本案是在「盧建民案」之前發生,將案件發還原審繼續處理會構成不公。法官郭啟安質疑,判詞已處理相關問題。
官重申,此類案件性質嚴重,「唔係講緊超市偷一粒糖或者朱古力,係喺社會咁亂嘅情況,仲出嚟參與破壞社會安寧嘅行為」,需要使用正確法律原則去處理,「如果(原審)當初係錯嘅話,我睇唔到有咩理由唔撥亂反正」,即日拒批證明書,稍後頒下理由書。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9 日審訊,黎智英第 27 日出庭作供,辯方上午完成主問,由控方開始盤問。法官李運騰關注盤問所需時間,指他 5 月有另一宗長審訊要處理。控方預計需時 10 至 15 日,相信在 2 月第二星期能完成。
黎早上在辯方提問下確認,他在 2020 年 12 月先後被控欺詐及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拒保釋須還押。他在同月 23 日一度獲高院以嚴謹條件批准保釋,但約一星期後遭終院撤銷保釋,還押至今逾 4 年。辯方指黎還押兩日後,《蘋果》刊出報道〈黎智英:無畏無懼 繼續戰鬥 子送《蘋果》懲教退回〉,黎確認曾透過律師傳遞訊息,欲安慰及鼓勵同事,又指用到「繼續戰鬥」字眼,因當時對《蘋果》來說,「經營幾乎就是繼續戰鬥」。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確認介紹美前官員予蔡英文認識 支付訪台及顧問費 官關注為何非由台府支付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三(15 日)向立法會交代,近 5 年有 61 宗政府被指稱過度限制人權的司法覆核案,47 宗已有判決;當中 42 宗政府勝訴或申請人撤回訴訟,其餘 5 宗政府敗訴或與申請人和解。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關注,未來會如何要求明知勝算不高仍堅持上訴的官員問責。林定國強調法律原則不是「非黑即白」,需考慮公眾利益、分配公共資源等,勝算不是唯一考慮,而「作為負責任政府」需據理力爭、堅持到底,通過上訴取得具權威性的終局定斷。
葉劉發言時提及最近政府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的同志平權案,指政府聘英國御用大狀、資深大狀,「我知政府未必願意講,但係如果幾百萬可以埋單(訟費)呢,就即係有點意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2022 年分別被判監禁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三(15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律政司代表、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指,承租人的任何公司佔用處所都須要申請牌照,被告有披露責任,卻隱瞞「力高」存在。她又指,承租人獲科技園公司批准以優惠地價租地,因此屬「特殊租契」。惟法官指承租人投資金額巨大,計劃同時促進香港經濟發展,質疑非僅對承租人有利。
楊美琪又指,黎是「作出指示及決定的人」,利用「蘋果印刷」犯案。法官關注,按律政司此說法,黎與「蘋果印刷」應屬「共同犯罪」,但後者沒被控。楊指,黎幕後控制涉案公司,舉例在洗黑錢案,涉事公司也不會被起訴。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將於 6 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案件本周一因陪審員不適押後,周三(15 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踏入第 35 天審訊。
控方繼續播放首被告何卓為的錄影會面片段,何供稱借用單位給「山雞」(被指為次被告)使用,警員詢問有沒有目睹山雞在單位製造粉末,何答稱「冇」,後來補充見過山雞與他人混合化學物時使用黃色粉末,估計對方製作爆炸品。
何卓為在錄影中強調,透過新聞才得知明愛醫院發生爆炸案,指沒有參與製作炸彈、「唔關我事嘅」。他並稱,看到「山雞」事後在 Telegram 群組說「我搞掂咗」、「個煙彈成功咗」,因此相信對方有份製作及放置在明愛的炸彈。
第 33 天審訊|首被告錄影會面稱僅提供單位 曾收數千元為存倉費 否認與爆炸案有關
(第 34 天審訊因陪審員不適,開庭不久後休庭)
29 歲男子涉於去年跟蹤心儀前女同事,判囚 8 周。他在出獄後涉再度跟蹤同一名女同事,於上周五承認一項遊蕩罪,判囚 2 個月。
案情提到,被告於 2023 年向事主表白但被拒,自 2024 年 1 月起跟蹤事主回家。事主又曾於辦公室附近的山坡上發現疑似鏡頭及太陽能板裝置,懷疑與被告有關遂報警。
女事主周二(14 日)入稟區域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跟蹤她,另要求被告遠離事主居所或工作地點至少 100 米,並要求賠償。
一家四口涉在 2023 年元朗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種票」,被廉署起訴「明知自己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在選舉中投票」、虛假陳述等共 6 罪,案件周四(1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4 人沒有律師代表。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押後至 3 月 19 日,以待被告聘請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各自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24 歲男警涉向 3 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個人財務狀況,誘使對方批核貸款,涉案金額共 105 萬元。男警被控 3 項欺詐罪,周三(1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沒律師代表,並否認控罪。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關注被告有否還款,被告答,「還到一半途中被捕」。官聞言稱,「咁點都要還㗎……有咩關係?」被告透露已還款約 40 萬元,官指「即係差 70 萬左右啦」。
官將案件定於 2 月 11 日審訊,另指被告「仲有 70 萬未畀」,准予保釋,但將保釋金由 7,000 元增加至 70 萬元,著被告「交咗先好走」。被告其後步入被告欄內的羈留室。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2022 年分別被判監禁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和判刑提上訴,周二(14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上訴方指,涉案「力高」公司與報紙業務相關,並非「佔用」處所,而是「共用」處所,因此毋須領取牌照,黎智英、黃偉強亦沒有披露責任,又指租契並不要求整個土地用於出版、印刷報紙等指明用途。另外,上訴方指黃偉強已服刑完畢,故放棄判刑上訴。
律政司一方則指,「蘋果印刷」多次為不同公司申請牌照和續牌,但不包括「力高」,又指不論是佔用或共用處所,都應該申請牌照,而「力高」沒有牌照,就屬違反租契,重申承租人有披露責任。案件周三(15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