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工頭,被指去年初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他早前否認 4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 3 項罪成,還押至今( 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表示,被告行為破壞香港良好的廉潔社會風氣,但考慮到兩名僱主對其評價正面,判囚 10 個月,另下令歸還共 1.74 萬元涉款。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2 歲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工頭,被指去年初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他早前否認 4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 3 項罪成,還押至今( 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表示,被告行為破壞香港良好的廉潔社會風氣,但考慮到兩名僱主對其評價正面,判囚 10 個月,另下令歸還共 1.74 萬元涉款。
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其中兩案今( 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提訊,控方要求將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與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5 人的案件合併。法官高修勁聽取各方陳詞後,指兩案被告對曾否發生暴動持不同立場,貿貿然將兩案合併,其中一案的審期將增加 60 %,對被告構成不公,終駁回合併申請,下令兩案如期下年開審,期間批准各被告繼續保釋。
2019 年 6 月 12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24 歲電梯技工被指當日襲警,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一個月。他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上訴,法官張慧玲周五(6 日)駁回,指原審分析合情合理。上訴方質疑原審裁判官不信警員誣陷被告施襲,是「稀釋了控方舉證責任原則」,但法官認為其考慮有客觀環境證據支持,裁定控方已成功舉證,被告須即時服刑。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裁決當日,一對男女被指旁聽時作出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六旬婦人獲准保釋,營運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男被告另涉一項煽動罪還押,今(6 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聽畢被告陳詞,指考慮到《國安法》第 42 條,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批出保釋。被告散庭前與旁聽人士揮手。
2019 年 12 月,粉嶺公路發生九巴嚴重車禍,一名傷者相隔兩年多,周四(5 日)入稟高院,向九巴及涉事車長追討賠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
46 歲 CID 女警聲稱急需替人還債及應付婚姻訴訟,先後借出兩個銀行戶口供另一男子,用作處理共 53 萬元海外電郵騙案得益,以換取約 4 萬多元報酬、未經許可向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共逾 100 萬元,以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 6 萬元貸款。
一名男售貨員涉嫌於去年 11 月,在社交平台 Telegram 煽惑他人於港島慢駛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控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等兩罪。案件今 (5 日)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6 月 20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2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2019 年 8 月,有人於網上發起「全港超幽佈施祈褔除惡盂蘭燒衣晚會」,有示威者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燒衣及撒溪錢。警方事隔逾一年半作出拘捕,其中兩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受審,今 (5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候判。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指,兩名被告「假借祭祀為名、行抗議之實」,一早得悉現場為非法集結,仍然選擇停留,壯大集結者聲勢。案件押後至 5 月 19 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勞教中心報告及背景報告。
前年 4 月,一名大專男生在葵涌警署附近攜有兩支汽油彈被捕。他辯稱當時正運送紅酒,不知道膠袋裝著汽油彈,指稱被一名警長設局陷害。男生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案件今 (5 日) 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患子宮頸癌,他為幫補家計才犯案。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指,被告因金錢利益犯案並非減刑理由,亦不信納辯方聲稱中圈套的說法,只能說他並非領導者,判處 14 個月監禁,並拒絕讓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32 歲地盤工人被指在網上揚言用暴力達成訴求,被警方搜出在藍田住所內有炸藥原料及 580 發槍彈,被控管有炸藥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案件今(5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稱尚未收齊控方文件,申請押後至 7 月 5 日再訊,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批准。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