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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懲教助理涉容許在囚人士 透過職員電子手帳尋人取煙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前懲教助理涉容許在囚人士 透過職員電子手帳尋人取煙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一名時任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容許一名在囚人士,使用其職員電子手帳,取閱懲教署機密資料,以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索取香煙,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四(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本案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獲准以 5,000 元保釋外出,另不得離港、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交出旅遊證件。

懲教署口頭回覆查詢稱,被告已離職,並指基於私隱,不便透露被告是被革職抑或自行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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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騙OT津貼 押後再訊 控方指辯方索內部或機密資料

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騙OT津貼 押後再訊 控方指辯方索內部或機密資料

56 歲退休總督察涉於 2019 年 8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訛稱有 7 日超時工作參與「踏浪者行動」,以虛假文書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三(2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辯方早前要求索取 13 份文件,當中部分為內部或機密資料,需時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向辯方披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遂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14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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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 騙7日超時工作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56歲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 騙7日超時工作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56 歲退休總督察涉於 2019 年 8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訛稱有 7 日超時參與「踏浪者行動」,以虛假文書騙取逾時工作和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三(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

辯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文件,包括警方內部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警方 6 月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被告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警方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按既定機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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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涉洩考試題目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轉介區院

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涉洩露考試題目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轉介區院
德信學校前校長被指與補習社串謀,在考試前洩露小五及小六的考試及測驗題目,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與補習社董事兼股東被控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五(23 日)提堂。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批准案件轉交區域法院。二人續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押後至 7 月 11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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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呃OT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ab_56歲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呃OT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
56 歲退休總督察涉於 2019 年 8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以虛假文書詐騙逾時工作和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三(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指,被告暫毋須答辯,雙方同意將押後至 8 月 2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被告准以 1 萬元現金擔保,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在報稱地址居住,另獲批於本月 8  日至 9 日短暫離港。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被告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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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16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6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9/5),第 59 日審訊:
法庭處理「共謀者原則」的法律爭議,控方首度指出,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已涉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共謀者當時的言行,亦可用作起訴各被告干犯本案控罪。辯方指出,控方引用公職行為失當是極其不公。法官質疑,若按控方說法,人們一生都要「凡事小心」,因為只要說了出口,說過的話「餘生都可以用來控告」。

周三(31/5),第 60 日審訊:
控辯繼續就「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陳詞,法官陳慶偉要求控方交代其指稱各被告加入串謀協調的時間。辯方指出,控方引用的美國上院法院案例,並沒分析如何應用「共謀者原則」,因此對本案沒約束力。

周四(1/6),第 61 日審訊:
控方應法官要求,書面交代指稱各被告,以及黎敬輝、蔡澤鴻與郭榮鏗 3 名被指為共謀者,加入本案串謀的時間點。鄒家成一方指控方列「一堆日子」供官選擇,做法不可接受。吳政亨一方指吳沒意圖加入戴耀廷的串謀。黃碧雲、林卓廷、鄭達鴻及梁國雄的代表大狀,則指控方應用「共謀者原則」的證據不足。

周五(2/6),第 62 日審訊:
法官裁定「共謀者原則」不適用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前共謀者的言行。換言之,該日期前被指為共謀者、屬「傳聞證據」的相關言行,可用作證明言行曾經發生,但控方不能將內容當成事實依賴。黃碧雲、林卓廷及何桂藍等被告的代表大狀指,將就「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陳詞。案件下周四(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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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法官令控方交代各被告、被指共謀者加入串謀日期 辯方指控方案例沒約束力

47人案|第60日審訊 官下令控方交代各被告、被指共謀者加入串謀協議日期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31 日)展開第 60 天審訊,控辯繼續就「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陳詞。法官陳慶偉甫開庭,要求控方交代其指稱各被告加入串謀協調的時間,並需整理成列表,限周四(6 月 1 日)遞交。案件周四續審。

控方早前指出,本案的串謀在 2020 年 1 月飯局形成,陳慶偉數度追問,如果法官不同意該日期,控方認為的下個日期為何,主控周天行先後回答同年的 3 月 25 日及 6 月 8 日,指分別是公民黨召開記者會,以及趙家賢向戴耀廷索取各區協調協議文件最終版本的時間點。

辯方指出,控方引用的美國上院法院案例,並沒分析如何應用「共謀者原則」,因此對本案沒約束力。法官又指若按控方說法,人們需慎交朋友,否則朋友日後犯事,不論先前的交往如何清白(innocent),二人聯繫的言行都會變成有罪。官要求控方周四再作回應。

周一報道:
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首提公職行為失當 指應考慮《國安法》前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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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首提公職行為失當 指應考慮《國安法》前言行

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首提公職行為失當、應考慮《國安法》前言行 官質疑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9 日)展開第 59 天審訊,處理「共謀者原則」的法律爭議。控方首度於庭上指出,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已涉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共謀者當時的言行,亦可用作起訴各被告干犯本案控罪。

法官質疑,控方在審訊逾 50 日後才首次提出,又舉例問若按控方說法,人們一生都要「凡事小心」,因為只要說了出口,說過的話「餘生都可以用來控告」;控方回應,需視乎串謀罪行是否持續。

官又指,即使不引該原則,憑區諾軒等的證供,已足以顯示串謀範圍及程度;控方稱,引用原則並採納相關言行為證據,可證明控方主張的真確性。辯方則指出,控方引用公職行為失當是極其不公,因為若辯方早知,一開始就會以此為基礎抗辯。案件周三(31 日)續審。

第 58 日審訊報道:
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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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涉查販毒案時揑造搜屋紀錄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罪 官指一時大意疏忽非不可能

4警涉查販毒案時揑造搜屋紀錄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罪 官指一時大意疏忽非不可能
隸屬屯門總區特別職務隊的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 2018 年調查販毒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4 人周五( 28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供稱因無油而改用另一車輛到疑犯家中搜屋,車輛進出紀錄及有警員翌日入油的證據,均支持被告說法;加上疑犯被捕後由警員看守,相信其護照是搜屋後帶返警署放入犯人財物表。

裁判官又指,被告能繪畫疑犯住所的草圖,認為他們接受廉署調查時緊張屬人之常情,收到控方文件後才憶起案中細節亦合理。雖然被告承認沒於調查報告提及換車一事,但他們搜屋時沒發現,加上已在疑犯身上搜獲毒品,裁判官認為被告一時大意,在無助案件的事情上有遺漏並非不可能,裁定 4 名被告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認為被告自招嫌疑,故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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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環主任涉優待應徵者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7人不認罪明年8月開審

8食環主任涉優待應徵者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7人不認罪明年8月開審

廉政公署去年落案起訴 8 名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指他們涉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優待部分應徵者,令其遴選面試分數獲上調。8 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其中 7 人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8 月 20 日開審,預計需時 12 天作中文審訊。控方透露,有被告將爭議其警誡供詞招認,審訊時須播放逾 200 分鐘錄影會面片段。控方亦會傳召 25 名廉署人員,及 5 名市民證人作供。餘下一名被告表示,需時再考慮答辯意向,法官高勁修將其案件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8 名被告均續准保釋候訊。 8 人涉優待應徵者、調高面試分數 8 名被告依次為羅世華(60 歲)、李達釗(61 歲)、戴焯輝(59 歲)、易錦添(61 歲)、麥偉忠(59 歲)、鄧永平(64 歲)、黃偉雄(59 歲)及陳江松(64 歲)。羅世華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另 7 人則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除黃偉雄外,其餘 7 人案發後已相繼退休。 控罪指,8 名被告於 2019 年 7 月 11 日至 8 月 20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