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潑水節|3男向警員記者射水判囚28日 官指警員須受保護及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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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潑水節|3男被指向警員記者射水6罪罪成 官:行為超越可接受標準

九龍城潑水節|3男被指向警員記者射水6罪罪成 官:行為超越可接受標準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周三(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3 名被告還押至 11 月 1 日判刑。 裁判官陳志輝指,被告必然知悉警員及記者的身分,尤其 3 名輔警身穿軍裝,當日在場維持秩序。即使兩名男警戴上花圈、臉塗上粉末,他們僅站在商舖門外,手上沒有持水槍或器皿玩樂,明顯不是參加者。 官強調,沒忽視本案在潑水節發生,而潑水有祝福的意思,但被告近距離、明顯有意圖向各事主的眼、耳、面部等位置射水,行為必然超越潑水節一般可接受的標準,「粗野嬉戲」、「玩吓」等形容並不適用,裁定被告蓄意向事主施加武力。 官指作供被告多次迴避問題 裁判官陳志輝裁定 10 名控方證人盤問下沒有動搖,均為誠實可靠證人。第三被告袁子健有出庭供稱,案發時看不到任何橫額,着市民不要向警員、記者射水,亦沒有人警告;又指警員當時戴上花圈、臉塗上粉末,認為他們有份參與活動,射水是送上祝福。 官拒納袁供詞,例如他稱不知道 TVB 記者的身分,但又稱知道攝影師手持大型攝影機;且記者曾邀請袁及其他人向他射水,以增加攝影效果,因此袁不可能不知道其身分。 至於 TVB 記者當時身穿寫上「PRESS(記者)」雨褸,袁稱以為是寫上 「PASS」, 「即係我以為件雨褸合格」。官提到,袁庭上改稱是 IVE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畢業,不是大專畢業,直言「很難想像 IVE 畢業不知道 press 的理解」。 官又稱,袁曾就水槍的狀態提出不同版本,一時稱射出水霧,一時稱射出水柱,但錄影會面下卻指水槍不能射水。官認為袁沒有說出事實真相,多次迴避問題,拒納其證供。 官:輔警穿軍裝明顯非參與者 就 3 項襲警罪,官指 3 名輔警均身穿軍裝,要當值維持秩序,明顯不是參與者。即使兩名男輔警戴上花圈、臉塗粉末,他們僅站在商舖門外,手上沒有持水槍或器皿玩樂,明顯沒參與潑水活動。 就辯方批評,警員當時沒阻止被告射水、沒向上司匯報,記事冊亦沒有紀錄,官反駁,沒向上司匯報或記錄, 不代表被告沒犯案,兩者沒有關係,亦不會削弱控方案情。裁判官又指,雖然警員言語上沒阻止,但畫面顯示警員曾舉手示意。 至於辯方指警員當時不認為屬襲擊,官認同控方所指,警員未必了解自身權利,沒細想被告的行為會構成罪行,提到當事人為輔警,「可能對相關法例不了解」。 官:行為超越潑水節一般可接受標準 至於襲擊 TVB 記者、攝影師的控罪,官指他們明顯是工作中的記者、非參加者,被告近距離向他們的頭、頸等位置射水。而記者離開該處後,被告仍跟着他們,甚至向其衣領射水。攝影師亦稱被曾維誠用手肘撞其左膊。 … Read more

警司陸振中涉酒後駕駛、襲擊下屬 途人指被告大叫「你走啦、我死我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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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男涉闖高院職員通道圖襲法官 被判3個月醫院令

36歲男涉闖高院職員通道圖襲法官 被判3個月醫院令

一名 36 歲男子涉於今年 4 月,闖進高等法院職員通道,企圖襲擊法官,終被保安制服。該男子被控「侵入公職人員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及襲擊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早前為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辯方周二(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指,被告不同意報告所指其患有精神病,認為毋須判處醫院令,期望可判處短期監禁。

暫委裁判官葉成林同日判刑,指報告顯示被告患有妄想症,因病干犯本案,認為被告須接受醫療協助,亦看不到原因不跟從報告建議,遂判處 3 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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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陸振中涉強逼女下屬口交等 在場同僚供稱被告曾叫女事主喝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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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潑水節|3男被指向警員記者射水 第三被告供稱射水為祝福、洗走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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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陸振中涉強逼女下屬口交等 辯方質疑事主阻被告醉駕遭推跌、拔車匙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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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8.4-1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8.4-10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反恐首案;潑水節襲警案;街頭奏《願榮光》判囚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辯方結案指黃振強非誠實可靠 「勇武唔代表係殺人犯」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辯方上周開始結案陳詞。指從犯證人、自稱「屠龍」隊長黃振強的證供不可信,指他作供時砌詞狡辯,是「好識得利用人」的機會主義者;又指他漠視「屠龍」不用槍、炸彈的共識,私下策劃殺警行動,隊友蒙在鼓裡、成「替死鬼」。 辯方又指,「屠龍」成員是勇武派,但「勇武唔係等於想殺人、勇武唔代表係殺人犯」,指 2019 年時不少人仇警,但串謀殺警是另一回事,「屠龍小隊」示威時使用汽油彈,亦不能與炸彈殺警相比;而即使黃振強有份參與串謀,亦不代表其他「屠龍」成員有參加,「香港係冇連坐法的」。 針對各被告的證據,辯方指不否認被告張俊富參與暴動,但不代表有參與本案涉放炸彈、謀殺的嚴重罪行。張銘裕則即使曾參與軍訓、試槍,當時串謀計劃尚未形成,故不屬本案串謀之事。至於嚴文謙,辯方指在過往的行動中,嚴多次缺席,例如表示「陪緊條女」、「要返屋企呀」等,及至 12 月 8 日行動前,嚴又一度表示「會遲到」、「唔得閒」,隨後遭黃及隊友埋怨才現身。案件周一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涉街頭奏《願榮光》 七旬翁認無牌演奏及籌款囚18日、充公二胡 2023 年 9 月至 10 月期間,七旬翁李解新被指在觀塘、葵涌等地,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及籌款等 12 罪,周二(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 8 罪,餘下 4 罪存檔法庭,被判監禁 18 日。案情提到,國安處展開「先發制人」的調查,暗中觀察被告,並一度以煽動罪拘捕他。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就同類案件受審時干犯本案,顯示非單一事件,斥他冥頑不靈。另外,控方指被告有機會「死心不息」犯案,申請充公在住所檢取的二胡獲批。 九龍城潑水節|3男被指射水襲擊警員及記者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三(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涉案輔警盤問下確認,當日身上戴著擴音器,但沒警告現場人士,且一直面帶笑容;並同意當時感覺不到有惡意針對,亦同意是與市民打成一片、與民同樂。他指,當日沒有於記事冊紀錄事件,因潑水代表祝福,「當初冇諗到會牽涉到呢個情況 ,過咗一兩日沉澱返,覺得呢個情況唔 OK」。他又指,現時認為「咁樣潑警察,咁樣用水槍射警察,係一個襲警行為」。 控方傳畢證人,官裁定表證成立,除第三被告將作供,另外兩人不作供、不傳證人,押後至 8 月 23 日續審。 … Read more

認向3女途人下身潑液體 56歲男子普通襲擊罪成囚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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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咬甩趙家賢耳囚14年半 上訴得直減刑半年 判詞:原審刑期絕不為過 但陳已賠償可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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