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特首選舉遲交文件 高院指李無得益、准免刑責 惟須付 6.4 萬元訟費

李家超特首選舉遲交文件 高院指李無得益、准免刑責 惟須付 6 萬元訟費
2022 年 4 月,特首選舉唯一候選人李家超,遲交 3 份支持同意書,包括香港乒乓女隊主教練李靜、立法會議員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涉違反選管會規例。根據條例,違規者可處最高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李家超入稟要求豁免刑罰,周四(18 日)獲高院批准。

高院法官歐陽桂如指,李違反規例的程度並不嚴重,是因疏忽造成,不足以令人懷疑李或其選舉辦的真誠。李也已盡早改正,亦無因此獲益。判詞亦指,李向法庭申請豁免,理應支付訟費,在李不反對下,法官下令他支付 64,289 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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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旁聽師」涉煽動案被捕五旬漢 否認西九法院外阻差辦公 准保釋候審

曾於「旁聽師」涉煽動案被捕五旬漢 否認西九法院外阻差辦公 准保釋候審
2021 年 12 月下旬,五旬漢疑因目睹 13 歲男童在西九法院外被截查,涉嘗試介入,被控阻差辦公;他 2022 年亦於「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捕。

五旬漢周四(18 日)在西九法院否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案件押後至 11 月 14 日進行兩天中文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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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原定求情 因外聘主控官無現身押後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原定求情 因外聘主控官無現身押後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及曾透露想尋死的妻子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後來控方接納承認誤殺。

高院法官黃崇厚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原定周三(17 日)下午聽取求情,但外聘主控官沒按時出庭。法官形容情況「意想不到」(extraordinary)。書記致電主控官,她稱能於周四(18 日)同樣時間處理本案。法官遂押後案件至周四再作求情,並對辯方代表大律師張耀良說「(主控官)欠你及你的當事人一個道歉」。

律政司指不就個別事件作評論,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所有外判大律師和律師的工作表現,如認為有違專業,會按相關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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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店「Hk9cake」2 職員遇襲 控方擬改控 37 歲被告更嚴重傷人罪 將轉區院審

黃店「Hk9cake」2 職員遇襲 控方擬改控 37 歲被告更嚴重傷人罪 將轉區院審
葵涌廣場甜品店「Hk9cake」於 2022 年 2 月,遭多名男子闖入,並用棍襲擊兩店員。一名 37 歲無業男子事後被控兩項傷人罪,案件周三(1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打算把首項傷人罪修訂為較嚴重的「有意圖而傷人」罪(傷人 17),並撤銷第二項傷人罪。案件押後至 8 月 29 日進行轉介文件,以待轉至區域法院審理,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有意圖而傷人」罪循公訴定罪,最高刑罰為判囚終身,而在區院審理則最高可判囚 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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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助理文書主任認總部企圖偷拍女同事沖涼 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海關助理文書主任認總部企圖偷拍女同事沖涼 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33 歲海關男助理文書主任承認在海關總部女更衣室,因好色而企圖偷拍一名女同事沐浴。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裁判官劉淑嫻接納報告建議,周三(1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形容報告內容非常正面,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獲家人支持,建議判中度時數社服令,而被告亦主動尋找專業心理輔導,望法庭考慮初犯、屬單一事件,冀獲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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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兩前空少涉違防疫例 稱探朋友、在外午飯屬國泰電郵容許 控方質疑非真誠相信

國泰兩前空少涉違防疫例 稱探朋友、在外午飯屬國泰電郵容許 控方質疑非真誠相信
國泰兩名前空少涉於 2021 年底從美國飛抵香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探朋友、外出用膳、購物及取包裹,及後確診感染 Omicron,被控違反防疫規例。案件周二(16 日)續審。

首被告黃昱龍作供時承認曾到訪次被告劉諾宏家中,並送禮物。黃解釋自疫情爆發後,國泰開始裁員,他曾情緒低落,而劉曾開導他,故他探訪及送禮物,強調有助自己的「身體及精神健康」,屬於國泰內部電郵中容許的行為。

劉亦認為與父親到餐廳用膳、到 Apple Store 取電話、送黃搭巴士等行為,同樣與他的「身體及精神健康」有關。二人均不認為相關行為屬違規。

控方質疑,二人的行為不屬國泰發出的機組人員通知書所載的「必要活動」,亦非國泰電郵中有助「「身體及精神健康」的豁免活動,又質疑二人並非真誠地相信可做出相關行為。二人全部否認。案件押後至下周五(26 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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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事主朋友覆述案發後對話 辯方質疑與事主庭上說法有出入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事主朋友覆述案發後對話 辯方質疑與事主庭上說法有出入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二(16 日)在高等法院第 7 日審訊。

事主朋友 Rose 今作供,指案發翌日早上收到事主 X 短訊後,陪同前往報警,並於庭上覆述 X 對她講述的案發過程。辯方指其證供與 X 庭上說法不一致,例如 X 說是「男僱主」給她 150 元;但 Rose 稱 X 是說「女僱主」給她 150 元。Rose 又供稱,當時 X 稱主人房內除了她及男女僱主,還有「一名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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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 Spa 涉賣淫案|蔡展鵬認警掃黃時在場 2020 年中起光顧 4 至 5 次 否認有性服務

Viet Spa 涉賣淫案|蔡展鵬認警掃黃時在場 2020 年中起光顧 4 至 5 次 否認有性服務
灣仔無牌按摩店 Viet Spa 涉賣淫案,1 男 3 女否認管理色情場所等 6 罪,周二(16 日)踏入第 6 日審訊。裁判官溫紹明裁定表證成立。

男被告胡炳雄一方傳召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人事及訓練處處長蔡展鵬作供。蔡供稱,2021 年 3 月 19 日身處 Viet Spa,與一名女子在房間中。他指 2020 年中開始,曾 4 至 5 次光顧該店,每次一小時或一小時之內,又指從未接受性服務。辯方問蔡,每次去該店之前,是否相信有性服務,蔡答「我唔認為有」。

蔡接受控方盤問時指,以個人身份到訪該店,與職務無關,對掃黃行動不知情。控方盤問指,並無方法確認處所有無牌照,蔡答「無」;控方亦問及,蔡在店內只問按摩服務的問題,蔡沉默數秒,然後答「可以咁講」。

各被告不作供。案件押後至 9 月 23 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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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售假 MIRROR 門票 20歲男判囚 5 月 官:利用他人欲欣賞演唱會心態犯案

認售假 MIRROR 門票 20歲男判囚 5 月 官:利用他人欲欣賞演唱會心態犯案
本地男團 MIRROR 演唱會一票難求,衍生假票騙案。2022 年 5 月,一名女子以 1 萬元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交收時發現門票疑似偽造,欲對質之際,遭賣家搶去 6,500 元現金。

該賣家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管有虛假文書兩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5 個月,及向事主賠償 500 元。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有預謀,除了涉案兩張假門票,身上還有 4 張假門票,利用別人想欣賞演唱會的心態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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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 Spa 涉賣淫案 官裁表證成立 辯方今午傳蔡展鵬作供

Viet Spa 涉賣淫案 官裁表證成立 辯方今午傳蔡展鵬作供
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 2021 年 3 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1 男 3 女否認 6 罪,周二(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6 日審訊。裁判官溫紹明裁定表證成立。

各被告表示不會作供,但男被告代表律師指,下午會傳召蔡展鵬作供。

此外,控方早上傳召 Telegram 專家、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指 Viet Spa 有一個 Telegram 頻道,該頻道有逾千名訂閱者,其中有帖文錄逾 1.7 萬閱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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