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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被控5項非法籌款 其中2罪成共罰款1800元 陳寶瑩稱政府「陰乾」小團體

社民連街站被控5項非法籌款 其中2罪成共罰款1800元 陳寶瑩稱政府「陰乾」小團體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名義工,被指在 2021 年 7 和 8 月,於旺角擺放要求「釋放政治犯」街站期間,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遭票控 5 項於公眾地方無牌籌款。3 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暫委裁判官曹遠山周四(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就 7 月街站的罪名,陳寶瑩和第二被告罪名成立,分別罰款 1,000 元和 800 元;涉 8 月街站的 3 項罪名則不成立。 裁判官指,本案雖無實際收集款項,但網上支付方式越發普遍,故不可過於狹窄地解讀條例;辯方求情則指被告未造成滋擾,同時沒有人捐錢予街站,「被告冇任何個人得益」。 陳寶瑩於庭外表示,條例僅規管線下籌款,而涉案為網上籌款,強調「法庭方面冇處理到呢個問題」,加上民間小團體依賴市民捐款生存,認為政府「用陰乾嘅方法,用一啲法例殺我哋於無形」。 辯方指條例僅限制實際收集金錢官同意控方指不可過於狹窄解讀 裁判官引述辯方陳詞,解釋條例英文原文所指「collection of money(收集款項)」的意思較窄,僅限制實際收集金錢,邀請法庭接納。官之後再引控方陳詞,指中文譯文準確,立法目的為規管可造成阻礙或滋擾的行為,著眼點並非有否實際收集金錢,而網上支付方式越發普遍,故不可過於狹窄地解讀條例。裁判官同意。 就涉案的 7 月街站,裁判官不接納警員供詞,形容她「不可信」,因在辯方盤問下,就陳寶瑩當日於街站的發言,警員「講唔出任何字眼」,亦無錄影,未能證明陳呼籲籌款。 官指 7 月街站易拉架上有二維碼目的為收集金錢 然而,裁判官強調,7 月街站中的 2 個易拉架分別印有「捐款撐長毛/ Figo / 岑子杰/吳文遠」字眼,以及連接到 Patreon、社民連 Payme、社民連捐款網址的二維碼等,設易拉架正是在公眾地方收集金錢;另外,裁判官指 Patreon 平台運作正常,用戶距離付款僅「one click away(一鍵之遙)」。 至於 8 月街站,裁判官指,陳寶瑩呼籲路人支持街站,惟街站易拉架上無捐款字眼,社民連銀行帳戶號碼等字樣則頗細小,展示目的不明顯。另外,無證據顯示兩次街站有籌款箱,途中亦無人捐款。 就首 2 項涉 7 … Read more

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遭停車場閘門壓斃 勞工處票控僱主等5公司 押後6.8提堂

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遭停車場閘門壓斃 勞工處票控僱主等5公司 押後6.8提堂
2022 年 8 月,一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魏姓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她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落案起訴有關處所的佔用人和死者僱主。

威智護衛有限公司被控 1 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的傳票控罪;奧雅納工程顧問 、莫特麥克唐納香有限公司、BUILD KING CONSTRUCTION LIMITED、SK ECOPLANT CO., LTD 分別被控 1 項「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或物質是安全的」的傳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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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工人測試吊船期間墮斃 2公司及1東主被控共11罪 東主不認罪5.22再訊

兩工人測試吊船期間墮斃 2公司及1東主被控共11罪 東主不認罪5.22再訊
2022 年 6 月 13 日,西半山聯邦花園進行吊船測試,期間懷疑吊船鋼纜斷裂,2 名工人由 20 樓直墮地面,傷重死亡。涉事 2 間公司及東主被票控 11 罪,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一間公司尚未決定答辯方向,另一間公司及東主不認罪,押後至 5 月 22 日再訊。裁判官朱文瀚提醒,有關控罪眾多,一旦罪成可能會判監,建議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索取正式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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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站聲援在囚者 被控「未經准許在政府土地展示海報」 阿牛等3人不認罪

街站聲援在囚者 被控「未經准許在政府土地展示海報」 阿牛等3人不認罪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及另外兩名「民間電台」義工,被指於 2022 年 5 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3 人各被票控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分成 3 宗案件﹐周二(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除曾健成外,另外兩人均有律師代表,3 人都表示不認罪。控方稱,屆時將傳召 10 名證人,包括 9 名食環署職員。裁判官陳志輝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4 日作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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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奏《願榮光》遭控    六旬翁再因奏二胡被控無牌籌款    控方申押後待整理呈堂片獲批 明年 1.3 審前覆核

曾奏《願榮光》遭控    六旬翁再因奏二胡被控無牌籌款    控方申押後待整理呈堂片獲批 明年 1.3 審前覆核
曾在東涌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再因在大圍和中環演奏被控,控方原控以「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早前修改控罪後,改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他否認全部控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整理呈堂片段的謄本。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終批准有關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 1 月 3 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李解新在庭上指,同意將 3 案合併審訊,以節省資源。他一度斥控方「腦殘」,提議案件應馬上進行,指「我不需要謄本,你在庭上播出來就得。」但其後道歉,指自己過於激動。李亦反對案件押後過長,指會令他「精神壓力好大」,又指若被判罪成會上訴,而被判無罪則會申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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