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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與男子認違「起底」禁制令 分別判囚3月及緩刑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與男子認違「起底」禁制令 分別判囚3月及緩刑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別頒下匿名令及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身分。

現因「47 人案」還押、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另一名男子,涉於 2020 年在 FB 發布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相片。兩人承認藐視法庭罪,其中黃之鋒周一(17 日)在高院被判監禁 3 個月;男子則被判監禁 21 日、緩刑 1 年,法官高浩文表示擇日頒下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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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認違「起底」禁令分享警資料 囚21日緩刑一年 官指案件延誤或削法庭執行命令能力

女子認違「起底」禁令分享警資料 囚21日緩刑一年 官指案件延誤或削法庭執行命令能力
20 歲女學生被指在 2020 年 9 月 7 日,在 Facebook 分享載有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的 Telegram 帖文,配上文字「記住唔好 share 出去呀」,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她於案件開審前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周三(12 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21 天、緩刑一年,另下令女生須向律政司支付 3 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4 日)頒下判詞解釋判刑理由,指本案有延誤,近乎必然削弱法庭執行命令的能力,事隔數年才執法或會被視為不必要,故此有需要將延誤納入判刑考慮。法官又強調,服從法庭命令是法治的根本原則,訂立「藐視法庭」條例是要防止干擾司法制度,非為保護法官尊嚴。

法官同意律政司一方指,被告於帖文附上「記住唔好 share 出去呀」字眼,是試圖鼓勵他人分享警員個人資料,違反禁令,屬加刑因素;考慮被告於案發翌日刪除帖文,其承受的壓力和案件存有延誤等作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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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女涉FB分享警員個人資料、違「起底」禁制令 認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一年

20歲女生涉FB分享警員個人資料、違「起底」禁制令 認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一年
20 歲女學生被指在 2020 年 9 月 7 日,在 Facebook 分享載有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的 Telegram 帖文,配上文字「記住唔好 share 出去呀」,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她於案件開審前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周三(12 日)在高院判被告監禁 21 天,緩刑一年,另下令女生須向律政司支付 3 萬元訟費。

律政司認為本案有加刑因素,事主需更改社交媒體 Instagram 的帳戶名稱等,以避免受到騷擾,應判處以月計的監禁。被告則在法官提問下求情指,她因一時衝動及無知而犯案,翌日已刪除帖文,感到非常抱歉及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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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其女兒照片 49歲男否認起底兩罪 准保釋4.12再訊

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其女兒照片 49歲男否認起底兩罪 准保釋4.12再訊
49 歲工程經理被指 2022 年在 Twitter 發布警員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兒的照片,被控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他周三(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4 月 12 日作審前覆核。被告獲准以 7 萬元繼續保釋,辯方另申請撤銷其中一項保釋條件,即只能使用不能上網的手機,獲法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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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女不滿被騙財FB發布他人個人資料 認14罪被判緩刑2年

36歲女不滿被騙財FB發布他人個人資料 認14罪被判緩刑2年
36歲女子疑因訂購約 4.5 萬元口罩後未獲發貨,不滿被騙財,2021 年底疑在14 個 Facebook 群組公開賣家的個人資料。她早前承認 14 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裁判官覃有方周三(8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裁判官表示,同情被告遭遇,她因被騙而感到不忿,涉及金額亦不少,但其報復相當不智,希望她汲取教訓,不會重犯。判刑後,裁判官指她可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但若公開發布他人資料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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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家人照片 准保釋3.15再訊

男子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家人照片 准保釋3.15再訊
49 歲男工程經理被指在 Twitter 上「起底」發布警員和其女兒的照片,及仇恨暴力言論,被控「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等 3 罪。案件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及撤回其中一條控罪獲批。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另批准事主的匿名令,並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5 日再訊,等候受害人的心理和創傷報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以 7 萬元現金擔保,永久刪除 Twitter 帳戶,只能使用不能上網的手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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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判囚8月

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判囚8月
27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 10 月,在 IG 等社交媒體披露前女友的個人資料,又冒認她開帳戶,令陌生人聯絡事主意圖交友。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希望博取前女友注意,又承認在 TG 群組發布事主丈夫的資料,以證明她是「人妻」。

被告早前承認 7 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周四(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 8 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事件對事主 X 造成嚴重心理困擾,至今談起本案仍心有餘悸,需要轉工及刪除社交媒體帳戶。裁判官指被告「起底」的目的是傷害事主及其家人朋友,法庭需發出明確訊息,不應姑息犯案者。

本案是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定罪及判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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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首案罪成 32歲男准保釋明年判刑 官指不排除判監

「起底」刑事化首案罪成 32歲男准保釋明年判刑 官指不排除判監
2021 年 10 月「起底」行為刑事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同年 12 月拘捕一名 32 歲裝修公司董事,指他涉嫌與一對男女發生金錢糾紛後,在網上平台公開對方的個人資料,為新法例生效以來,首宗針對網上「起底」及需審訊的案件。

他早前否認控罪,受審後周二(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 2 罪罪成,准保釋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余俊翔認同,本案源於金錢糾紛,不涉針對警察或公職人員,決定先索報告始量刑,但仍不排除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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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違警員「起底」禁制令 女生擬認藐視法庭罪 12.30 求情及判刑

被指違警員「起底」禁制令 女生擬認藐視法庭罪 12.30 求情及判刑
20 歲女學生被指在 2020 年 9 月在 Facebook 發布一名警員的個人資料,疑違反高等法院於 2019 年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

她被控藐視法庭罪,案件原定周二(22 日)在高院開審,惟她打算改為認罪。法官高浩文指示她存檔誓章及求情陳詞,並押後至 12 月 30 日聽取求情及判刑,期間批准她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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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首案開審 事主稱裝修延誤拒付 6 萬元尾數 資料被放上網  

「起底」刑事化首案 事主稱裝修延誤拒付 6 萬元尾數 資料被放上網  
政府 2021 年 10 月將「起底」行為刑事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同年 12 月拘捕一名 31 歲裝修公司董事,指他涉嫌與一對男女發生金錢糾紛後,在網上平台公開對方的個人資料,為新法例生效以來,首宗針對網上「起底」的案件。案件周一(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

控方傳召事主 X 出庭作供,X 與本案另一事主Y 為男女朋友關係。X 供稱,被告沒有按時完成裝修工程,遂拒絕支付尾數。被告之後在 Facebook 群組公開其個人資料,並稱其為「無良黑心業主」。

X 表示在數年前認識被告,為「飲酒朋友」,得知被告從事裝修工程,遂聘請被告為其單位裝修。雙方協議工程費用為約 24 萬,並簽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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