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新煽動罪首定罪判刑;理大衝突最後一案;721非白衣人案 上周焦點: 23條|新煽動罪3案審結 3男認罪分別囚10及14月 今年 6 月 12 日,27 歲男子被指穿著印有「光時」衣物、戴黃色「F.D.N.O.L 」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等 3 罪。他承認煽動罪,周四被判囚 14 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判刑須考慮立法原意,指當局藉更嚴峻的刑罰強化預防性,又指被告在示威者視為標誌性的日子,伺機宣場危害國安訊息,斥其「藉一個象徵啟動的日子…企圖令動亂的思想死灰復燃。」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落案控告一名 29 歲男子,控以 3 項新煽動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周四承認 3 項煽動罪,被判囚 10 個月。案情指,被告在巴士上寫上「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字句。辯方求情指被告欲證本港仍有言論自由,但其「社會實驗注定失敗」,又指新煽動罪最高刑期由2年上升至7年,但最高刑期只適用於最嚴重者,「唔係所有都要增加3倍半」。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明知有關字句違法仍再三犯案,若不及早介入,在疊加效應影響下「會導致社會再次陷入亂象」。 另一名 58 歲男子則涉在今年 3 月 至 6 月在 YouTube 等平台發布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等陳述或相片,他周五(20 日)認罪被判囚 14 個月。辯方同樣主張新煽動罪最高刑罰調高,不等於要量刑隨之而增加,另指新煽動罪非預防性罪行,法庭須看實際煽惑結果考慮判刑。同時負責新煽動罪 3 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維持看法,即更嚴峻的刑罰強化了預防性,以判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 新煽動罪3案審結 兩案量刑起點與舊罪譚得志案一致 23 條「新煽動罪」的首 3 宗案件本周審結,是法庭首次按提升最高刑罰的新法例判處刑罰,量刑起點備受關注。其中,有舊煽動罪案底的兩名被告,裁判官皆以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水平與舊罪的譚得志案一樣。餘下一案,官則以囚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 3 案均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3 被告同樣由大狀關文渭代表。關引上訴庭案例,指調高最高刑期也不等於刑罰要隨之調高;蘇則引另一案例反駁,指關引的案例法律原則有錯,又指調高刑罰反映立法機關藉嚴刑消除危害國安、破壞社會秩序的風險,法庭必須考慮。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 200人罪成  2019 … Read more

721非白衣人案|辯方結案指射水等為合法自衛、阻白衣人襲擊 官定12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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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結案:林卓廷入元朗直播「刷流量」 抹黑白衣人為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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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襲擊五年|過去一年沒新拘捕或檢控 至今非白衣1人罪成 白衣人9罪成、1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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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7名被告完成作供 9.19結案陳詞 林卓廷再申保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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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稱見林卓廷到場「少少奇怪」 同意因林可協助感安慰

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稱見林卓廷到場「少少奇怪」 同意因林可協助感安慰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五(17 日)在區院展開第 48 日審訊。第七被告楊朗接受林卓廷一方盤問時稱,當時向林報告站內情況,因認為林為立法會議員,可以協助,亦同意「心理上,好似有啲人幫到手,安慰感大啲」。 楊又稱,看到林到場時「覺得有少少奇怪」,「但係議員都係處理市民求助申訴」,指當時無論哪位立法會議員,都會求助。另楊指,當時大堂情況非常混亂,同意每個人的行為動作,屬個人行為,並非與其他人具有相同目的。 楊在控方盤問下稱,當時有裝備的人只佔「極少數」;又指當日事件,「唔係我理解 19 年發生嘅暴力事件…唔係同一個範疇」。案件下周一續,楊將續接受控方盤問。 第 47 日審訊: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認曾向施襲白衣人射水 「最溫和方法令雙方保持距離」 楊同意因林卓廷可協助「安慰感大啲」 第七楊朗周四(16日)完成主問後,周五先接受首被告林卓廷一方盤問。楊主問時提及,在元朗站看到數名白衣人持武器襲擊女子,其後看到林卓廷,知悉林是立法會議員,認為可助平息事件,遂向林報告他目擊的施襲經過。 在林卓廷代表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楊確認,當時向林報告,因認為林為立法會議員,有更多權限在場協助;亦同意「心理上,好似有啲人幫到手,安慰感大啲」。 官問見林到場有何感覺 楊:少少奇怪 林卓廷 Facebook 直播片段顯示,楊曾稱「圍住返啲人先我哋」。楊主問時指是作出提議,但不是面對面地告訴林。 楊在盤問下稱,認為當時林聽不到他說話。而在官追問下,楊稱曾經向林說兩段說話,第二段是「圍住返啲人先我哋」;又指兩段說話分隔 10 多秒,且當時與林中間有數人相隔,故認為林聽不到自己說話。 官問,對於林當時出現在西鐵站,楊有何感覺?楊稱,當時看到立法會議員,有感「少少奇怪」,但當時不知他屬新界東,以為是元朗區,屬於新界北。 黃錦娟其後問,不論林是新界東或新界北議員,會否影響楊與他接觸?楊答,「其實市民搵議員求助就係咁嘅邏輯」,指當初看到林「覺得有少少奇怪」,「但係議員都係處理市民求助申訴」,故無論哪位立法會議員到場,都會求助。 官關注楊如何得悉在場一人為記者 黃又問,當時楊有否留意林身旁有一名戴頭盔男士。楊觀看相關片段後稱,有留意,並知悉其身分為記者。官質疑「佢邊一範似記者呢?」並追問楊如何知悉。楊稱僅記得對方提及是記者,沒提及是哪間媒體。 官再指,受襲的女記者有身穿螢光衣,寫上「PRESS」(傳媒),「至少衣著嚟計,佢係同人表示佢係記者,就算唔識佢,視覺上都知佢係記者」。楊則指,該男子稱自己為記者。官反問,「即係佢係警察都得?」楊稱,沒有與該男子交流,當時亦沒有質疑;另指當時 2019 年記者會戴頭盔採訪,男子亦有,故認為他是記者。 官再指,「當時警察都有戴,暴動人士都有。」楊稱,故要審視現場,若是在中聯辦門口看到, 就會理解為「暴動分子」。 官關注林一方問題意思 另楊主問時提及,曾分別扶受傷女士及男士到女廁,又指有博愛醫院的護士、一名穿旗袍女士及一名男士協助傷者。黃錦娟問楊,有否印象該名旗袍女士,曾表示自己為醫生「喺呢度standby(候命)」。楊稱沒聽過。 官問黃「standby」的意思,「醫院先係 standby ,唔係廁所 standby 㗎嘛」。黃遂稱會直接向楊指出。楊確認沒印象聽過相關說話;另確認看到該名旗袍女士,與博愛醫院的護士,一同協助處理傷者,例如止血等。 楊同意在場人士並非持相同目的 至於楊主問時提及,曾將閘內人士向後拉,因他們的動作比較激烈,亦曾有閘內人向閘外人揮動雨傘。楊確認,當時不知悉有何原因,引致該人揮動雨傘。楊又指,大堂情況非常混亂,另同意每個人的行為動作,屬個人行為,並非與其他人持相同目的。 黃其後完成盤問,其他辯方大律師均沒有問題。 楊指 721 前沒聽過元朗有集會 楊在控方盤問下確認,2019 至 2020 年 8 月被捕時,他居住於慈雲山;又指有朋友居於元朗,其中有人居於圍村,指平均約 1 至 … Read more

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認曾向施襲白衣人射水 「最溫和方法令雙方保持距離」

7.21非白衣人案|第七被告認曾向施襲白衣人射水 「最溫和方法令雙方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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