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社交平台煽惑侮辱國歌等被捕 42 歲男被控煽動還押候訊

涉社交平台煽惑侮辱國歌等被捕 42 歲男被控煽動還押候訊
一名 42 歲速遞員,被指於 2021 年 1 月起,多次在不同社交平台,包括 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發布煽動言論,包括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侮辱國歌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三(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申請押後案件至 12 月 16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除涉案的 4 個社交媒體帳戶外,被告有否以其他帳戶犯案。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辯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並批准押後案件。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下周四( 1 日)作保釋覆核。

Read more

蘋果高層案|控方指涉案文章逾 160 篇 包括最後一期《蘋果》 「旨在顯示非法活動獲支持」

蘋果高層案|控方指涉案文章逾 160 篇 包括最後一期《蘋果》 「旨在顯示非法活動獲支持」
《蘋果日報》及壹傳媒 6 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押至今近 1 年半,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候黎智英案件審結後求情及判刑。

案情提及逾 160 篇文章,當中 80 篇在《國安法》生效後刊出。文章類型方面,接近五成為評論,包括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已故作家李怡的文章,以及「李八方」的「隔牆有耳」。控方又指,最後一期《蘋果日報》,描述市民到場道別,陳沛敏及林文宗繼續執行編採工作等,旨在顯示《蘋果》 非法活動獲得支持。

Read more

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 律政司直接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終院周五處理

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 律政司直接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終院周五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排期 12 月 1 日開審。黎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抗辯,律政司上訴被駁回,周一(21 日)亦被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已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不會對案件作任何評論。終審法院聆訊日誌顯示,本周五(25 日)早上 10 時將處理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與訟方為律政司司長、Tim Owen,以及香港大律師公會;聆訊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負責。

Read more

5 人被指 TG 發殺警言論 19 歲男第四度申保釋被拒 還押明年 2 月再訊

5 人被指 TG 發殺警言論 19 歲男第四度申保釋被拒 還押明年 2 月再訊
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一名 16 歲女生外,其餘 4 人已還押一個月至半年不等。

案件周二(22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2023 年 2 月 2 日,以待申請法援及給予法律意見。其中一名 19 歲男生第四度申請保釋,法官考慮後拒絕,下令其與另外 3 人繼續還押。

Read more

蘋果高層案|控方指黎智英「佔中」起宣揚政見 開 Twitter 與「外部勢力」互動

蘋果高層案 控方指黎智英「佔中」起宣揚政見 開 Twitter 與「外部勢力」互動
《蘋果日報》及壹傳媒 6 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押至今近 1 年半,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除了提及《蘋果》運作、文章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以及提倡「攬炒」外(另見報道),對於黎智英個人行為亦有不少著墨。控方指,自 2014 年「佔中運動」開始,黎智英經常公開發聲,宣傳政治立場和看法,又指他開設 Twitter 帳戶,與「外部勢力」互動。

Read more

蘋果高層案|張劍虹、陳沛敏等 6 人認罪 控方列黎智英保釋法庭報道 指引公眾同情

前《蘋果》6 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控方:部分被告將於黎智英案作供
《蘋果日報》及壹傳媒 6 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押至今近 1 年半,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黎智英會與被告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給予指示,又指《蘋果》在反修例運動及疫情期間,發布超過 160 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提倡「攬炒」方式抵抗中央。控方又列出多篇與黎智英申保釋有關的法庭報道,指其表面上是新聞報道,當中引述他還押期間有高血壓和牙痛問題、又提及他被拒保釋時,向子女展現的神情等﹐「旨在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

Read more

律政司發電郵予外聘大狀 要求簽署承諾維護《國安法》、保密資訊

消息:律政司發電郵予外聘大狀 要求簽署承諾維護《國安法》、保密資訊
法律界消息指,有外聘大律師(Briefed-Out Counsel)周一(21 日)接獲律政司電郵,內容引用《國安法》,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維護國安,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電郵另引述《官方機密條例》,要求他們在處理案件時,未得許可不得披露與案相關的指示及資料。據悉,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師於 12 月 5 日或之前簽署承諾。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陸續發信提醒外判檢控人員,重申須一如既往避免利益衝突,就案件的資料保密以及遵守《國安法》的條文,並要求他們就此作出明確𠄘諾。發言人續指,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外判律師的表現,若表現有違專業表現,會按相關機制處理。

Read more

黎智英國安案|不服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用大狀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許可

黎智英國安案|不服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用大狀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許可

至今還押近兩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排期 12 月 1 日開審。律政司不服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上月向上訴庭提上訴被駁回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周一( 21 日)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兼下令支付全數訟費。 律政司一方在書面陳詞指,《國安法》的目標之一,是防止外國或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因此,聘用海外大狀處理國安案件,違背《國安法》立法原意,亦難以確保海外大狀離港後,不會洩露國家機密。 上訴庭引述黎一方指,黎智英的刑事檢控,不涉及國家機密,而英國大律師均受當地專業守則約束,因此沒有合理基礎指控 Tim Owen 會違反保密原則,亦不認為批准他來港抗辯,會損害《國安法》的設計與目的。 律政司一方:《國安法》參考內地法例制訂 律政司今次申請上訴至終院,改由前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袁國強早前在書面陳詞指,是否聘用海外大狀,屬法庭酌情權,但本案涉及《國安法》的特殊情況,而《國安法》是參考內地法例制訂,來自普通法地區的律師,貢獻有限。 律政司一方:聘海外大狀違《國安法》立法原意 袁國強另外提出新論點,指制定《國安法》的目標之一,是防止外國或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因此,聘用海外大狀處理國安案件,是違背了《國安法》的目標和立法原意。 袁又指,《國安法》有不少條文,都提及要保護「國家機密」,避免外洩,而本地大律師受大律師公會和本地法律規管。不過,海外大狀處理國安案件後離港,將不受相關法律或守則約束,《國安法》第 63 條的保密協定,亦會形同虛設。 袁國強強調,根據《國安法》第 3 條,香港特區行政、立法以致司法機關,都有責任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因此,除非申請人有極特殊情況,否則法庭一般不應行使酌情權,批准海外大狀處理國安案件。 上訴庭:黎智英不涉國家機密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朱芬齡及法官區慶祥周一( 21 日)頒下判詞指,連同袁國強,律政司就今次申請,已先後聘用 4 位資深大律師抗辯。考慮到申請時間緊逼,律政司一方在現階段再加入新論點,或對黎智英的律師團隊構成不便,做法令人遺憾,亦未能說服法庭,新增的論點合理可爭辯。 針對「國家機密」外洩的憂慮,上訴庭引述黎一方指,律政司於今年 7 月發指示,要求案件不設陪審團時,未曾提及「保護國家機密」屬考慮因素之一,而黎智英涉及的刑事檢控,亦不涉及任何國家機密。因此,本案沒有合理基礎,指控 Tim Owen 有可能違反保密原則。 上訴庭:不認為聘海外大狀損《國安法》目的 至於律政司指海外大狀不受約束,上訴庭引述黎一方所指,《國安法》第 38 條訂明,《國安法》不僅規限香港永久居民,身在海外的非香港居民,同樣適用。而英國的執業大律師,都受當地的《大律師標準委員會手冊》約束。 因此,上訴庭不認為,批准 Tim Owen 來港抗辯,會破壞《國安法》的設計與目的,或對國家安全造成不利影響。 上訴庭:試圖限法庭酌情權 站不住腳  至於律政司一方認為,除非黎智英能證明有特殊情況,否則涉及國安的案件,一般都應禁止聘用海外大狀。上訴庭反駁指,律政司的說法是試圖束縛及限制(fetter and curtail)法庭行使相關酌情權,批評其主張站不住腳,亦無合理可爭辯空間。 上於庭指,基於上述理據,以及平衡公眾利益後,拒絕批出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並下令其支付訟費。 上訴庭最後表示,如律政司不服判決,仍有權直接向終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庭上月駁回律政司上訴 上訴庭上月處理律政司向高院提上訴時,指即將開審的案件,受本地及海外高度關注,當中涉及法律事項的解析,影響《國安法》法理及煽動罪行的發展,對公眾非常重要;公眾感到審訊公平,對執行司法工作亦極其重要。因此,法庭在是次申請應彈性處理,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遂駁回律政司上訴。 黎被控串謀勾結案 12.1 … Read more

「傑斯」尹耀昇刑滿獲釋 稱不會移民 失自由兩年後終可與家人團聚

「傑斯」尹耀昇刑滿獲釋 稱不會移民 失自由兩年後終可與家人團聚
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赴台示威者的「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眾籌計劃。他承認 1 項串謀煽動罪,以及 3 項洗黑錢罪,被判囚 32 個月,周五(18 日)早上在壁屋監獄刑滿獲釋,連同還押日子失自由約兩年。

他早上大約 9 時半,身穿黑色運動外套,拿着兩袋「包頭袋」步出懲教所,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前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等 20 友人守候迎接,有人送上鮮花,有人久別重逢、與尹擁抱;尹亦與曾健成等人合照。友人稱「後生咗廿年個樣」,尹稱「瘦咗 30 幾磅呀」。

被問及會否移民,尹稱不會,「呢度係我屋企,除非我屋企唔要我」,又指現時會多陪伴家人,會先休息。關押期內成為天主教徒的尹,又稱「天主會帶住我點樣行條路」。

Read more

認 TG 煽動「平安夜革命」 23 歲自閉漢判囚 1 年 官:被告視《國安法》為紙老虎

認 TG 煽動「平安夜革命」 23 歲自閉漢判囚 1 年 官:被告視《國安法》為紙老虎
現年 23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報仇」,他早前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周二(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 年。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在《國安法》生效下與志同道合的人犯案,「視《國安法》為紙老虎」,患自閉症並非辯解理由。陳官又稱,被告是一名善良單純的年輕人,卻在網上平台變成嗜血、無情和歹毒的暴力推手,強調須以嚴刑重典,提醒所有人網絡非無法無天,任人大放厥詞的地方。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