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8 月,警方國安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黎智英其後入稟,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的資料及新聞材料。法庭因應申請,下令警方暫時封存有關資料。 上月 8 日,警方再據《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申請新的搜查令,獲法庭批准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的 8,000 多項新聞材料。黎智英周三(10 日)正式提出司法覆核,指該搜查令不應容許警方查閱暫封存的「新聞材料」,聆訊定於 8 月 22 日進行。 另外,入稟狀提到,黎智英及《蘋果》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案,鑑於檢控官 2022 年沒有檔期、辯方或需聘用資深大律師等原因,黎一方預料案件 2023 年底或 2024 年初才能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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