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民運時,李卓人 32 歲。他庭上供述,當年自薦成為支聯會代表,赴天安門廣場支援學生,直至有人說有軍隊「殺入」促他離開。他回到飯店整夜未眠,聽到外面有槍聲,看着廣場燈滅,之後目擊廣場、長安大街死傷者眾多。
控方質疑李赴京支援「動亂、反革命」,李卓人同意他知道官方定性,但稱從民間角度那是場民主運動,而他「堅持站喺民間嘅立場」。他又供述被公安扣留後獲救,自此視推動民主為「一生承擔」。翻查資料,除司徒華外,有新華社高層與港區人大代表當時亦協助李安全返港。
編按:控方指控李卓人與支聯會各被告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等同「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必然涉以違憲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又指被告利用中國的負面事件來加強煽動效果,透過「誣捏性、污名化」的陳述鼓吹群眾。案件將於本周五(21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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