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22 日)踏入第 17 日,今日將由 4 名消防處人員到場作證。據獨委會公布名單,證人分別為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由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12 月 30 日)賀俊維、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及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
重點:
– 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被動消防裝置由屋宇署及 ICU 負責
– 翁:消防接發泡膠投訴應主動轉介相關部門
– 翁:不同意「監管真空」 但不便評論 ICU 做法
– 杜:不能期望市民清楚投訴途徑 翁同意
第 16 日報道:
守則提棚網阻燃要求 回覆投訴稱沒標準 勞工處人員:可以寫得更好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