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28歲男認暴動續還押 辯方求情:僅穿黑衣沒攜裝備

11.18油麻地|28歲男認暴動續還押 辯方求情:僅穿黑衣沒攜裝備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23 人的案件,現年 28 歲男子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暫委法官黃雅茵下令被告繼續還押至 10 月 11 日,候同案被告案件開審,預料當日播放案發片段及判刑。

案情指,被告被捕時衣著及身上物品為黑色上衣、深藍色長褲及黑鞋,一部 iPhone 及電話卡。辯方求情指,被告僅穿黑衫黑褲,沒有攜帶保護性及攻擊性裝備,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參與性極低,採納較低量刑。辯方又指,被告案發後積極面對人生,盼盡早服刑完畢,照顧家人及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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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 15 名案發時 14 至 24 歲的被告被控暴動,一人早前認罪,其餘 14 人不認罪受審,周六(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

他們須還押至 9 月 26 日求情、 10 月 4 日判刑,待為 5 名現 18 至 19 歲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其餘被告則索背景報告。

本案 14 人均沒直接證據指控其參與暴動。暫委法官劉綺雲拒納數名被告及辯方證人的供詞,並指考慮各人被截停時衣著、攜示威者裝備等,認為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論是各人是蓄意留守現場,從而支持及鼓勵其他示威者,是有意圖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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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護士被告警誡下稱聽慘叫上前協助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護士被告警誡下稱聽慘叫上前協助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9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開審前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周二(5 日)在區院續審。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7 人在科學館廣場及華懋廣場外被捕,其中任職護士的被告,於警誡下稱經過尖沙咀聽到多人叫囂和慘叫,遂上前查看是否有傷者需協助。另一被告警誡下則稱路經尖東,「我無搞事」,並指想看有沒有人需要水,故買了一箱水打算派發。

控方又指,有被告在科學館廣場一帶聚集,警告後未有散去,且被搜出剪刀、口罩、眼罩、防毒面罩及頭盔等,指控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集結,並指第九被告管有鐳射筆,是擬供自己或他人用作傷害他人。案件周三(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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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27歲女稱到場了解「真實社會狀況」 突被多人包圍「想走都走唔到」

11.18理大|27歲女稱到場了解「真實社會狀況」 突被多人包圍「想走都走唔到」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四(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

27 歲被告供稱,平日大多靠新聞關心社會事件,但「永遠都係人哋影、人哋支筆寫」,故欲親身到理大附近的尖沙咀,了解「真實社會狀況」,但其後被 60 至 70 人夾住,「想走都走唔到」,最終被捕。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打算前往該處視察,為何看見人群時想離開,形容她「又想睇,又想八(卦),又唔夠膽」,認為其做法與目的背道而馳。被告解釋,雖然事前曾預計或遇上混亂,但未料會被突然包圍,強調要先確保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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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外涉非法集結|項目幹事稱易生眼瘡常備生理鹽水、途經科學館廣場被捕

11.18理大外涉非法集結|項目幹事稱易生眼瘡常備生理鹽水、途經科學館廣場被捕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1 日審訊。

28 歲項目幹事被告供稱,因眼睛容易發炎及生眼瘡,常備生理鹽水在身。她又稱,案發前一晚與朋友飲酒至凌晨,因的士加收 300 元車資,故逗留至翌日早上才離開。她前往紅磡火車站時途經科學館廣場,人群突然湧近,有人著她踎低和舉高雙手,她跟從指示後被拘捕。

控方質疑,被告沒提供任何紀錄佐證其說法。被告同意,指被捕後被檢取手機,因沒備份及已換手機,故沒有相關紀錄。控方又質疑,她為何要聽從指示踎低和舉高雙手。案件周四 (3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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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6人否認暴動 女生稱男友欲到理大當急救員 故到場「將佢拉返出嚟」

11.18理大|6人否認暴動 女生稱男友欲到理大當急救員 故到場「將佢拉返出嚟」
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開始包圍理大附近一帶,稱會以暴動罪拘捕所有離開理大的人。翌日清晨 5 時許,被警方於理大對出暢運道拘捕的多人,被控以暴動等罪。其中一案有 6 人否認控罪,周一(21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案發時就讀中大女生供稱,當天得知男友打算到理大擔任急救員,勸阻不果後,她隨即到理大現場打算「將佢拉返出嚟」,並無意圖參與暴動。但她在理大與男友會合後,發現出口已封鎖,未能離開。她亦一度扭傷腿,男友探路時成功脫身,但因出口被封無法折返接走女生。女生最終於凌晨時分嘗試離開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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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涉聲援校內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控方質疑被告身上安全套用以製水彈

11.18理大|涉聲援校內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控方質疑被告身上安全套用以製水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一(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十六日審訊。

案發時 24 歲的註冊社工供稱,女友胞弟與家人因社會事件爭執,及後失聯,故他與女友打算租住鄰近理大的酒店,希望可盡快接弟弟離開。惟他到達科學館廣埸後,人群湧近令他無法離開。他指,因被胡椒噴霧噴中,而將生理鹽水放入背囊,哨子和手套等則是山藝活動常用裝備。

控方完成盤問後,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控方依賴的證物,包括在被告身上搜出的安全套,詢問控方會否就此盤問。控方思考片刻後,向被告指出,「安全套係用嚟裝水彈掟警方」,律師席一度傳來笑聲,部分人掩臉竊笑;被告表示不同意。案件周二(22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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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涉聲援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23歲女生認罪囚9月半 理大生不認罪稱到附近溫習

11.18理大|涉聲援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23歲女生認罪囚9月半 理大生不認罪稱到附近溫習赴約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23 歲女學生開審前認罪,周五(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9 月 2 周。暫委法官嚴舜儀指,示威者企圖突擊理大或支援被困理大人士,是次非法集結有極高風險,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對社會造成傷害。

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發時為理大學生的被告供稱,當日到鄰近咖啡店溫習,再與朋友午膳,期間鼻敏感發作,去買藥途中被警員包圍。他指當日沒留意有集會;又指課業繁忙,沒緊貼新聞。對於控方質疑他繁忙仍能赴約,被告稱不欲為學業而犧牲社交。控方指「你都諗得好周全啦?」被告指:「我覺得自己諗得唔周全,如果唔係都唔會畀人拉咗坐喺度」。案件下周一(14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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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城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暴動罪成 判入教導所 官:被告品格良好屬不爭事實

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人認罪、18 人被裁定罪成,其中 18 人早前判囚 36 至 57 個月,餘下一名案發時 17 歲學生,還押至周六( 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游德康早前一度拒絕為女生索取教導所報告,其後獲告知同一事件另一宗暴動案,有年輕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後,批准判刑前先索報告。法官周六判刑時指,現年 20 歲被告熱心服務,任職城大學生會會長、校董會成員,另義務服務自閉症學童、老人等弱勢社群,「一直擁有正面良好品格係不爭嘅事實」。

游續指,被告雖於案發現場壯大聲勢,但沒直接暴力行徑,加上其良好品行,認為教導所命令「有利於感化被告,都係對社會最有利嘅處置方法」。判刑時旁聽席坐滿人,被告離庭前,有旁聽人士向被告高呼「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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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41至45個月 官:被告前途受影響咎由自取

11.18油麻地|6人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41至45個月 官:被告前途受影響咎由自取
警方在 2019 年 11 月圍封理大校園,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本案 8 名被告,其中 6 人在開審前認罪,法官謝沈智慧周五(28 日)於區域法院判 6 人監禁 41 至 45 個月。

法官形容,示威者猶如熟練軍隊推進,是次暴動並非突然發生,早有預謀,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而暴動令商店未能營業,對居民構成滋擾,多項公共設施受損,造成的公共開支難以估計。而被告面對嚴重罪行,個人或家庭背景可謂微不足道,即使個人前途受影響亦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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