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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包括光城者成員被指爆竊中學 2人罪成 押後至2月求情

4人包括光城者成員被指爆竊中學 2人罪成 押後至2月求情
2021 年 5 月 5 日凌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疑遭爆竊,4 名男生被控入屋犯法、襲警等共 5 罪。其中 2 人周四(19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大樓)被裁定罪成。

暫委法官梁嘉琪不接納被告僅「一時貪玩」,又稱他們曾「踩線」,顯然有計劃避過保安。對於被告警誡下稱入校為游泳,官反駁指他們當時應考公開試,入校定有其他目的,又指兩人為該校學生、熟悉環境,認為就算沒使用被檢獲的手套, 相信會有其他方法盜竊。

辯方指明白案情嚴重,但基於被告未滿 21 歲、患過度活躍症等,不適合判入勞教所,加上案件無造成實際破壞和令社會驚恐,申請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獲官接納。案件押後至 2 月 9 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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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煽惑他人前年7.1襲警 23歲裝修工事隔一年半被起訴 轉介區院再訊

被指煽惑他人前年7.1襲警 23歲裝修工事隔一年半被起訴 轉介區院再訊
23 歲容姓裝修工人,被指煽感他人於 2021 年 7 月 1 日襲警,事隔一年半被起訴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指,本案將轉介至區域法案審理,申請押後至 3 月 15 日再訊,以備轉介文件,獲裁判官曾慶東批准。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准以 2,000 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每周赴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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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官不同意超檢控期限 被告或提司法覆核

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官不同意超檢控期限 被告或提司法覆核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2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辯方早前爭議已過檢控期限,認為法庭無權進行審訊。裁判官王證瑜周二(17日)駁回辯方申請,指被告在被捕後 6 個月內提堂,符合《裁判官條例》下的規定,故法庭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辯方隨即指,被告或會就是次法律爭議的裁決提司法覆核,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以待向被告索取指示。裁判官遂押後案件至 2 月 17 日再訊,視乎被告是否提覆核,再決定本案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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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爭議已過檢控期限 控:重審案件不受限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爭議已過檢控期限 控:重審案件不受限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2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周三(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法律爭議,辯方指被告所涉控罪為簡易程序罪行,控方在重審令頒布後逾 6 個月才送達控罪書,已過檢控期限,質疑法庭無權進行審訊,又批評控方做法令條文的立法精神變得「蕩然無存」。控方則認為法庭有責任根據條文字眼作詮釋,不應推斷或創造立法原意,又指條例並無提及檢控時限適用於重審。

裁判官王證瑜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案件至 1 月 17 日就法律爭議作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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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刺警|3人涉網上發表煽惑襲警言論 均擬認罪准保釋至8月答辯

七一刺警|3人涉網上發表煽惑襲警言論 均擬認罪准保釋至8月答辯
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兩男一女被捕,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其中 2 人早前表示擬認罪,餘下一名 36 歲男資訊科技員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亦打算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正式答辯及求情,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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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旺角|涉汽水罐擲警、管鐳射筆 懷胎 7 月女子罪成囚 5 月 將在獄中分娩

9.2 旺角|涉汽水罐擲警、管鐳射筆 懷胎 7 月女子罪成囚 5 月 將在獄中分娩
2019 年 9 月 2 日,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其中一名女子被指把汽水罐擲向警員背部,及後搜出鐳射筆、手袖等物。她早前否認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一(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

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案發時向警員投擲汽水罐,「目無法紀,挑動群眾」,又指她攜有鐳射筆用作照射警員的風險高。裁判官接納辯方提出檢控延誤,酌情減刑,惟考慮兩項控罪互相加重罪責,下令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被告懷有 7 個月身孕,預產期為明年 1 月,意味被告須在獄中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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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牛頭角|26 歲男子否認襲警、阻差 作供警:遭被告批肘 辯方:被告遭拉扯自然擺動

9.14 牛頭角|26 歲男子否認襲警、阻差 作供警:遭被告批肘 辯方:被告遭拉扯自然擺動
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最終多人被捕,警方於 2022 年 5 月檢控 7 人,分 4 案處理。其中 1人否認襲警及阻差辦公,案件周四(1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有警員供稱,案發時「全程望實」被告,見他疑將水樽掉向警員,從後抱着被告時被批肘。辯方指出,被告當時被他人拉扯自然擺動,非有心或故意施襲。警員不同意,指當時已表明身分,「當時感受唔係擺動力度... 覺得佢有心」。

裁判官屈麗雯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5 日續審,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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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3年數據分析|417人被控 兩成案審結 刑期最長被告料2025年出獄

理大衝突 3 年數據分析|417 人被控 兩成案審結 刑期最長被告料 2026 年出獄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11 月 11 日網民發起「三罷」,大批示威者進入理工大學、佔據校園。警方同月 17 日晚上包圍理大,封鎖校園長達 13 日。示威者透過突圍、游繩及爬渠等方法嘗試離開;另一邊廂,有人發起「圍魏救趙」,在油尖旺一帶聚集。

根據警方數字,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就理大事件共拘捕 1,393 人,其中 810 人由理大離開時被捕。

《法庭線》根據過去 3 年的法庭紀錄及新聞報道,收集理大衝突案件資料,包括被告姓名、案發年齡、案發地點及控罪日期。據記者統計,在警方封鎖理大後,最早的控罪日期追溯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清晨,最後的控罪日期是 11 月 21 日,本次數據分析以此為基礎。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理大衝突共有 417 人被控,分別 317 男及 100 女,主要涉及 6 個地區,包括理大內外、油麻地、佐敦、尖沙咀、尖東及紅磡。當中逾七成半人被控暴動,其餘人士被控非法集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315 名被控暴動的被告中,49 人涉理大暴動,餘下人士涉校園附近及油尖旺暴動,其中油麻地圍捕事件涉及最多被告、達 213 人。有法官判刑時,形容油麻地衝突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最大規模的暴動。

理大衝突 3 周年,近兩成案件審結,定罪率逾 8 成。《法庭線》根據庭上紀錄及判詞,嘗試整合事件時序、各地區連日情況,讓公眾透過數據追蹤檢控情況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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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中環|2 青年暴動罪成判囚 3 年 9 月 官:襲警、搶犯令暴力行為升級

12.22 中環|2 青年暴動罪成判囚 3 年 9 月 官:襲警、搶犯令暴力行為升級
2019 年 12 月 22 日,有團體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發起「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防暴警員制服多人,一度擎槍戒備。3 名青年被指阻止警方制服示威者,被控暴動等罪。其中兩男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三(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5 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承認責任,對受傷警員致歉,又引述被告親撰求情信稱「種甚麼因,得甚麼果」。暫委法官葉啓亮指,接納案件突然發生,非早有預謀,被告不是主導角色,只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但首被告「搶犯」令暴力行為升級,第三被告襲警亦會引起他人效法,遂加刑 2 個月。

旁聽人士坐滿旁聽席,散庭時多人拭淚,有人向被告大喊「保重,頂住」,兩名被告揮手後步入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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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包括光城者成員被指爆竊中學、事前曾「踩線」 一人認打警員臉致口唇流血

4 人包括光城者成員被指爆竊中學、事前曾「踩線」 一人認打警員臉致口唇流血
2021 年 5 月,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疑遭爆竊,4 名男生包括 2 名「光城者」成員,被控入屋犯法、襲警等罪。涉及其中 2 人的案件周二(15 日)開審,他們均否認爆竊罪;其中一人則承認襲警,打警員臉至口唇流血。

控方開案陳詞及雙方承認事實指,4 人事前在學校附近「踩線」,翌日凌晨爬入閘門,逗留約 15 分鐘後離開,其後被警員拘捕。雙方承認事實另顯示,被告被搜出手套、眼鏡等物,而首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擒入學校想去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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