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7 月,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警方其後亦拘捕協助 4 人匿藏的男子。曾志健承認暴動及襲警罪,另與 3 人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就荃灣暴動案,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曾志健手持自製盾牌及金屬棒,屬有備而來,與其他示威者對落單警員窮追不捨,恃人多勢眾行使暴力,性質惡劣,又指曾志健患抑鬱症、槍傷非減刑因素。
至於潛逃案,嚴舜儀指年輕被告明顯受人慫恿,如果不是有人危言聳聽、出謀獻策,他們根本沒能力、甚至不會藏匿及偷渡。就協助他們匿藏的男子,嚴舜儀指沒證據顯示他是主腦,惟協助租用匿藏單位及安排食宿,罪責遠高於另外 3 人。
總括而言,曾志健兩案的總刑期為 47 個月監禁,另外兩男分別被判 10 及 20 個月監禁,案發時未成年男生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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