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一周焦點報道 2025.2.2-2.8

《法庭線》一周焦點報道 2025.2.2-2.8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首名被指示威者暴動上訴得直;詹培忠罪成判囚;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上周焦點: 反修例首名被指示威者暴動上訴得直 上訴庭批原審定罪不穩妥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多人在佐敦被捕。兩名暴動罪成、判囚 50 及 56 個月的學生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經聆訊後周三(5 日)頒下判詞,裁定當中一名申請人得直,撤銷定罪並擱置刑罰。 據《法庭線》統計,他為反修例案中,首名被指為示威者而就暴動罪上訴得直的被告。上訴庭指,原審時作供的警員,口供和呈堂片段「似乎存有不能磨合的根本差異」,惟原審、區院法官練錦鴻沒處理此疑點,故其暴動定罪不穩妥;又指原審亦忽略控方提出另一涉管有槌的控罪不應成立,仍裁定被告罪成,做法「是明顯錯誤的」。 另一報稱急救員的被告,申請被駁回,維持定罪。上訴庭質疑申請方主張在暴動現場提供人道醫療救護者,是沒意圖參與暴動,應受普通法的免責保護等說法是「自相矛盾」。 詹培忠父子瞞「賣殼」 串謀欺詐罪成囚約3年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 4 人,涉於 2013 至 2015 年為上市公司「亞洲資源控股」配售可換股票據等操作時,隱瞞秘密「賣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詹培忠等 3 人受審後,分別被裁定串謀欺詐、洗黑錢罪成,周一(3日)在區院判刑。 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將上市公司變成「個人野心的器具」,雖沒證據顯示有實際損失,但做法會損害投資者利益及香港投資環境,「損失不能量計卻是極其嚴重」;另指詹培忠為串謀策劃者,詹劍崙亦積極參與談判,兩人刑責相同,均以判監 4 年為量刑起點。 官考慮本案由案發至審結約 10 年,被告經漫長等待,酌情將 3 人的刑期下調 8 個月,另因個人背景,進一步減刑 1 至 6 個月;詹培忠最後判囚 34 個月,詹劍崙判囚 37 個月,同案被指為內地商人代理人的被告則判囚 24 個月。廉署指已申請充公令追討涉案得益。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據悉或無法如期5月開審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原定今年 5 月 6 日開審。據悉,高院法官李運騰近日去信與訟雙方,稱因應主審法官現時處理其他案件的情況,支聯會一案很可能(probable)沒法如期於 5 月開審,需作延期,又指將在本月 … Read more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違守則案 上訴庭拒批通訊局上訴許可 局方須付18萬元訟費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違守則案 上訴庭拒批通訊局上訴許可 局方須付18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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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13-1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13-19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MIRROR演唱會事故;露宿者受襲案 上周焦點: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案 6警罪成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8 名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執勸期間,即兩度進行反毒品行動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當中 6 人即警長林華嘉,警員梁飛鵬、龐雋詩、莫志成、尹栢詩、陳守業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周四(17 日)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5 個月。 區院法官張潔宜指市民對警隊有一定期望和信任,各被告濫用職權,誣告無辜市民,行為令警隊蒙羞,亦令公眾對警隊的公正性失去信心。官強調露宿者「阿十」最終雖獲撤控,但不能忽略被告誣衊藏毒令「無辜的人曾被檢控,經歷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官因各被告夥同犯案而加刑,另因被告背景良好、過往於警隊服務市民、候審期間的壓力而酌情減刑。警長被告則因是現場職級最高人員,沒阻止更參與其中而被額外加刑 6 個月。 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道士判囚終身 死者母判囚10年 2019 年 9 月,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而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陪審團早前裁定全部罪成,男被告周五(18 日)在高院被判囚終身,女被告則被判囚 10 年。兩人站立聽取判刑,神情平靜。 法官杜麗冰指,男被告以假陽具插死者下體,行為極殘忍、不人道,是她任法官多年來,見過最惡劣的非禮案情之一,就非禮罪判處最高刑罰 10 年監禁;另依例就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女被告,杜麗冰斥她在男被告非禮時袖手旁觀,「不能想像一個母親如何能夠對骨肉做出如此殘忍的行為」,刑責與男被告無異。她強調,法庭甚少判處最高刑罰,惟本案性質極嚴重,同樣就教唆非禮罪判處最高刑罰 10 年監禁。警方從法院搬走證物,令道士襲擊用的拖鞋、蚊拍,以及「I am possessed by demon」袋子曝光。 兒童之家牧師性侵6青少年 認24罪判囚6年半 51 歲男牧師被指在 2020 至 2021 年,性侵 6 名經「兒童之家」、工作及教會認識的青少年,手法包括要求事主服用聲稱是「補健品」、實際為安眠藥的藥物,再趁他們睡著後侵犯,部分人遭口交、指插肛門及被拍下過程,其中一事主中途醒來揭發,警方其後查出其他受害人。 男牧師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 Read more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違守則 港台工會上訴部分得直 通訊局向終院提上訴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違守則 港台工會上訴部分得直 通訊局向終院提上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於 2020 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內的「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環節,屬污衊、侮辱警方,記協與港台工會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2021 年獲高院裁定部分勝訴。通訊局、港台工會與記協各就敗訴部分提上訴。上訴庭早前一致駁回通訊局上訴,維持原審裁決,即「無品芝麻官」環節並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工會、記協就「驚方訊息」提出的上訴,則獲判勝訴,上訴庭下令撤銷通訊局的警告。

通訊局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徵詢法律顧問意見後,決定就上訴庭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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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7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求情 所有被告完成陳詞 官押日宣判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隨着最後一批、參選新東的 9 人上周完成陳詞,全部 45 名罪成被告已完成處理求情,歷時 12 天。法官陳慶偉指,有判刑決定時將另行通知宣判日期。 何桂藍一方確認何的案底紀錄後稱,「除此之外,沒有求情」。鄒家成在求情信指,想像不到參選已構成危害國安,亦提及數年來的還押生活。楊岳橋求情信稱身為律師,要承認犯下刑事罪行難堪,又指對公民黨成員非常抱歉。 劉頴匡自行陳詞稱自己應屬「積極參與」,又引案例指據案情可扣減刑期,他亦讀出女友求情信。范國威一方稱《基本法》容許否決預算,而憲制沒那麼脆弱,另引女兒求情信稱范是最好的爸爸。陳志全、林卓廷的代表大狀都提及兩人參與程度少。 呂智恆一方則指其角色僅支援、不重要,認為屬「其他參與」,另指呂親撰求情信,提及指從小志向是社工,定罪後失去資格,而他來自破碎家庭;呂獲保釋期間,珍惜時間和自由,花更多時間幫助有需要的人。呂撤銷保釋,還押候判刑。 林景楠一方引其求情信,稱反思發現自己受海外勢力或網媒渲染,間接成反中亂港分子,真誠認罪及道歉;又指林屬最輕的「其他參與」者,任控方證人應獲 50% 刑期扣減,望可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3 法官質疑,指辯方不現實,最終並指林只能有 20% 扣減。林續准保釋。 反恐首案|賴振邦串謀爆炸罪成 求情指非主腦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以槍械和炸彈殺警。當中 7 人不認罪受審,陪審團裁定 6 人無罪、1 人交替控罪罪成。 唯一罪成的賴振邦,被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的爆炸罪」罪成,辯方周一(2 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指賴並非案中主腦、曾參與測試炸彈搖控器,但非由賴攜帶及操作、亦不知涉案爆炸品的確實重量。 法官張慧玲指,認為陪審團並不信納從犯證人的證供,故未能肯定賴知悉控罪的「訂明標的」,即炸彈將於公共地方放置;但認為陪審團肯定賴聯絡別人製造遙控器、參與試槍,故裁定其交替的爆炸罪成。法官指待聽取同案其他被告求情,料不早於 10 月一併判刑。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 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 通訊事務管理局於 2020 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內的「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環節,屬污衊、侮辱警方,並向港台發出警告,節目隨後停播。記協與港台工會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2021 年獲高院裁定部分勝訴。通訊局、港台工會與記協其後各就敗訴部分提上訴。 上訴庭周三(4 日)頒下判詞,一致駁回通訊局上訴,維持原審裁決,即「無品芝麻官」環節並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工會、記協一方就「驚方訊息」提出的上訴,則獲判勝訴,上訴庭下令撤銷通訊局的警告。 就主持王喜在「驚方消息」中穿著警服、包著垃圾袋,從垃圾桶冒出,3 名法官對於是否構成辱警、違反《守則》各有意見。首席法官潘兆初認為,雖然諷刺作品在表達上應有更大自由度,但仍有「一條連諷刺作品都無法逾越的體統底線」。另外兩名法官則認為,若內容是針對警察的抗疫工作,非單純針對他們的社會地位,不應被視為違反《守則》,最終以大比數裁定工會一方上訴得直。 通訊局回覆查詢指,會與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記協發聲明指,留意到通訊局就《頭條新聞》相關集數的裁決,已被法院全部推翻,還港台製作團隊遲來的公道,但《頭條新聞》於 4 年多前、收警告後一個月已停播。至於判決指兩間組織不能就言論自由受損作出違憲挑戰,記協與港台工會指尊重法庭裁決,不會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8.31灣仔暴動案4人無罪發還重審 3人認罪還押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2019 年 8 … Read more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違守則 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 上訴庭下令撤銷通訊局警告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違守則 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 上訴庭下令撤銷通訊局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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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9.3-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9.3-9
岑子杰爭取同性婚姻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終院:須有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二(5 日)獲裁定部分勝訴。終院 5 名法官,以 3 比 2 裁定,香港法律沒有提供任何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違反《人權法案》享有的權利,有關命令暫緩兩年執行。至於岑另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屬違憲,則被終院一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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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新聞》被指辱警 通訊局、工會均提上訴 上訴庭9個月內頒決定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 通訊局、工會均提上訴 上訴庭9個月內頒決定

通訊事務管理局 2020 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有集數污衊、侮辱警方,並向港台發出警告,節目隨後停播。記協與港台工會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2021 年獲高院裁定部分勝訴。通訊局、港台工會與記協其後均提上訴,上訴庭周三(6 日)審理。

通訊局一方認為,原審錯誤裁定局方在處理投訴時,有責任調查節目內容的真確性,而《頭條新聞》將醫生不夠口罩,與「衙差大把有得剩」連繫上,屬污衊及侮辱警員,引致市民不信任警隊。

工會、記協一方則指,節目中「取消徒步巡邏,唔使行咇」說法誇張,但有新聞報道的事實基礎,而且是針對有關事件,非警員群體。法庭聽取陳詞後,押後 9 個月內頒布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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