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今年 7 月在香港使用「高德地圖」接單,開白牌車接客取酬被捕。他承認「違反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等 3 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使用網約車軟件接載乘客,上月以旅遊簽證來港,惟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故借用朋友的汽車外出駕駛時,繼續透過「高德地圖」接單。裁判官陳志輝考慮被告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監 2 個月及停牌 1 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今年 7 月在香港使用「高德地圖」接單,開白牌車接客取酬被捕。他承認「違反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等 3 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使用網約車軟件接載乘客,上月以旅遊簽證來港,惟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故借用朋友的汽車外出駕駛時,繼續透過「高德地圖」接單。裁判官陳志輝考慮被告認罪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監 2 個月及停牌 1 年。
一名 68 歲男子被指去年 7 月 20 日,於灣仔港鐵站內講粗口,被票控《香港鐵路附例》下的「粗穢言語」罪。案件周三( 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再度缺席聆訊,暫委裁判官莊靜敏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5 日答辯。
一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以塗上強力膠水的膠片等特製工具,在九龍清真寺的捐款箱偷取逾 1 萬港元,並企圖於香港佛教醫院以類同方法盜取金錢,上周五(1 日)被捕。被告承認一項盜竊及兩項企圖盜竊罪,案件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財務困難而犯案,被捕後與警方合作,坦白認罪,望法庭輕判。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被告使用特製工具,有預謀地犯案,考慮他沒有刑事紀錄等,判處監禁 8 個月。
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她的保單,遭起訴「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他周三(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 10 月 8 日至 9 日、以中文進行審訊。
辯方提出,《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曾處理保釋申請,處理過與抗辯理據有關的辯方陳詞,希望由另一裁判官處理審訊。蘇指,「一般嚟講唔應該由我處理,會記錄」。
90 歲婦人於 2023 年 12 月接到來電,對方訛稱孫子急需 5 萬元現金,前男警上門收款時被捕。他周三(6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罪,法官王詩麗押後至 8 月 29 日作求情及判刑,被告續還押。
案情指,老婦接獲索款來電之後,向兒子查證得悉孫兒安全。事件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埋伏,在被告上門收錢時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嚟收錢,入到屋先知係呃阿婆」。辯方於官追問下,確認被告知悉事件是騙案,只是不知道詐騙的對象是老婦。
2023 年 11 月,男病人被指在瑪嘉烈醫院的病房,於插尿喉期間猥褻一名女學護,包括掃背、摸胸等。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三(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一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任何案底,現年 55 歲,患很多長期病,需要覆診及較多的醫療支援,冀法庭輕判。
裁判官王證瑜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仍堅稱其性功能有問題,惟辯方醫生證人指被告「勃起冇問題」,認為被告說法「同辯方證人講法相違背」,顯示他沒悔意。
31 歲註冊男中醫,涉於 2022 年及 2024 年,在診所內數次偷拍女病人私密部位,被控 5 項窺淫罪。案件原定周三(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辯方申請押後至 10 月 2 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指,被告上周五才收齊文件,需時聘請更資深的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反對,指案件宜盡快處理,而被告上一次已申請押後,認為案件只能押後多 6 星期。辯方再透露,被告需要索取醫療報告。裁判官遂批准押後 8 星期再訊。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襲警等 4 罪成判囚 5 年半。杜於 2024 年獲釋後,須遵守為期 22 個月的監管令。
杜啟華隨後報讀英國一大學的法律學士課程,獲有條件取錄,遂向懲教署監管個案覆檢委員會申請本月離港赴英但被拒。杜不服決定提司法覆核,原排期 8 月 14 日聆訊,現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無聆訊排期。
杜向《法庭線》確認,已撤回司法覆核申請,但指難明言原因,「好多嘢答你唔到」。就懲教署拒批杜啟華離港,是否與國安委決定有關,《法庭線》分別向律政司、懲教署查詢,均獲回覆不評論個別案件。
懲教署另指,一直依法和公正地執行監管令,以確保釋囚遵從監管令所有條件、改過自新及重新融入社會,保護公眾人士免遭罪犯嚴重傷害,並確保有效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