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高院接可疑包裹 警指內有白色粉末、沒危險 司法機構:圖向法官施壓違法治

高院接可疑包裹報警 爆炸品處理課晚上到場處理

高等法院周二(5 日)下午接獲可疑包裹報警,警方晚上約 6 時許到場調查,並派出爆炸品處理課晚上到場處理。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事件已交警方處理,不作評論,並指任何企圖向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法治。 警方回覆指,周二接獲高院保安報案,指院內有可疑包裹,內有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罐。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後,相信粉末沒危險成分,案件暫列求警協助,交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沒人被捕,亦沒人受傷。 包裹內含粉末 據了解寄往高院 2 樓 據了解,可疑包裹寄往高院 2 樓,由法官書記接收。周一晚上,高院外一度有 6 架警車戒備。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在 2 樓調查,未有封鎖樓層。 高院 2 樓設有數個法庭,一般處理民事案件管理。 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事件已交警方處理,不作評論,並指任何企圖向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法治,又指將不時檢視保安措施,確保安全。

大律師公會去信大狀 指收「612 基金」款項涉違守則促解釋 報道指涉約 35 人

大律師公會去信大狀 指收「612 基金」款項涉違守則促解釋 報道指涉約 35 人
三名法律界消息人士向《法庭線》確認,一批大狀上周陸續收到大律師公會信件,指接到投訴,指控他們接受「612 基金」支付專業費用,而部分大狀向法庭聲稱「義務」工作,但實際上收取款項,違反《行為守則》,要求涉事大狀就不同情況書面解釋。據了解,收信者大部分年資未足 5 年,亦有人年資 5 年以上。

《星島日報》周二( 5 日)引述消息報道,公會向約 35 名大律師發信,涉及的案件屬於反修例示威案,在 2019 至 2021 年間處理。報道又引述消息,指警方調查「612基金」時,發現有大狀「繞過獲延聘的律師行」,直接從基金收取支票。

大律師公會指,執委會正調查,在完成調查前不會就個案詳情或進展事宜另予評論或回覆。

Read more

司法機構就遙距聆訊諮詢公眾 倡裁決、判刑不適用 未經授權發布影像語音最高囚 5 年

司法機構就遙距聆訊諮詢公眾 倡裁決、判刑不適用 未經授權發布影像語音最高囚 5 年
司法機構計劃修訂法例,就刑事及民事案件訂立遙距聆訊的法律框架,展開為期 3 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列明部分法律程序,包括首次提堂、答辯、裁決及判刑等,被告親身出庭有實質重要性,不應使用遙距聆訊。

司法機構同時建議,新增兩項罪行,防止遙距聆訊在未經授權下被記錄、發布,擔心被記錄的影像或聲音一旦遭不當使用,會打擊刑事司法制度的持正,破壞或中斷法律程序。根據建議,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 5 年,條例同時適用於實體聆訊。不過,現行法律允許筆記記錄,在新法例下將繼續獲准進行。

Read more

國安處查 612 基金 投訴大狀律師涉專業失當 律師會展開調查

國安處查 612 基金 投訴大狀律師涉專業失當 律師會展開調查

警方國安處 5 月初拘捕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等 5 名「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指他們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又指調查期間發現有律師和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疑有專業失當行為,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投訴。

香港律師會周一(23 日)指,已接獲警方投訴,並已根據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會長陳澤銘指為保障被投訴人,拒絕透露涉及的律師及律師行,又指調查過程「很公平亦很公正」,被投訴人有機會答辯,而律師會於適當時候,會盡量公布更多資料。

Read more

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有改善空間

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有改善空間

司法機構周五(20 日)公布兩宗針對兩名司法人員投訴的調查結果。裁判官何俊堯,前年 11 月審理一宗少年涉掟汽油彈案時,提到被告是「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終判 3 年感化令,律政司其後覆核成功,上訴庭改判入教導所。司法機構接獲投訴,指何官發表的言論,偏頗及帶有政治傾向。

司法機構表示,由 3 位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調查後,認為投訴不成立。

Read more

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人士離庭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予以提醒

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人士離庭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予以提醒

司法機構周五(20 日)公布兩宗針對兩名司法人員投訴的調查結果。當中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早前審理一宗非法集結案時,要求 3 名戴黃口罩人士更換口罩,又在觀看呈堂片段時,指片中的「黃背心」記者,「變成暴動一部分」。事件惹起關注,司法機構其後接獲投訴,指練官的指示缺乏理據、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由 3 位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深入了解後,認為兩項投訴均不成立。由法官及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同意結論。

Read more

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 前言加擁護《基本法》誓言 指言論過激或失聆訊資格

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 前言加擁護《基本法》誓言 指曾作過激言論或失聆訊資格

司法機構周一(16 日)更新《法官行為指引》,新版在前言加入《基本法》誓言,並加入「對他人作出評論」、「保密」、「社交媒體」,以及「利益及款待」等 4 節,指出法官應避免作出不必要評論,包括即使在匿名情況下,亦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

Read more

美議員倡制裁國安法官 大律師公會斥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律政司斥違背國際法

美議員倡制裁國安法官 大律師公會斥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律政司斥違背國際法

美國前年起制裁多名內地及香港官員,7 名美國共和黨眾議員上周致函總統拜登,要求美國行政機關擴大制裁香港範圍,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官。大律師公會今(12 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人士,強調「法官的獨立性及誠信是毋庸置疑」。律政司強烈譴責有人公然呼籲制裁香港官員及司法人員,指任何國家實施「單邊強制措施」,或違背國際法和聯合國框架,亦違反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

Read more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 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 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司法機構周五(29 日)公布,委任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 5 月 1 日起生效,為期 3 年。有關任命由特首林鄭月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按司法機構公布,資深大律師黃佩琪 1973 年在香港出生。1995 年及 1996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2000 年及 2004 年分別在香港及文萊獲大律師資格。2001 年起私人執業。她 2018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 至 2022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則於 1979 年在香港出生。2001 年在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商學士學位。2003 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4 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同年起私人執業。他 2018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 年及 2021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黃、陳二人同為壹傳媒集團涉嫌欺詐科技園案中的辯方代表大律師,分別代表該集團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以及創辦人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