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 3 罪成,與另 8 被告續還押至明年 1 月 12 日求情。《法庭線》除裁決日報道,另外刊出兩篇判詞解讀,回顧判詞重點。
黎智英案判詞解讀1|為何大篇幅提黎《國安法》前言行?其性格與串謀有何關係?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編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 3 罪成,與另 8 被告續還押至明年 1 月 12 日求情。《法庭線》除裁決日報道,另外刊出兩篇判詞解讀,回顧判詞重點。
黎智英案判詞解讀1|為何大篇幅提黎《國安法》前言行?其性格與串謀有何關係?
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頒下 855 頁判詞,講述黎智英人生、國際聯繫,當中不少篇幅提及,黎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黎的政治立場及性格。
判詞強調,《國安法》沒有追溯力,黎在《國安法》生效前請求制裁的行動、言論,不構成刑事指控,黎亦非因政治立場受審。那麼,法庭為何要大篇幅提及黎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撰文、訪美,甚至是 2017 年安排美國前官員赴台為蔡英文諮詢?
另外,辯方審訊時力陳,即使黎與串謀者在《國安法》前有協議,在法律改變下,協議已失效;「請求」制裁必須傳達給外國並獲對方接收,法庭最後如何裁定「串謀」、「請求」?《法庭線》以 Q&A 形式整理判詞重點。
黎智英案判詞解讀2|法庭眼中的《蘋果》代表甚麼?為何認為黎怨恨中國?
裁決日主稿: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黎智英案判詞速讀|黎被裁定串謀勾結及煽動3罪成 裁決理據一覽
2019 年 1 月某天,Wilson 拿着花了一年時間準備的 39 頁陳詞,步進東區醫院會議室。那是他遵守有條件釋放令的第 9 年,亦是他第 4 次向精神健康審裁處申請覆核。這次聆訊比往年長一倍有多,約半小時後,主席宣布——維持原有釋放令。
Wilson 於 2010 年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療,兩個月後出院,但院方指他有「暴力病歷」,須遵守有條件釋放令,每月覆診和注射藥物。守令 4 年後,他才知道可以申請撤令,4 度自行覆核均失敗。
Wilson 形容,過程猶如在黑房對着牆壁控訴,「我點話我冇病?點話我好咗?」他之後經轉介接觸關注團體,才知原來可聘用律師及申請法援。
一個人「摸石頭摸咗 10 年」,他說不明白院方為何不解說清楚,「你無理由話,我啲 hidden(隱藏) 嘅嘢,我叫你自己去明白、去理解⋯⋯你畀我知下先啦,係咪呀?」
院方翌年主動檢視他的個案並撤令,但 Wilson 決意提司法覆核,挑戰醫管局做法。官司橫跨近兩年,法院上月最終裁定,醫管局沒確保患者知悉覆核權利,違反普通法要求。
踏出這一步,他說不僅為自己,更希望惠及其他患者,「件事係啱,我咪堅持落去囉」。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後踏入第 10 日。這場逾 70 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災難,揭發出屋苑大維修工程棚網不合規、火警鐘失靈多項問題,影響延伸全港,政府已下令所有大維修樓宇拆除棚網,警方調查多宗棚網證書涉造假的案件。
另一方面,政府指全力究責、徹查事件,廉署及警方以貪污誤殺罪名拘捕多人,特首李家超指將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與以往有傳召權的法定委員會有別。另一方面,國安處拘捕數人,亦約談擬舉行記者會的民協成員。
《法庭線》綜合傳媒報道、政府新聞公報,讓讀者了解災後 10 日重點。
宏福苑大火揭露大維修招標過程問題,工程顧問「鴻毅」的面試報告指 12 間投標工程商「無被勞工處檢控」,但《法庭線》翻查發現,當中至少 9 間此前有勞工處檢控的定罪紀錄,以「宏業」及「俊豪」最多,達 22 及 20 宗。
多間投標商不符準則但照得分,而「宏業」及「俊豪」更取得最高評級,前者最後中標。負責招標、協助評標的「鴻毅」卻在報告註稱,「無責任就投標者遞交之資料真偽或準確性作出任何承擔。」
記者另發現,業主大會通過委聘「宏業」的工程費為 3.2 億元,但當時已協助進行招標兩年的「鴻毅」,只收取了第一階段顧問費 6.8 萬元。未有資料顯示顧問費總額,惟法團曾引問卷調查指大部分業主認為應少於 80 萬元。
編按:保安局長鄧炳強周一(12 月 1 日)表示,當局事後在宏福苑 8 幢大廈的高、中、低層,抽取合共 20 個棚網樣本檢驗,當中 7 個不達阻燃標準。政務司長陳國基指,不達標樣本是來自宏泰、宏道、宏志、宏仁閣。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奪去至少 128 人性命,政府指初步化驗棚網顯示達到阻燃要求,但社會關注政府如何監管。《法庭線》翻查屋宇署及勞工處的守則與指引,發現對棚網等阻燃要求的規定,字眼為「應採用」、「應具備」,當中《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英版意思不一,中文版為「必須使用」,惟英文版字眼為 “should be used”。
兩部門近日都表示就阻燃規定執法。不過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指出,棚網阻燃性並非法定要求,僅在守則有提及,若不跟從不一定違法。而實際操作上,「既然唔係法例要求,就唔會有所謂形式點去做」,當局一般巡查時只會檢查由供應商提供的證書,不會另安排測試,因涉危險亦不會在地盤燃燒實測。
某個清晨,阿輝和阿欣如常餵兩個多月大的兒子喝奶、掃風,再抱到床上哄睡。不同的是,兩人換了白恤衫。待他進入夢鄉,兩人悄悄撫摸小手、小腳丫,在他的臉上親吻一下,於他耳邊輕語:「Daddy Mami 走喇」。
看着眼前的 BB,阿欣和阿輝預想,他至兩歲半的每個成長階段:要接種疫苗、6 個月大以前要給他看黑白圖卡,刺激視覺發展;一歲多可看字卡,認識顏色、數字;兩歲多時申請入讀幼稚園,還有每年交保險⋯⋯兩人排好時間表、準備物資,好讓家人代為照顧。
他們涉理大衝突被捕,承認暴動罪。宣布刑期後,阿欣左算右計,驚喜暗忖:「嘩,嚟得切」——最緊張的幼稚園入學申請,她出獄後可以親自處理,丈夫遲她數星期出獄,估計能夠出席幼稚園面試。
「我哋都擔心,如果我哋唔夠時間,就由婆婆、姨媽去,咁當然都好尷尬,點解 Daddy Mami 唔喺度。」
兩年後,一家三口步出幼稚園,兒子拿着學校派發的氣球蹦蹦跳跳。夫婦倆說,兒子挺喜歡校園氣氛。他們帶兒子去麥當勞,看他小口吃着一根根薯條,嘴巴沾上番茄醬,便用紙巾為他拭擦,滿眼是愛。
阿輝和阿欣慶幸能陪伴兒子第一次面試,回想兩年在囚光陰,未能見證兒子的第一次翻身、第一次行路、第一次喊爸媽,兩人卻不抱憾。
阿輝說:「我哋唔係第一下,唔係喺嗰個 moment 見證,但唔緊要,起碼我哋都知道,可以見證住呢個 progress。」
「咁我 miss 咗佢兩年,我之後都仲有好多年,可以同佢一齊。」阿欣說。
編按:受訪者均為化名
1989 年啟播的港台論政節目《頭條新聞》,於 2020 年其中一集涉批評警隊新冠疫情抗疫工作,被警方投訴內容不實和侮辱警隊。通訊局其後接獲逾 3,200 宗投訴,審視後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警告。港台同年停播《頭條新聞》。
港台工會不服通訊局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雙方在原審各有勝敗。至案件被帶到上訴庭,法庭裁定節目不涉辱警,並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下令通訊局撤銷警告,局方兩度尋求上訴至終院。隨著終審法院今年 8 月拒批上訴許可,這宗歷時逾 5 年的司法覆核案正式落幕,工會迎來最終勝訴。
究竟上訴庭考慮了甚麼因素,裁定節目不涉辱警?就諷刺作品應如何劃界?《法庭線》整理事發經過、梳理雙方由原審至上訴的理據,與讀者重溫這場風波的來龍去脈。
2020 年農曆新年,社運持續、疫情來襲,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車公廟求得第九十二籤。翌日凌晨,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發生爆炸,冒出白煙,有人在 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發訊息:「我們做得出,不想死就立即罷工。而下一步我們將會針對關口行動」。
O 記警員一個多月後拘捕多人,當中 8 人被起訴。控方說各人策劃、參與 3 宗爆炸事件,可釀嚴重傷亡,並引大量 TG 訊息舉證。當中 5 人最終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而罪成 3 人則被判囚大約 17 至 18 年,是刑期最長的反修例案之一。
漫長審訊落幕後,《法庭線》用兩篇 Q&A 報道整合案情與審訊的細節。
反恐第二案整合.下|涉案有何關鍵TG訊息?被告曾經作出甚麼招認?
上一篇 Q&A 整合 3 宗涉及的爆炸事件、炸藥的威力,以至 8 名被告如何相識。第二篇進入控辯案情,例如控方如何依賴 Telegram 訊息,嘗試證明各人知情地參與串謀?這些訊息的內容如何證明涉案角色?
另一方面,辯方指出 4 名被告曾經遭受警員「打、嚇、氹」,故在非自願下作出招認。這些招認有何內容?為何是關鍵證據?而圍繞「打、嚇、氹」指稱,控辯各自向陪審團提出了甚麼說法和證據?辯方擬引另案盤問,質疑一名調查警員的可信性,法官駁回時如何解釋?
反恐第二案整合.上|案中有幾多個炸彈?8被告如何相識?被指控有何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