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歲男子在中環西摩道住所,用間尺、網球拍套等打 5 歲及 7 歲的兒子,被控 4 項虐兒罪。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同意案情,獲准以 4,000 元簽保守行為 36 個月。控方撤銷起訴。
法律101|何謂「簽保守行為」?如何決定撤控與否?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5 歲男子在中環西摩道住所,用間尺、網球拍套等打 5 歲及 7 歲的兒子,被控 4 項虐兒罪。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同意案情,獲准以 4,000 元簽保守行為 36 個月。控方撤銷起訴。
法律101|何謂「簽保守行為」?如何決定撤控與否?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今日(19 日)展開,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讀出開案陳詞,指初步審視證據後認為,「火災當日幾乎全部保障生命嘅消防設施,幾乎全因人為因素徹底失效」。
他提出 5 大問題,包括大廈火警鐘被關閉延誤警示;樓梯窗戶被拆除,改為工人出入口,令濃煙及火勢迅速蔓延;消防栓和喉轆被關閉數月,遠超法例規定的 14 天上限;棚架擺放大量可燃物,阻燃網被換成非阻燃網,窗戶被封上發泡膠;另有證據顯示火源位置留有大量煙頭,居民投訴未獲正視。
他又指,事發當日有片段錄到宏昌閣起火後,有工人高聲問:「喂!邊個食煙焫著咗啲嘢?」隨後有工人語帶驚慌高呼,「著火呀,棚架著火呀」、「快啲落去啦,唉」,隨後鏡頭全黑,有大量灰燼。
完整報道:
獨委會:疑工地有人吸煙起火 消防設施因人為因素徹底失效
獨委會:颱風後宏業指明不用阻燃網 當局巡查前通風報信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三(18 日)踏入第 14 天審訊,李卓人完成作供。控方指八九民運被定性為「反革命動亂」,李㩦捐款赴京是明知有可能違法;李答當時沒考慮違法與否。至於發起《零八憲章》的劉曉波在內地被定罪,李稱,支聯會支持劉是因為認為他不應被定罪。
主控兩度指,李卓人對中共領導國家「有極大嘅敵意」,而鼓吹「結束一黨專政」是希望更多人對中共「懷有敵意」。李兩度否認,稱「我心中無敵意」,只有對人民的愛,又解釋該綱領不等於要結束中共領導,他希望共產黨改革,「令到人民可以得到佢應有嘅權利同埋幸福」。
支聯會案Day14.實時更新 控方盤問李卓人:支援動亂反革命 明知或犯法?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3 日審訊,控方傳召 3 名案發後曾接觸事主的女警作供。
其中一人供稱,在部門聚會中見事主貌似不適,陪同她離開會議室時,對方顯得有點手足無措、眼神空洞,詢問下事主稱遭被告問「可唔可以錫」。另外兩名女警則指,當日見到被告將手貼近事主的腰及臀部,之後見事主情緒激動。辯方質疑,兩人當時在會議室所處位置,不能清楚看到被告的手是否碰到 X,兩人均不同意。
一名警長及一名女警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向一名酒吧負責人透露警察巡查酒牌的機密資訊,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妨害司法公正罪,周三(1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4 月 22 日再訊,以候準備轉介文件,兩人獲准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兩人隸屬大埔警區,現已被停職。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三(18 日)踏入第 14 天審訊,李卓人續作供。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盤問指,李 1989 年帶錢支援「動亂反革命人士」,是否明知有可能觸犯中國憲法或法律?李答「唔諗㗎我,所以我唔敢講話我知定唔知呀,我唔諗㗎其實」。
黎又指,支聯會清楚《零八憲章》違反內地法律的情況下,仍在港鼓吹支持涉案人士。李卓人提及要求釋放劉曉波的行動,指支聯會是行使在「一國兩制」、《基本法》下的公民權利,確認支持劉曉波。
李昨日完成主問作供,指支聯會五大綱領「應該係要一齊睇嘅,因為一環扣一環」,而支聯會支持劉曉波的《零八憲章》,正可反映其倡議合法地修憲。李又指,毛澤東、趙紫陽、胡耀邦、鄧小平、溫家寶等前中共領導人的部分觀點,與支聯會的目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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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立法會暴動案,12 人被裁定罪成,分別判囚 4 年 7 個月至 6 年 10 個月。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周三(18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
針對王宗堯的定罪上訴,判詞指,王明知立法會大樓被佔領,仍穿印有「1/2,000,001 我自由故我在 I’m free, therefore I am 」字樣的 T 恤進入會議廳。而他不單將充電器交予記者,更與示威者拍肩等,可見他並非無辜路人,是「在錯誤的時間在錯誤的地方出現」。
至於 7 人的刑期上訴,判詞指本案暴動極其嚴重,量刑時不應將個別參與者的行為抽空處理,因他們並非單獨行事,而是倚仗人多勢眾,以暴力達到其目的,以 6 年半至 7 年為量刑起點「實非過重」。
支聯會案李卓人周二(17 日)作供,庭上提問亦涵蓋中共前領導人毛澤東、趙紫陽、胡耀邦、鄧小平、溫家寶 5 人的部分論述,包括毛在 1949 年批評「一黨專政」,趙主張立法落實憲法公民權利、鄧小平談及「社會生活的民主化」、溫家寶倡落實民主等。
李卓人指,上述領導人的部分觀點與支聯會一直倡議中國落實公民權利,建立公民社會,達致民主改革的目標一致。法官陳仲衡關注,「咁你哋有冇嘗試同佢哋對話,大家原來有咁多共識,好似冇咩水火不容嘅地方?」李指「好多嘢我哋連第一步都未做到」,故支聯會「仍然係向中國當權者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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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周二(17 日)踏入第 13 天審訊,69 歲李卓人供述大學畢業後投身工運、關心中國民主,經過六四赴京親睹天安門廣場情況、被公安扣查及後寫悔過書獲釋的洗禮,他將愛國民主運動精神,即中國及香港走向民主,視為自己「一生嘅承擔」。
李供述支聯會五大綱領「應該係要一齊睇嘅,因為一環扣一環」,當中「結束一黨專政」是要人民享受憲法權利,這樣才有基礎討論政治制度的走向,然後凝聚共識修憲,達到「建設民主中國」。而支聯會支持劉曉波的《零八憲章》,正可反映其倡議合法地修憲。案件周三續,李將接受控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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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二(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就事主供稱在被告辦公室門外被人拍打臀部,辯方指出,事發時事主「後面走廊成排都係伙記」,被告不可能明目張膽非禮她。事主稱,她當時亦不敢冤枉他人,但當非禮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後,便肯定被告並非不小心。辯方另指,二人互有好感,曾發展「地下情」,事主其後發現被告與女友去旅行,曾就此事與被告爭執;事主一概否認。
首日審訊:事主供稱遭摸臀及被捉手放褲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