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現年 23 歲女子,被指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案件周一(8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選出 7 男陪審團審理。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女兒 10 至 13 歲時,多次強姦、非禮及與女兒亂倫,女兒 3 年前向母親揭發事件,被告在妻子質問下,稱「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摸女兒的胸部,及與她性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 名現年 23 歲女子,被指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案件周一(8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選出 7 男陪審團審理。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女兒 10 至 13 歲時,多次強姦、非禮及與女兒亂倫,女兒 3 年前向母親揭發事件,被告在妻子質問下,稱「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摸女兒的胸部,及與她性交。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參選九龍東初選的被告周一(8 日)續求情,由譚得志、胡志偉,以及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施德來一方開始求情陳詞。早前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已完成求情。至早上約 8 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已有約 50 人排隊輪候旁聽。
其中有報稱為胡志偉的友人,稱「希望佢知道,其實仲有好多人留喺香港,仍然對佢有支持同關心」,亦有報稱為譚得志的友人,表示會一起「等待一個變好嘅機會」、「人心不死,希望在前」。
施德來昔日的黨友亦有到場,前深水埗區議員及民協副主席李庭豐稱,今日到場冀向施「送上我哋嘅陪伴」,又形容他「行緊一段比較艱苦嘅路,佢都仍然好樂觀,好積極,甚至乎好想將佢呢種諗法同精神,去傳播畀朋友、屋企人」。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參選九東區 6 人,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上周五完成陳詞(見另稿),餘下 3 人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亦在周一(8 日)完成陳詞,押後至周三再開庭,將處理九西、超區及衞服界 9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
胡志偉一方指,胡屬於「積極參與」者,沒組織涉案謀劃,只是「和應」和參與,並獲前運房局長張炳良、前運房局副局長邱誠武及前勞福局長羅致光 3 人撰寫求情信,指胡溫和、實際,會以大眾和社會的福祉為優先。
譚得志一方則指,譚屬「積極參與」者,同樣沒組織、策劃。辯方說,譚正閱讀《懺悔錄》,並有悔意。法官陳仲衡打趣笑說,他都要「懺悔」,指曾經嘗試讀完但不成功;法官李運騰稱他都是,指自己只讀過首個章節。另施德來一方稱,社工註冊條例修訂上周通過後, 禁止干犯國安罪行者任職社工,指施想成為社工服務大眾的希望已消逝。
47人案求情、判詞分析、裁決日報道一覽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披露負責元朗 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受廉署調查一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 2024 年 2 月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翌月並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的證明書。
終院周一(8 日)進行上訴許可聆訊,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指本案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向律政司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案件訂於 2025 年 2 月 12 日聆訊。
在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裁定罪成,還押候處理求情及判刑的林卓廷,由懲教押送至終院應訊,他身穿西裝步入被告欄,精神不俗,與親友揮手打招呼。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求情|港島6人完成求情 他們在陳詞說了甚麼?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人罪成,第二批罪成被告、參與港島初選的 6 人本周完成求情。袁嘉蔚一方指,她處更生路上,不久前在獄中成婚,有意與丈夫共度時光、建立家庭,望法庭量刑時能夠顧及。 梁晃維親撰求情信,稱在香港主權移交當年出生,自己一代被戲稱為「被詛咒的孩子」,而他從未喪失對港人的信心。徐子見的父親在他還押時離世,而他撰信指明白控罪的嚴重性,致以深切歉意。 鄭達鴻一方指,他僅僅跟從公民黨立場,案發時亦是受到誤導。楊雪盈一方指以為初選沒有抵觸《國安法》才會愚昧犯案。彭卓棋一方稱,彭在《國安法》後有將政綱下架,亦受僱於「香港基本法基金會」。 47人案求情・九東|官關注黃之鋒沒寫求情信 譚文豪望早日與家人團聚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開始九東 6 人求情,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率先完成陳詞,3 人均稱屬「積極參與者」。黃之鋒一方求情時指,同意黃曾向外國求助,但重申本案與本地相關。官關注黃沒撰求情信,黃的大狀指是其個人選擇,但獲指示指會在服刑後放下過去。 譚文豪一方陳詞時稱,譚在任立法會議員時曾為令撥款盡早通過,協調議員投票,可見譚沒有無差別否決,但被官質疑;另指譚望早日與家人團聚,亦及早認罪,自願向警方錄口供。而譚親撰求情信,向香港社會及中央真誠道歉。 李嘉達一方則稱,李希望未來續從事社福界、戲劇老師及治療師,服務社區,又提及其女友等待他成婚。案件下周一續,將由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一方陳詞。 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辯方稱違指引不屬違法 去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受審,控辯雙方周二(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重申,在涉案的公務探訪期間,兩名被告所有文件交換,均經懲教職員檢查及記錄,反映被告應知道他們未獲授權送出投訴信。 辯方則質疑《監獄條例》列明,署方必須准許在囚人士撰寫及發出投訴信,署方無權閱讀內容,懲教職員供稱檢查及批准寄信的程序,全屬傳聞證供,法庭不應予比重,更不能指被告違反指引屬違法。辯方又強調,投訴屬言論自由,法庭應予保障。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至 7 月 29 日裁決。期間鄒家成繼續還押,次被告續准保釋。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申「換官」遭駁回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鄒幸彤指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上訴案的法官黎婉姫,曾閱讀不向辯方披露的控方「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文件,申請「換官」。高院原訟庭周五(5 日)駁回鄒的申請。 判詞反駁鄒幸彤,指法官曾參與涉及某方的案件、作出不利於某方的裁決,「並不足以成為尋求(法官)迴避的充分理由」;又指兩案控罪不同,「看不到前案的證據,事實裁斷或定罪與本案有什麼關聯」,而黎在該案的裁斷,亦不涉及鄒的可信性或可靠性。 判詞又指,若然黎官參與本案審訊,自然會提醒自己在審案時謹慎,將 PII 材料拋諸腦後,不被影響。3 官最後指,「都對於申請人及同案其他被告人能夠獲得公平審訊有十足的信心」。 指國安委倡拒Tim Owen簽證越權 黎智英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證明書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失敗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 2023 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指國安委越權,被高院駁回許可申請,黎再申請上訴許可亦被駁回。黎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周五(5 日)頒判詞拒絕申請﹐重申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挑戰。 … Read more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本案涉及 17 人的合併案件,其中 7 人否認共 13 項虐兒罪,周五(5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法官王詩麗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一人當庭釋放;另一人則涉「童樂居」另案早前被裁罪成。其中,官指閉路電視顯示第 20 被告案發時背對鏡頭,未能證明其親眼目睹第二被告對男童的推頭動作後而視若無睹。至於其餘 5 被告,則被裁定全部或部分虐兒罪成。
除了當庭釋放的被告,其餘 6 人之中,一人需繼續還押,另 5 人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 8 月 7 日求情。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鄒幸彤指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上訴案的法官黎婉姫,曾閱讀不向辯方披露的控方「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文件,申請「換官」。高院原訟庭周五(5 日)駁回鄒的申請。
判詞反駁鄒幸彤,指法官曾參與涉及某方的案件、作出不利於某方的裁決,「並不足以成為尋求(法官)迴避的充分理由」;又指兩案控罪不同,「看不到前案的證據,事實裁斷或定罪與本案有什麼關聯」,而黎在該案的裁斷,亦不涉及鄒的可信性或可靠性。
判詞又指,若然黎官參與本案審訊,自然會提醒自己在審案時謹慎,將 PII 材料拋諸腦後,不被影響。3 官最後指,「都對於申請人及同案其他被告人能夠獲得公平審訊有十足的信心」。
53 歲女總督察被指在中文大學醫院內,情緒激動與警員拉扯,事後被票控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她否認控罪,案件周五(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第二日審訊。
中文大學醫院護士供稱,案發當日入病房後,目睹被告兩度以雙手拍打其母右手臂,其母向護士求助「姑娘唔好走,佢(葉)會打我」。護士又稱看到被告曾於病房內喝啤酒。辯方稱被告只是拍打床單,護士不同意。
衝鋒隊警長指,在病房看到被告捉著其母左手,「用手掩住佢把口,唔畀佢講嘢」,其後帶被告到會客室途中,被告一度大吵大鬧,又突然捉著高級警司的褲子,不肯放手。
一對夫婦疑因欠債問題,在兩名 6 歲及 2 歲兒子都在家中時試圖燒炭自殺,獲因警員上門揭發。兩人同被控一項虐兒罪,經審訊後,區院法官周燕珠周五(5 日)裁定二人虐兒罪成,還押 8 月 6 日判刑。辯方透露,兩被告現時須在社署監視下探訪兒子。
法官認為,二人均懷著自殺的意圖燒炭時,兩名兒子仍睡著,被告亦沒有弄醒他們,或在另一房間燒炭,可見他們均有意識地與兒子同歸於盡。此外,兩名年幼兒子在房內吸入一氧化碳,「相當可能」令他們健康受損。兩名被告忽略了燒炭對兩兒子的影響,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