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早前私人檢控其僱主《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兩項《僱傭條例》下有關侵犯僱員參加工會權利的刑事罪行(另見報道)。相對於一般由政府提出的公共檢控,「私人檢控」(private prosecution)有何特點?如何提出?過往在香港又有甚麼案例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1 日審訊,黎第 49 日作供。
控方引述黎專欄文章,當中提到 200 名警員搜查《蘋果》大樓,形容「警權侵犯新聞自由」。法官質疑黎刻意向讀者營造警方肆意搜查、違憲的形象。黎否認,稱僅描述所看到的情景,又指《蘋果》是首間被 200 警員搜查的媒體。法官李運騰則指,《星島》亦曾被廉政公署搜查。
控方另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言論,問是否反映即使有犯《國安法》的風險,黎仍會繼續行事、《蘋果》會照常運作。黎解釋《國安法》紅線模糊,承認會「打擦邊球」,在模糊地帶冒險,但若行為明顯違法,「我不會蠢到去做」。案件下周一(3 月 3 日)續審。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昏迷家中,37 歲親父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親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五(28 日)在高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辯方向女童的母親提出,她指稱被告曾做過的虐兒行為都不曾發生,例如只搖晃過女兒兩次,並非梁所稱的 8 至 10 次,母不同意,稱「無可能呀一定,我無必要去誣衊佢」。辯方亦質疑,為何母沒披露被告虐兒、不帶走雅思,母解釋因感到受生命威脅,不夠膽求助等。
庭上亦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他稱事發當天女兒在床上玩,他去廁所小便,突然聽到外面有「嘭」一聲,出去即見女兒沒聲音,「好似瞓緊咁」、「完全唔應我」。案件下周一續。
父否認謀殺3歲女 母WhatsApp與被告就打女兒爭吵 母稱沒打女因不認同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28 日)於高院踏入第 61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警司指,疑有人測試炸藥的片段顯示,炸藥屬混合硝酸鉀和鋁粉的「閃粉」,其破壞程度高,妥善封口後燃點可導致死亡;警司據現場觀察、證物,認為涉案 503 單位是用作製炸藥,1008 室則是原材料倉,指一般為了安全兩者會分開。
辯方多名大狀指出,涉案單位搜出的硫磺、通渠水、氯酸納、電子火柴,均有製作炸藥以外的用途。警司指,許多炸藥的原材料都是常見家居用品,另同意電子火柴常用來點燃商業用的煙花。審訊下周一續。
第 60 天審訊|警司以爆炸品專家身分作供 稱宏創方單位有足夠配件組炸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1 日審訊,黎智英第 49 日作供,控方第 23 日進行盤問。
控方周天行在提問前,指出周四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大叫「香港人加油」、「黃皮膚香港人加油」,指庭內人士都應該尊重法庭,遵守法庭規矩。法官杜麗冰指,當被告及其他人仍在法庭內,公眾人士不得擾亂法庭程序,或以任何方式表達感受。杜續指,公眾人士要保持安靜,若擾亂法庭秩序,保安會記下其個人資料,以及被要求離開法庭。控方補充,警方已識別擾亂法庭秩序人士的身分,會就此與保安聯絡。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訪談稱《國安法》後會繼續行事 黎指明知違法不會做 但同意會「打擦邊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0 日審訊,黎第 48 日作供。
控方指《國安法》生效後,黎在專欄文章提到「煮到來就食」,問黎當時不害怕《國安法》?黎指,即使當時他所做的一切是合法,也會警惕《國安法》的後果,因紅線很模糊。控方質疑,黎沒於文章要求人們不要違反《國安法》?黎反問「我有責任這樣做嗎?難道我見到每個人,都要說不要犯法嗎?」
另外,黎在「Live Chat」節目提到疫情問題,指疫情緣於中國沒有言論自由,控方質疑言論沒根據。黎指,他在新聞中讀到,認為如首次發現疫情的醫生可把消息放在社交媒體,政府可控制疫情。控方再質疑黎沒有查核新聞內容便引用,黎指當時不只一間媒體有報道,相信資訊真確,又指自己不會比媒體查證得更好,案件周五(28 日)續審。
逾 5 年前發生的元朗 7.21 襲擊事件,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元朗站參與暴動罪成,還押至周四(27 日)在區院判刑。司法機構派出逾百張旁聽籌,來者包括民主黨成員、林的前同事、街坊,亦有與林不相識的新界東選民。
前議助說,林用心做地區工作,常叮囑「做好每一個 Case ,唔好錯過任何一個幫到街坊嘅機會」。有新界東選民指,昔日在區議會、立法會直選都投票支持林,讚他反圍標對抗黑社會是勇敢,亦做出成續,幫助到小業主。
有人談論林的陳情信,說有同感、受觸動,顯出中大新亞書院的精神,又指林「嚟緊佢又有一段好漫長嘅時間仲會喺入面」,想像他或會擔心在外的家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0 日審訊,黎智英第 48 日作供,控方第 22 日盤問。
控方周三就黎「Live Chat」節目提問,當中黎提到「我們只是想擺脫獨裁」。法官杜麗冰關注黎所指的「獨裁」意思,黎稱並非指中共,「只有中國人民才能擺脫中共」,而在一國兩制下,自己是香港人,言論遭法官質疑。黎周四主動澄清,他指自己不是中國人,是指他不是中國內地人(Mainland Chinese),而是香港中國人(Hong Kong Chinese),與他早前主問時的證供一致。黎形容,「中國作為我的國家,我愛中國,但不愛中國政府。」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控方質疑黎文章沒籲勿犯《國安法》 黎反問「我有責任這樣做嗎?」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6 日)於高院踏入第 59 天審訊。
O 記警員供稱,調查時曾看過第六被告張琸淇的錄影會面及 TG 訊息。庭上訊息可見,張曾被加入一個「無名群組」,成員曾討論易容,使用假髮、假鬚,張曾在群組稱,「但其實戴咗口罩,仲邊度見到鬚」。辯方指不代表機主有閱讀訊息,警員回答,「我唔能夠完全確定,但根據 D6 喺群組入面嘅對話,佢係知道嘅」。
拘捕第八被告周皓文的警員則供述拘捕過程,指破門進入周的單位,惟同意周的態度合作。證物警員亦供稱,在周家中搜出 3D 打印機、化學品、1.9 萬港元現金、兩本記事簿。庭上可見,記事簿內畫有一些草圖及算式。案件周五續。
第 58 天審訊|警署警長指凌晨錄口供因需查有否其他炸彈 辯方質疑:但係你冇問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昏迷家中,37 歲親父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親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三(26 日)在高院踏入第八日審訊。
庭上播多段 WhatsApp 錄音,被告批母沒打女兒,稱「嘥鳩氣…即係無打人」;母則覆「打咗你又話唔計」,又稱「你而家嫌我打得唔夠勁」、「你唔好再喺度逼我啦!逼到我而家屌鳩佢!」等,並聽到雅思的哭泣聲。
母解釋,她並沒有打女兒,因為不認同被告的管教方法,而雅思哭是因二人爭吵大聲引致。在盤問下,母亦確認該段時間每日有飲酒,形容遭被告「長期逼害」。辯方亦問及,指稱數次虐女事件的發生日期,母稱不記得,或未能肯定。案件周五續。
父否認謀殺3歲女 辯方指被告家有其他人疼錫、陪玩 母:但係有個爸爸傷害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