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鄧幹耀就箍牙治療被病人投訴,牙醫管理委員會指控他專業失當,鄧有意認罪,但指牙委會研訊小組在沒有通知他的情況下,安排牙醫撰寫專家報告,做法有如突襲,亦對鄧不公平,又指報告內容不公及偏頗,曾要求剔除但被拒絕。
鄧周一(21 日)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撤銷研訊小組接納專家報告的決定。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牙醫鄧幹耀就箍牙治療被病人投訴,牙醫管理委員會指控他專業失當,鄧有意認罪,但指牙委會研訊小組在沒有通知他的情況下,安排牙醫撰寫專家報告,做法有如突襲,亦對鄧不公平,又指報告內容不公及偏頗,曾要求剔除但被拒絕。
鄧周一(21 日)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撤銷研訊小組接納專家報告的決定。
宏福苑大火後,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獨立委員會委聘的專家,分別調查大火成因、蔓延經過。專家於上月舉行的第五輪聽證會作證,獨委會代表大狀杜淦堃指,雙方結論大致相同,總結為宏昌閣光井平台率先起火,因屋苑使用非阻燃物料,引致「二次引燃」,出現 12 條「火龍」。
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聽證會提及逾半死者死於吸入濃煙,亦首度分析死者位置,提到大部分宏昌閣居民死於單位內,因樓梯「生口」湧入濃煙,他們被迫返回單位;宏泰閣居民則可嘗試行樓梯逃生,但須與「火龍」及下墜雜物「鬥快」,最終大量死者於公用地方被發現。
《法庭線》綜合會上內容,整理起火時間線,死者死因、年齡及罹難位置分布。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5 日)踏入第 27 日,由兩名獨立委員會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作證。
兩名專家分別為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建築科學和消防安全工程講座教授 Asif Sohail USMANI、學系副教授及副系主任江黎明。
重點:
– USMANI:宏昌閣居民逃生時間等於零
– 江黎明:宏志閣棚網起火 6 分鐘後繼續燃燒
– 江:2 及 3 號單位無被火波及 離世住戶相信因吸入濃煙
– USMANI:大火由一連串失誤導致 倡推即時措施降風險
Day26|消防處助理處長哽咽:何偉豪有時間走 但他選擇救人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上周五(13 日)公布,委任理大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教授 Asif Sohail Usmani 及江黎明,協助審視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成因,指兩人會提交書面報告,亦會在聽證會作供。
據理大網頁簡介,Usmani 為講座教授,曾參與美國 911 世貿雙子塔倒塌的調查分析;江黎明為副教授及副系主任,主要研究建築火災安全及自動化建造,曾擔任屋宇署 3 個消防相關委員會委員。
兩名中學畢業生入稟區院,指自己有性別不安及特殊學習需要,但校方完全沒處理,更因他們拒絕剪短頭髮,被要求在校內示眾或改上網課,令他們承受沉重精神壓力,要求法庭宣告校方違反性別和殘疾歧視條例、作賠償及道歉。
雙方各自申請呈交專家報告。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周二(23 日)頒判詞,批准校方的申請,讓其呈交中大教授的專家報告,以證明香港在校服和儀容上有常規;學生一方則質疑專家的研究方法如何證明常規,而就算有,亦涉性別刻板印象。
官認為,校方的專家有專業資格提供證據,而其研究方法可在審訊中挑戰,故現階段批准加入報告。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28 日)於高院踏入第 78 天審訊。
控方展示第四被告張家俊的 Telegram 訊息紀錄,指他與一名不知名人士,討論將碎石放入炸藥,亦提及現場可能有無辜巿民。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確認,加碎石會增強炸彈的威力,又指有人在訊息指導被告製作炸彈的技術和細節。
控方亦呈上警方在張家俊手提電腦搜出的《即興彈藥手冊》,內容包括製作管狀手榴彈的步驟。EOD 證人指,這類軍事手冊有不同渠道流出,例如去其他國家參與軍事訓練時,都可能獲發。審訊下周一續。
第 77 天審訊|控方專家證人指化學品受法例規管 官提醒陪審團獨立考慮本案控罪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7 日)於高院踏入第 77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控方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指警方在涉案宏創方 503 室搜出的化學品,可製成重 32.4 公斤的炸藥;又指原定放炸彈的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外,左方較開揚,若有爆炸將傷害在場任何人,2 樓玻璃外牆亦會受破壞倒下。
證人指,連同其他各處搜出的化學品,儲存或管有都受法例規管,亦必須放入危險品倉庫。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能基於被告涉觸犯儲存化學品的法例,來判斷他們有更高傾向牽涉本案的控罪。審訊周五續。
第 76 天審訊|控方指被告原定放置炸彈 專家估計威力驚人、50米範圍內可致死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6 日)於高院踏入第 76 天審訊。
控方指各被告原定在將軍澳放置炸彈,並在 Telegram 討論 20 公斤重炸藥。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指出,若有足夠的密閉空間盛載,20 公斤低性能炸藥威力「係好驚人」,在 50 米範圍有強大殺傷力,而如屬高性能炸藥,殺傷力會大 3 倍。審訊周四續。
第 75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羅湖站月台炸彈若在車廂內爆炸 可致非常慘重傷亡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5 日)於高院踏入第 75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分析明愛醫院爆炸案片段,指濃煙遮蓋逃生出口,「你想走係未必走到」,加上急症室內有病人、傷者,可能無法逃生。另指煙霧雖然無毒但對人有害,因為可造成不適甚至灼傷肺部。
至於羅湖站月台的爆炸案,炸彈裝置原本是放置在車廂。證人分析片段,指可見爆炸時產生大量煙霧,假設在車廂內爆炸「將會係傷亡非常之慘重」,指因濃煙更難散去,恐令乘客爭相走避,甚至「監生焗死」。審訊周三續。
第 74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次被告電話有測試TATP炸藥影片 產生獨一無二火球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21 日)於高院踏入第 74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確認次被告電話的影片,顯示測試高性能炸藥 TATP 的過程,點燃後產生火球,「特徵係獨一無二,只有 TATP 先有呢個效果」;又確認第八被告住所的次氯酸鈣和漒水,可製成氯氣彈。
次被告的電話另被搜出「Thermite bomb」(鋁熱彈)的手繪草圖,證人認為,設計是通過氣閥混合高錳酸鉀和剎車油,產生化學反應,爆炸時點燃鋁熱彈,在 5 米範圍內有殺傷力,指是外國恐怖組織常用的裝置。審訊下周二續。
第 73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涉案61片段顯示測試炸藥 估計有人談及調配材料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