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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涉2022年六四多處公共設施噴塗鴉 認8罪 判社會服務令

3男女涉2022年六四多處公共設施噴塗鴉 認8罪 判社會服務令

3 名 22 歲男女被指於 2022 年六四及前夕,在荃灣及九龍多處電源箱、燈柱等公共設施噴上「六四」塗鴉,被控共 12 項刑事毀壞罪;3 人早前承認其中 8 罪,周四(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 160 至 200 小時社服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坦白認罪為最大求情理由,考慮被告有良好背景、內容正面,採納報告建議,酌情不判處即時監禁,另指首被告已有同類案底,指若他再犯案,「預備定坐監」,判他 200 小時社服令;餘下兩人則各判處 160 小時社服令,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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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 判囚6月 官指行動屬國際性、接納沒鼓吹暴力

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 判囚6月 官指行動屬國際性、接納沒鼓吹暴力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周一承認企圖煽動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二(1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6 個月。

羅判刑時指,高志活、周鋒鎖網上宣傳、提供直幡,行動屬「國際性」,而直幡內容具「尖銳性」,目標對象均對訊息內容有共鳴,是志同道合的人,他們容易被挑起情緒。被告並非衝動行事,有全盤計劃,於警方保釋期間犯案。

但羅接納,直幡沒有鼓吹暴力,沒有煽動他人作進一步非法行動。直幡內容圍繞六四事件,被告沒有加添內容,而涉案「國殤之柱」亦曾公開展示多年。即使再展示直幡,突然刺激他人情緒的潛在危機亦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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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罪 擬六四展示國殤之柱直幡 周二判刑

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罪 擬六四展示國殤之柱直幡 周二判刑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周一(11 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押後至周二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有人以雕塑家、「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在網站發起運動,公開展示直幡,旨在抗議港警檢取「國殤之柱」作證物,而被告與自介為「學生領袖 1989」的「周鋒鎖」聯絡,最終獲得由美國寄出的巨型直幡,並打算於六四於銅鑼灣以「快閃」形式展示。

案情又指,警方在被告 iPhone 中獲取相片,顯示有人實地視察,而手機備忘錄提及提早通知傳媒、被截查時表示自己是內地遊客等。被告與「周鋒鎖」的 IG 對話,則顯示對方稱相信若成功在港展示直幡,將受到高度關注及令人非常鼓舞。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而休學,沒有政治背景,並無煽動他人作出非法及暴力行為,而她只打算進行「快閃」行動,獨自行事。辯方又指,不同立場人士對六四事件已有看法及基本認識,希望法庭考慮本案煽動風險較低,規模較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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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控方爭議案發時是否做記者工作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控方爭議案發時是否做記者工作
2021 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受審,周三(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結案陳詞。

控方稱,沒證據證明 4 人並非記者,但質疑他們現場言行舉止「係咪做緊記者嘅工作」。裁判官反問應如何採訪突發新聞,「我有無啲咩特定嘅動作要做呢?」控方稱若按被告說法,例子包括要觀察四周,但 4 人當時圍著聊天,並非四處觀察。

辯方質疑,沒證據證明聊天內容,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另提出待首宗示威違限聚令的「郭永健案」,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有結果後再裁決。官遂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屆時視乎是否獲批許可、有否判詞等再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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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涉去年六四多處噴「六四」字樣 認8項刑事毀壞 押後9.21判刑

3男女涉去年六四多處噴「六四」字樣 認8項刑事毀壞 押後9.21判刑
3 名 22 歲男女涉於去年六四及前夕,在荃灣及九龍多處損壞電源箱、燈柱等公共設施,被控共 12 項刑事毀壞罪,3 人周二(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 8 項控罪,餘下 4 項控罪獲控方撤控。

案情指,2022 年 6 月 3 日、 6 月 4 日期間,全港的公共設施共發現 222 個「六四」字樣的噴漆,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本案 3 名被告 6 月 4 日凌晨在多處塗鴉。警方其後檢取被告手機,發現次被告曾向首被告發訊息稱,想「噴『六四』噴到周街都係」。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9 月 21 日判刑,期間為 3 人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重申所有有判刑選項均開放,另下令 3 人向政府賠償 417 元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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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被告稱已表明記者身分 官裁表證成立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被告稱已表明記者身分 官裁表證成8.30結案
2021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首個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被指於 6 月 5 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4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裁判官陳志輝周三(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負責攝錄被告聚集情況的警員,供稱當晚觀察到姜嘉偉等被告一行 7 人聚集及交談,沒有留意到他們有手持相機,或抄寫筆記的行為,亦不清楚他們之間關係及傾談何事。盤問下,他同意在票控前,警方並沒有作出警告。

兩名被告供稱他們案發當日為網媒「Free HK Media」進行採訪工作,當天曾向警方傳媒聯絡主任登記身份。案發前後,他們正討論採訪工作,而被票控時,亦有向警方表明記者身份。女被告另供稱自己因身體不適,未能離開現場,指曾向警員表明情況。案件 8 月 30 日結案陳詞,各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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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被指2022年六四多處損壞公共設施 被控12項刑事毀壞罪

3男女被指2022年六四多處損壞公共設施 被控12項刑事毀壞罪
3 名 22 歲男女涉於去年六四及前夕,在荃灣及九龍多處損壞電源箱、燈柱等公共設施,被控共 12 項刑事毀壞罪,周一(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辯方透露,首兩被告將聘請私人律師。3 人獲准以 1,000 元保釋外出,另增加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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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六四|58歲男認旺角非法集結囚7月 官:不能輕視可演變成暴動

2020六四|58歲男認旺角非法集結囚7月 官:不能輕視可演變成暴動
警方於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拒絕批准舉行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旺角區爆發警民衝突。58 歲男子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法官林偉權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7 個月。

被告自行陳情時,提及他因本案受傷,需接受長達 4 個月的治療。法官判刑時指,本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但不能輕視非法集結可以演變成暴動,考慮被告受社會氛圍影響而犯案,並非擔任領導角色,判囚 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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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六四在燈柱等貼「 真嘢唔怕講」貼紙 認罪罰8,000元 中大生: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

涉六四在燈柱等貼「 真嘢唔怕講」貼紙 認罪罰8,000元 中大生: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
現年 21 歲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被指在 2022 年 6 月 4 日,在西洋菜南街交通燈、路牌等地方,張貼寫有「真嘢唔怕講」的貼紙,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原定於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甫開庭改認罪,被判處 8,000 元罰款。

辯方律師指,被告欲自行陳情,遭裁判官曾慶東斥「而家上嚟唔係做表演...唔係你想點就點」。短暫休庭後,身穿藍色西裝的被告朗聲讀出陳情,指「我們所熟悉的香港面貌,其實不能缺少塗鴉和街招」,又指貼貼紙並非記掛民運,「亦不是想煽動任何人,而是因為我在 2022 年的香港感到無比壓抑」,他又稱,「只要克服恐懼沒有東西是不能說的」、「面對小小代價,我更沒有理由噤聲」。被告的中大同學亦前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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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
2021 年、首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原定周二(21 日)早上 9 時 30 分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惟案中兩名被告缺席。

由於二人自行代表,裁判官屈麗雯兩度押後等候被告,並指若二人早上 11 時仍未出現,考慮發拘捕令。至早上 11 時 08 分,二人繼續缺席,裁判官遂下拘捕令,另有被告提出醫學治療相關申請,本案押後 4 月 4 日再訊,原定周三審期亦取消。

兩被告在拘捕令發出後,半小時內先後趕至法庭。裝有義肢的男被告解釋因腳痛腳腫;女被告則指抑鬱症發作而遲到。二人最後獲撤拘捕令,准以 500 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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