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紅磡街頭發生搶劫案,有南亞裔男子涉持刀,搶劫兩名珠寶公司職員總值逾 656 萬元財物,並斬傷職員的腳。2 男否認搶劫等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求情及判刑。
庭上指,正還押、被指為主腦的首被告今早去世,法庭遂先處理次被告的判刑。據新聞公報,懲教署早上五時,在赤柱監獄發現一名還押人士上吊自殺,及後證實死亡。
暫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時稱,本案至少涉及 5 人犯案,且犯案時有使用兩把 10 吋長的刀,案發於路中心,另幸好有途人發現本案,才不致造成悲劇。官斥次被告冷血犯案,最終就兩罪判他監禁 13 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