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卡拉OK「RedMR 紅人派對」近年陷入欠租風波。積金局上周五(16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經營 RedMR 的母公司追討去年 9 至 12 月、約 20 萬元強積金供款及訟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連鎖卡拉OK「RedMR 紅人派對」近年陷入欠租風波。積金局上周五(16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經營 RedMR 的母公司追討去年 9 至 12 月、約 20 萬元強積金供款及訟費。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五(16 日)在高院踏入第四日審訊,繼續播放男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
警員向男被告展示住所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指他送兒子入院時,狀似不趕急、「施施然」。男被告指自己不是醫生,不能判斷當時情況是否緊急,又指若知道緊急,會「衝住去」。
警員亦播放女被告電話內的影片,顯示男嬰躺在床上時,長子一邊尖叫、一邊前後搖晃其身體,又用雙手拍打其胸口。案件下周一續。
第三日審訊|父會面指發現不妥後 自己曾洗澡、往典當後才送子入院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五(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首被告李浩田繼續作供,接受控方盤問。
李的供詞曾指出,在酒店房間玩完飲酒遊戲後,休息期間,事主自行躺在他與次被告中間,之後陳摸事主大腿。控方質疑李,「呢部分嘅證供你係完全作出嚟,X 係醉到不省人事,先俾你兩個男人乘人之危侵犯佢。」李不同意,稱「我認為我講嘅都係事實。」
控方亦質疑,李供稱曾經問事主可否接吻亦是虛構。李不同意並指:「呢句說話我係有深刻講過。」案件下周一續審。
第四日審訊|首被告供稱事主同意口交 強調事主清醒、沒反抗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事前傳閱相熟的應徵者資料,當中 7 人並向首被告、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發訊息指「麻煩射住」、「幫手關照住」等。
8 人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暫委法官香淑嫻質疑,部分被告只提及愧對家人,尊重法庭裁決,欠缺真誠悔意,官下令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 6 月 17 日判刑,明言仍然可能判監,「希望大家唔會有一個奢望」。各被告獲准續保。
2024 年 8 月,社企「膳心小館」月餅疑遭投訴來歷不明,被食環署查封貨倉內大批月餅,署方沒下令解封,至同年 12 月檢走該批月餅。「膳心小館」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法庭申訴,要求頒令撤銷食環署的決定等,周五(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膳心小館」一方要求法庭盡快裁斷食環署的行動是否合法,食環署一方則要求無限期暫緩,待另一刑事案完結再議。
裁判官彭亮廷一度問「膳心小館」一方申訴目的為何,稱「務實啲你又唔係要賠償,又唔拎訟費,老土啲講『我為了公義』,我同意嘅,公義係無價。」官其後拒絕暫緩,指將於三星期後頒下書面裁決。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濫發「免針紙」,與丈夫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案件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兩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蔡在涉案期間共簽發逾 14,000 張「免針紙」予逾 12,000 人,其中大部分以「Vaccine phobia(疫苗恐懼症)」為原因,將傳召其中 15 名獲免起訴、獲蔡簽發「免針紙」的病人作供,證明他們當時的身體狀況均與「疫苗恐懼症」無關。
控方又指,兩名被告的聯名戶口顯示,現金存款隨著簽發「免針紙」的數量而顯著上升,並於蔡被捕及停發後停止,其後有大額款項轉帳至其丈夫的戶口。案件下周一續審。
法律101| 甚麼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五(16 日)展開第九日研訊。財利董事羅愕瑩繼續作供,在財利代表律師提問下確認,於 2013 年獨立調查委員會作供時,有提及「船總長度一成」的規定,並非如海事處一方周四所指,從沒披露有關討論。羅愕瑩另指,所有造船工序都是由公司不同部門的主管及海事處負責,「如果我每樣嘢都做,我根本唔會做到」,但同意自己是建造南丫四號最終決策人,若出錯須負責。 另外,早前有證供提到,與南丫四號相撞的海泰號,船頭被裝上 L 形金屬圍板。財利另一位董事羅競瑩供稱,他主責港九小輪船隻的維修工作,包括海泰號。而海泰號出廠時已裝上金屬圍板,以保護船頭,但他不知須否獲海事處批准。及至 2012 年 9 月,他獲告知海泰號有一邊圍板剝落,由於圍板剝落不影響航行,羅決定待下一次維修才補裝。研訊下周一續。 海事處續質疑羅愕瑩證供與獨立調查時有出入 財利董事羅愕瑩周四作供時,首度供稱早於 1994 年南丫四號設計階段,發現若於舵機房及油箱房之間安裝水密門,會令船尾的舵機房長度,少於船總長度一成,故與外判繪圖公司「Naval-Consult」董事 John Lim 商討後,決定將上述位置改為開口,將兩艙打通,以符合海事處「船總長度一成」的規定。此說法遭海事處質疑,與羅於 2013 年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供詞不一。 羅愕瑩周五繼續作供,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再引述羅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證供,指他當時提出與 John Lim 討論過「船總長度一成」及「一艙進水不沉」兩條法例,最後決定將水密門改為開口,並指「(水密)門可以保留,但已經不需要了」(the door can be left there but it is no longer necessary)。處方質疑,羅當年是供稱「不需要」水密門,而非他現時所指須拆走水密門,以滿足海事處規例。 羅回應指「當時個答案係咁」,但強調證供顯示他在獨立調查時,有提及與 John Lim 討論過「船總長度一成」的法例,而非海事處早前質疑指他從沒披露這個討論。 確認財利毋須覆檢抗沉數據「因為海事處會計」 處方代表另引述財利工程部前經理張泉佑的證供,提及他在 1998 年覆核繪圖員張福初準備的穩性數據時,只會檢查結果是否合格。羅愕瑩確認他理解的覆核數據,即檢查結果是否合格,再呈上海事處,「因為最終啲嘢呈上去海事處,有人全盤數去計㗎嘛」。 處方質疑,財利無人確認張的運算正確,期望海事處代為覆核。羅同意稱「一定係啦」,又指下屬有其職責計算穩性數據,「如果佢計出嚟嘅數,又要搵多個人計嘅,公司咪要好多人先做到嗰個工作囉?」 確認自己是建造南丫四號決策人若出錯須負責 另外,張泉佑和張福初的證供均提到,後來入職的設計部下屬郭慶賢會使用電腦軟件計算穩性數據,由於兩人都不懂得使用該電腦軟件,故在 2005 年沒有覆核其數據,便簽署批核。羅庭上指可接受此做法,「佢自己肯簽,咁我都冇得好講」。 海事處引述另一名董事羅衍瑩的證供,指建造南丫四號的最終決策人是羅愕瑩,惟羅愕瑩的證供似乎是指,所有工序都是公司不同部門的主管和海事處負責。羅同意「呢個一定㗎啦,如果我每樣嘢都做,我根本唔會做到」,但他亦同意,他是建造南丫四號的最終決策人,若出錯他須負責。 財利代表指海事處指控不正確 其後到財利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天任提問。他提到羅在獨立調查時,有提及與 John … Read more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四(15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首被告供稱,事主同意為他口交、手淫,兩人沒有插入式性交。他又指,觀望事主與次被告性交「成個畫面都好震撼」,他本人亦感到刺激、興奮。他認為從氣氛、兩人交流可見,事主同意與對方性交,又強調她當時清醒、沒反抗。控方周五盤問。
第三日審訊|辯方指首被告沒性交、事主表現配合 事主均不同意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四(15 日)在高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男被告在錄影會面提到,打算送次子,即案中男嬰入院前,發現只有少量現金,遂拿妻子耳環典當,並向對方稱外出借錢,他並向警員展示,寫有案發當日日期的當票。
警方在男嬰去世後,向男被告指出其傷勢包括鎖骨、肩胛骨、背部肋骨骨折,男被告表示很混亂,「怎可能出現這麼多骨折」,亦不知骨折原因、如何發生。案件周五續。
第二日審訊|父錄影會面指稱未足兩歲長子妒忌發惡 曾咬弟弟
2015 年至 2023 年期間,時任生產力促進局總經理、首席顧問及項目工程主任,被指藉兩個創科研發項目,報稱從兩間公司獲得注資,從而詐騙創新科技署發放資助,涉款逾 700 萬元。3 人以及其中一間公司的董事,被控偽造帳目及欺詐罪,周四(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至本月 28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各被告准以 2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