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襲擊事件,中年漢陳真持刀傷人,並咬甩現就「47 人案」還押、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被判監禁 14 年半。陳不服刑罰提出上訴,周四(22 日)在高院上訴庭處理。
上訴方稱,涉及趙家賢及另一名受重傷事主的兩罪,原審以 7 年為量刑起點屬過高,認為應定為 5 年至 5 年半;另本案源於同一事件,認為刑期應全部同期或大部分同期執行(法律 101 文章),而總刑期為 10 至 12 年是足夠。
法官彭偉昌指出,案發背景「社會秩序嚴重失序」,指「呢啲行為實際上,嚴重性同罪責升高」,又指看不到陳真傷人與太古城聚集的事件有切割。官押後於 6 個月內頒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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