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22-12.2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22-12.28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國安處通緝6人;李柱銘被撤太平紳士;47人案部分被告確認無獄中減刑 上周焦點: 政府第二度引23條指明潛逃者 許智峯、郭榮鏗等7人撤護照、禁提供資金等 政府周二(24 日)刊憲公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俗稱「23 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 7 名正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涉違《國安法》的海外人士,即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採取 6 項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向他們提供資金等(見表)。 是次為政府第二度刊憲公布動用《維護國安條例》第 89 條,「保安局局長有權為針對某潛逃者施行某些措施而指明該潛逃者」。2024 年 6 月,亦有 6 名被通緝的海外人士被引用相同條文採針對措施,包括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攬炒團隊」劉祖廸、「英國港僑協會」鄭文傑,以及「升旗易得道」的霍嘉誌、蔡明達。(詳見另稿) 國安處通緝鍾劍華、鍾翰林、鄭敬基等6人涉違《國安法》 保安局長鄧炳強周二(24 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再懸紅通緝 6 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已離港人士,包括前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前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亞洲週刊》創刊編輯何良懋、「香港台」成員鄭敬基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警方就每人懸紅 100 萬元通緝。 其中劉珈汶被指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分,發表演講及在社交媒體發表貼文,鼓吹分裂國家。鍾翰林則被指較早前因違反《國安法》及洗黑錢被判監,出獄後違犯懲教署的監管令,離港後沒再回港,並在海外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鼓吹港獨。 鍾劍華被指有鼓吹港獨的行為及要求外國制裁,何良懋被指透過不同平台,聯同其他人士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推動公投及自治。鄭敬基涉操作名為「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影片。現年 19 歲的張晞晴,則被指是「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的「要員」,發布影片鼓吹香港獨立,及要求外國實施制裁。 47人案|據悉至少10人獲懲教署通知 經評估不予獄中減刑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法官在判詞指,有 8 人具真誠悔意、重犯機會低,「相信」當局在衡量是否給予獄中減刑時會予以考慮。 不過《法庭線》12 月中開始向約 20 名服刑被告的親友或相關人士查詢,獲悉至少有 10 人已接獲懲教署通知,經評估後確認不會給予獄中行為良好減刑,他們將未能提早獲釋;亦有人稱不願透露情況,或指未做評估等。 懲教署回覆時引馬俊文司法覆核案判決,指法庭同意必須將國安視為最重要因素,並給予適當考慮;又指署長一直依法和按既定機制處理有關個案,而不轉介個案予監管釋囚委員會是考慮到國安重要性的預防措施,「亦有助相關囚犯改過自新…也不能被視為對囚犯的懲罰」。 47人案.梁晃維專訪|2字頭青年的獄中反思、自嘲與愧疚 認罪但求問心無愧 2021 年 2 月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5-12.21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辯方提上訴限期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紀錄、律政司確認共14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辯方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限期,本周二(17 日)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資料顯示共 14 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 12 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他們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以及認罪 2 人即譚得志、黃子悅,他們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周四傍晚回覆《法庭線》,確認收到上述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通知書,分別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上訴的聆訊日期。 黎智英案|節目提「警察社會」 黎稱意指警方可凌駕法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踏入第 113 日審訊。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首度被捕,兩日後獲釋,他接受《蘋果》專訪,提到「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又指「《蘋果》一定撐落去」。黎庭上指,「呢條路」是指自六四事件後,參加爭取自由運動的路,而他當時認為不論多困難,《蘋果》都會繼續營運,直至結束為止,但須因應《國安法》謹慎行事。 黎另在訪談節目提到「如果我們不能改變中國,中國如此強大,將會改變我們」,法官杜麗冰質疑,情況猶如要求穆斯林改變信仰?黎指,一直希望中國價值融入世界,並非認為中國要完全放棄其價值,但融入時總要互相遷就。 至於他於節目提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因 7.21 事件被捕,「說明這地方完全沒有法治」,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社會」。黎庭上解釋,「警察社會」意指當一個地方失去法治,就會成為「警察社會」。法官杜麗冰問,黎指當香港是「警察社會」時,警察可為所欲為?黎稱不是,他是指警察有權凌駕法律。案件明年 1 月 6 日續審。 反恐第二案|辯方指警搜屋時「放下物品」、要求次被告認管有硝酸鉀等 警否認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 辯方指,在警員帶次被告李嘉濱,到大角咀涉案單位搜查時,有自稱律師的人希望接觸李,但遭警方阻擋。負責押解李的警員否認,指當時由上級處理該批人,事後上級表示:「係律師,已經處理咗。」他供稱「處理」是指已經回答律師的查詢。 辯方又指,警員要求李承認虛報地址,以免警方發現單位內的硝酸鉀、金屬粉等物,李當時稱「(單位)入面冇啲咁嘅嘢」,警員則表示「我哋會搞㗎喇」,並在搜屋時,把一些物品放入單位內一個膠袋,之後在錄影會面時,指膠袋內有硝酸鉀、金屬粉、硫磺。警員一概否認。 另一警員作供時提到,從 CCTV 片段認出次被告李嘉濱,稱從其步姿、外貌、眉、衣著、背囊確認,形容李的「眉頭至中間比較深色」、「感覺上會呈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12.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12.14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721案非白衣人罪成;47人案律政司不提刑罰覆核;黎智英續作供 本周焦點: 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罪成 官指林煽風點火、抽油水 元朗 721 事件至今逾 5 年,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周四(12 日)被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令罪成非白衣人增至 8 人,罪成白衣人則為 9 人(見文末)。裁決後,林續就 47 人案服刑,其餘 6 人即時還押,他們向旁聽人士揮手道別,林亦笑著揮手。有家屬散庭後痛哭,以紙巾拭淚,囚車離開法院時,數人揮手。案件押至明年 1 月求情,2 月判刑。 法官在判詞總結指,認為閘內人士的暴動並不是一早在 721 之前預計籌劃出來,事件的偶然性是林卓廷在內的一群人,分別到元朗站抗衡白衣人兼蒐證,因雙方對峙、對駡及衝擊而使到暴動必然發生。 7 名被告均有出庭出供,官逐一反駁,指林在 FB 發帖會引人入元朗,亦渲染有黑社會介入,他閘內籲不要退後等是煽風點火,而讓助手直播是「明顯地是有『抽政治油水』的念頭」。至於其餘 6 人,官全不信納擲物、射水等是為了阻止白衣人,指被告自圓其說,是暴動的參與者。 47人案|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上訴 至今共12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13 日)高院資料顯示,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出上訴。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沒律師代表。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 計及上述 4 人,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24-30

Podcast: 上周焦點: 房屋、遺產同志平權案 政府方終極敗訴 兩名同性配偶因房委會拒絕承認其家庭成員身分,未能申請公屋及入住居屋,提出司法覆核。另外,男同志因擔心在無立遺囑下離世,丈夫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財產,提出司法覆核,3 案早前獲判勝訴。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二(26 日)被終院 5 名法官一致駁回,兼須付訟費,同志一方於 3 案維持勝訴。 針對房屋政策,法官認為海外已婚同性配偶不能在公屋或居屋中共享家庭生活,是剝奪了有住屋困難的同性配偶,在同一屋簷下生活的權利。針對《遺產條例》,判詞指條例目的是將死者財產分配予親屬,包括死者的「親密人際關係」,非取決於婚姻狀況,因此同性配偶可成為受益人。 同志申請人致亡夫:望沒辜負你心血 同志一方申請人之一原為吳翰林(Edgar),他離世後由丈夫李亦豪接手。李於 FB 感激法庭肯定亡夫的苦,「肯定你對同志平權的付出」。公屋案申請人 Nick Infinger 則形容自己爭取平權多年,今次裁決「叫做有少少成果,算係畀自己一個交代」。 Edgar 母親受訪時,憶述兒子為爭取平權高調受訪、打官司、被教會「遺棄」,幾年間飽受精神及財政壓力。她事後回想,坦言對官司有保留:「呢啲嘢潛移默化,駛唔駛步伐咁快呢?」事過境遷,她說憶起愛兒仍會感觸落淚,現以工作及照顧家人為寄託。 47人案 至今5名不認罪被告提上訴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周二判刑,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29 日)高院資料顯示,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何桂藍亦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是案中第五名提出上訴的被告,暫未顯示她有否律師代表。 本周較早時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的 4 人,亦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法庭線》上周日亦刊出罪成被告吳政亨的專訪,他經審訊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判囚 7 年 3 個月。專訪中,他指仍覺自己在香港是個異鄉人,亦談及選擇抗辯的原因,以及一直在找尋投入初選的原因。 黎智英案 黎指張劍虹、陳梓華編造證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本周完成 4 天審訊。黎智英在辯方主問下作供,反駁控方證人張劍虹的證供,指沒有與張談及「希望美國制裁中共」,黎稱只提到希望美國阻止《國安法》實施,不會說「制裁」或「敵意」,強調自己甚少使用這些字眼。 至於張劍虹作供時提到,黎的英文版編採指示是「逆權、抗爭、sanction(制裁)」相關的新聞。黎否認,指張虛構證供(he made it up.)。 針對陳梓華供稱,黎稱要培養「攬炒巴」做政治明星,黎指陳梓華編造證供,又否認曾稱欲推翻中共,重申僅希望減少暴力、和平示威,得到國際社會支持。 反恐第二案 控方證人開始作供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8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10-1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10-16

PODCAST: 法生咩事|EP.19 47人案11.19判刑 香港首宗顛覆罪案件 法官量刑有何焦點?一周法庭線報|反恐首案判刑;港大評議會案3人獲釋;47人案11.19判刑焦點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7人判囚5年10月至23年10月 官指惡毒非筆墨能形容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案件共 14 人被檢控,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 其中認罪 6 人及受審後定罪 1 人,周四(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 10 個月至 23 年 10 個月。其中被指為計劃主謀的吳智鴻,判囚 23 年 10 個月;自稱「屠龍」隊長、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判囚 13 年 6 個月;同樣轉為控方證人、自稱擔任「槍手」的蘇緯軒,判囚 12 年。法官張慧玲提到,案中 3 名從犯證人均給予真實口供,獲 50 % 刑期扣減。 法官指,涉案 12.8 的計劃明顯是想殺警、危害生命和顛覆政府,認為計劃有預謀。被告犯案為滿足其政治訴求,企圖濫殺維持秩序的警員,惡毒之處不能以筆墨形容,明顯與社會宣戰。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指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決定會否覆核刑期。至於本案有 10 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的罪行,除 3 人認罪,其餘 7 人受審後均罪名不成立,李桂華指日後若有相同情況,警方可引《國安法》或 23 條檢控。 反恐首案整合|「殺警計劃」是甚麼?誰是主謀?如何被指涉恐怖主義? 反恐首案審訊歷時超過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20-2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20-26

Podcast: 法律101: 上周焦點: 47人案 官有意暫定11.19判刑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共 14 人經審訊後罪成、31 人認罪,今年 6 月 至 9 月已分六批完成處理求情,共歷時 12 日。 《法庭線》獲悉,法庭周四(24 日)發信通知與訟方,法官陳慶偉下令,有意暫定 11 月 19 日開庭判刑,與訟方可於周五下午 4 時前回覆,而信中未有提及開庭時間。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確實的判刑日期及時間。 立場案 林紹桐提定罪上訴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今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法官郭偉健指,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指他們參與抗爭。 林紹桐不服定罪,周二(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已收到林紹桐存檔法庭的申請上訴許可通知書。 馬俊文未獲提早釋放 覆核指懲教通知程序涉不公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23 條」新安排下,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不滿安排,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馬一方質疑,懲教初時僅口頭通知他評審委員會的考慮涉程序不公,又透露委員會其後在書面指「有資料顯示馬俊文與黑暴人士有聯繫」,惟沒有交代詳情,而馬只有一日考慮是否申述,亦不能索取法律意見,形容是「無法反抗」。 專題:同性伴侶框架限期不足一年 團體在想甚麼?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提終極上訴,去年 9 月獲終審法院裁定部分勝訴,指政府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違反《人權法案》,要求港府於兩年內訂立替代法律框架,以滿足他們的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身分認同。 距離限期不足一年時間,暫未見具體立法框架,月中公布的《施政報告》亦未有著墨,有同志團體對此表示失望。《法庭線》訪問了同志團體及律師,裁決一年後,不同團體正在想甚麼?有甚麼討論正在醞釀中? MIRROR演唱會事故 出事屏幕前一天現傾斜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13-1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13-19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MIRROR演唱會事故;露宿者受襲案 上周焦點: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案 6警罪成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8 名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執勸期間,即兩度進行反毒品行動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當中 6 人即警長林華嘉,警員梁飛鵬、龐雋詩、莫志成、尹栢詩、陳守業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周四(17 日)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5 個月。 區院法官張潔宜指市民對警隊有一定期望和信任,各被告濫用職權,誣告無辜市民,行為令警隊蒙羞,亦令公眾對警隊的公正性失去信心。官強調露宿者「阿十」最終雖獲撤控,但不能忽略被告誣衊藏毒令「無辜的人曾被檢控,經歷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官因各被告夥同犯案而加刑,另因被告背景良好、過往於警隊服務市民、候審期間的壓力而酌情減刑。警長被告則因是現場職級最高人員,沒阻止更參與其中而被額外加刑 6 個月。 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道士判囚終身 死者母判囚10年 2019 年 9 月,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而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陪審團早前裁定全部罪成,男被告周五(18 日)在高院被判囚終身,女被告則被判囚 10 年。兩人站立聽取判刑,神情平靜。 法官杜麗冰指,男被告以假陽具插死者下體,行為極殘忍、不人道,是她任法官多年來,見過最惡劣的非禮案情之一,就非禮罪判處最高刑罰 10 年監禁;另依例就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女被告,杜麗冰斥她在男被告非禮時袖手旁觀,「不能想像一個母親如何能夠對骨肉做出如此殘忍的行為」,刑責與男被告無異。她強調,法庭甚少判處最高刑罰,惟本案性質極嚴重,同樣就教唆非禮罪判處最高刑罰 10 年監禁。警方從法院搬走證物,令道士襲擊用的拖鞋、蚊拍,以及「I am possessed by demon」袋子曝光。 兒童之家牧師性侵6青少年 認24罪判囚6年半 51 歲男牧師被指在 2020 至 2021 年,性侵 6 名經「兒童之家」、工作及教會認識的青少年,手法包括要求事主服用聲稱是「補健品」、實際為安眠藥的藥物,再趁他們睡著後侵犯,部分人遭口交、指插肛門及被拍下過程,其中一事主中途醒來揭發,警方其後查出其他受害人。 男牧師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6-1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6-12

Podcast: 法律101: 上周焦點: 遺產條例平權案 政府指不宜「斬件式」改定義 男同志因擔心在無立遺囑下離世,丈夫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其財產,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政府提終極上訴,案件周二(8 日)聆訊,法官擇日頒下判詞。 政府一方指,同性伴侶毋須遵守「生前贍養責任」 ,有別於異性婚姻,所以《條例》排除同性伴侶並無不當;加上正就「岑子杰案」研究設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現不宜「斬件式」更改婚姻定義,以免混亂。 同志一方反駁指,海外異性婚姻毋須證明要守「生前贍養責任」,均受《條例》保障,而《條例》同時保障一夫多妻關係的配偶,亦難以解釋如何有助維持婚姻定義。 童樂居案全審結 33職員罪成、最重囚64個月 法官王詩麗指,幼童因父母無法照顧而被送往童樂居,卻被照顧者欺負,對於辯方求情稱受童樂居歪曲文化影響而犯案,官認為與其仿效,不如集眾人之力推倒歪風,指各被告知悉不得體罰仍明知故犯,行為可恥,或令幼童「有樣學樣」。 其中被判 5 年 4 個月的的被告,涉過百次虐兒事件,是本案最重的刑罰。官斥其「心腸歹毒、橫蠻無理、行為邪惡、令人髮指」,指被告粗暴對待幼兒,「視他們為玩物」。 郵局職員在宣誓表加字句被勒令退休 申覆核被拒 2021 年初,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一名入職近 30 年的郵局職員,於宣誓聲明上自行加上字句「但質疑以上聲明是否適合香港郵政使用」,被評為宣誓無效,遭當局以公眾利益為由,勒令提早退休。 他不滿局方決定,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周三(9 日)頒下判詞,拒批司法覆核許可。法官則指,考慮到公務員數量,局方只接受一種宣誓表格合情合理。表上亦清晰列明,如對聲明內容作出更改、增加或刪減,即告無效。 露宿者案6警求情 官質疑抵觸裁決 6 名警員參與反毒品行動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誣衊藏毒等,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案件周二(8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指警長被告將失去「應該可以得來嘅長俸」是相當大的損失。法官張潔宜指他不但沒阻止,反而一同參與誣告,問其刑責是否較高。 有辯方提出以緩刑處理,指警員因案前途盡毀,法官反問「咁個個警員干犯呢個罪行都唔使坐監?」亦有辯方指警員沒插贓嫁禍,只是天真地試圖強化已證據確鑿的藏毒案件,被官質疑與裁決抵觸。官押後至下周四(17 日)判刑,6 警須還押。 黎智英告《大公》誹謗 官拒設陪審團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2020 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大公報》發布題為「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文章,指稱黎欲棄保潛逃,內容涉及誹謗。黎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大公報》誹謗、道歉及賠償。黎一方申請於審訊中設陪審團,《大公報》則反對。法官歐陽桂如周四(10 日)頒下判詞,駁回黎一方的申請,黎另須向《大公報》一方支付 30 萬元訟費。 判詞指,即使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政治人物及政治敏感議題,法庭亦不一定在審訊中設陪審團。而本案涉及大量文件,《大公報》一方的辯解亦混雜事實及法律議題,有一定復雜性,不宜交由陪審團處理。法官認為,如審訊不設陪審團,主審法官可事先閱讀文章,再考慮雙方陳詞作推論,相信審訊時間會較短。 在囚鄒幸彤 兩宗司法覆核明年聆訊 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兩度向福利官申請穿短褲被拒絕。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還押人士或囚犯在夏天要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挑戰政策涉性別歧視、違憲等,入稟提司法覆核並獲批許可。案件將在 2025 年 3 月 24 日聆訊,料需時一天。 鄒幸彤於今年 7 月亦提出另一宗司法覆核申請,指懲教扣起 4 本由她母親送入的書,包括記協出版的《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陳慧的《弟弟》,理由包括「對社會事件存在偏頗描述」、引起在囚者「萌生對抗管治嘅意識」。鄒質疑 4 本書並非香港的「禁書」,要求法院推翻署方決定。案件將在 2025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22-2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22-28

Podcast: 上周焦點: 立場案鍾沛權判囚21月 林紹桐因病減刑獲釋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法官郭偉健周四(26 日)判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考慮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患罕有病、易受感染,再收監或有生命危險,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林當庭釋放。 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履行新聞工作者職責、誤墮法網,予以減刑,郭在判詞逐一反駁,又指被告在案發期間,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站在抗爭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 港大張敬生爭提早獲釋失敗 國安委介入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囚的時任主席張敬生爭取提早獲釋失敗。懲教署一方指國安委經署長徵詢後作出決定,指基於案件性質、事實及情況,案中「煽惑有意圖傷人」罪涉及國家安全,屬於危害國安罪行,而若張獲得減刑不利於國安,又指張沒足夠反省。 張一方指,雖不同意國安委有權作決定,惟不會進一步循司法覆核挑戰。高院指定法官黎婉姫指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對法庭有約束力,駁回張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張敬生聞悉決定一度仰後發呆,他須繼續服刑,料將於 11 月刑滿。 黎智英法律團隊澄清:獄中獲適切治療 早前有報道指,作為天主教徒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懲教署拒絕向神父領聖餐的要求,患糖尿病亦未獲適切治療,而且欠缺足夠日照,影響其身體健康。而黎的「海外律師團隊」向聯合國的酷刑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 在國安案中代表黎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周五(27 日)發聲明澄清,黎在獄中獲適切治療,又指黎知悉他可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領聖餐,但須神父為黎一人主持彌撒。由於安排上較為不便,神父暫未提出要求。 羊村案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高院頒令充公財產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在「羊村繪本案」被裁定煽動罪成;該工會則在 5 人被捕後 3 個月,即 2021 年 10 月,被政府刊憲撤銷工會登記。政府再於 2024 年 5 月,刊憲委任職工會登記局副局長張韻筠,為工會清盤人。 高院周四(26 日)處理政府對工會的充公令申請,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准,涉款料約 16 萬元。清盤人一方於庭上指出,工會被裁定違反國安相關罪行,又指其危及國安的行為,不止「羊村」繪本,舉例時任主席受訪的內容,稱她有對政府施壓、組織港獨之事。 反恐首案5認罪被告完成求情 11月中判刑 自稱為「屠龍小隊」隊長的黃振強求情指,望法庭可考慮「人身威脅」因素,他出庭指證成員及其他潛逃人士「我難免受到佢哋憎恨同潛在嘅報復」,同意擔心有人對自己不利。黃最後表示,對在反修例期間犯下的罪行感抱歉,承諾會積極進修、報答親友照顧,重投社會。 另 4 名認罪被告中,就被指為「槍手」的從犯證人蘇緯軒,辯方指他對社會很有熱誠,被捕後曾形容社會有很多問題有如危樓,「唔可以俾佢再起落去」,但現時只想努力讀書、重投社會。另一從犯證人、協助製炸彈的彭軍壕,辯方指他早有悔意,重犯機會極微。 爆炸品案還押兩人 串謀冒簽向警索償案無罪 兩人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因「口岸爆炸品案」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協助他們入稟向警務處索償,稱被警員毆打。4 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兩名還押者不認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無罪。 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指,目前未有法律程序判斷被告指控警方施暴的真偽,不能「貿然」說他們說謊,而被告「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控告警方,「不敢苟同」控方主張被告趕及在期限前入稟索償,是對警方不利。 潑精液水案判罰款 事主促律政司上訴 城大博士生承認於今年 6 月在校內向女子潑混有精液的液體,本周被判罰款 5,000 元。名為「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的 Instagram 帳戶周五(27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新煽動罪首定罪判刑;理大衝突最後一案;721非白衣人案 上周焦點: 23條|新煽動罪3案審結 3男認罪分別囚10及14月 今年 6 月 12 日,27 歲男子被指穿著印有「光時」衣物、戴黃色「F.D.N.O.L 」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等 3 罪。他承認煽動罪,周四被判囚 14 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判刑須考慮立法原意,指當局藉更嚴峻的刑罰強化預防性,又指被告在示威者視為標誌性的日子,伺機宣場危害國安訊息,斥其「藉一個象徵啟動的日子…企圖令動亂的思想死灰復燃。」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落案控告一名 29 歲男子,控以 3 項新煽動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周四承認 3 項煽動罪,被判囚 10 個月。案情指,被告在巴士上寫上「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字句。辯方求情指被告欲證本港仍有言論自由,但其「社會實驗注定失敗」,又指新煽動罪最高刑期由2年上升至7年,但最高刑期只適用於最嚴重者,「唔係所有都要增加3倍半」。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明知有關字句違法仍再三犯案,若不及早介入,在疊加效應影響下「會導致社會再次陷入亂象」。 另一名 58 歲男子則涉在今年 3 月 至 6 月在 YouTube 等平台發布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等陳述或相片,他周五(20 日)認罪被判囚 14 個月。辯方同樣主張新煽動罪最高刑罰調高,不等於要量刑隨之而增加,另指新煽動罪非預防性罪行,法庭須看實際煽惑結果考慮判刑。同時負責新煽動罪 3 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維持看法,即更嚴峻的刑罰強化了預防性,以判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 新煽動罪3案審結 兩案量刑起點與舊罪譚得志案一致 23 條「新煽動罪」的首 3 宗案件本周審結,是法庭首次按提升最高刑罰的新法例判處刑罰,量刑起點備受關注。其中,有舊煽動罪案底的兩名被告,裁判官皆以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水平與舊罪的譚得志案一樣。餘下一案,官則以囚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 3 案均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3 被告同樣由大狀關文渭代表。關引上訴庭案例,指調高最高刑期也不等於刑罰要隨之調高;蘇則引另一案例反駁,指關引的案例法律原則有錯,又指調高刑罰反映立法機關藉嚴刑消除危害國安、破壞社會秩序的風險,法庭必須考慮。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 200人罪成  2019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