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鐳射筆罪成判囚半年 34 歲女上訴失敗即時入獄 官:環境證據足證唯一意圖是傷人

藏鐳射筆罪成判囚半年 34 歲女上訴失敗即時入獄 官:環境證據足證唯一意圖是傷人
2019 年 11 月 10 日,網民號召「八區開花」示威,女病人助理在旺角被捕後被搜出一支鐳射筆,2021 年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 6 個月,獲保釋等候上訴。

高院法官張慧玲周四(21 日)駁回其定罪上訴,指被告稱攜帶鐳射筆是用以增加釣墨魚漁獲、帶備生理鹽水只是「備用」,以及當晚因催淚煙而感不適後仍前往太子,是因為約了朋友「食糖水」等說法不合情理。被告須即時入獄。

Read more

公園攜伸縮棍罪成 曾指控方撤守行為承諾申擱置聆訊被拒 18 歲男提上訴 8 月裁決

公園攜伸縮棍罪成 曾指控方撤守行為承諾申擱置聆訊被拒 18 歲男提上訴 8 月裁決
2019 年 12 月 8 日凌晨,18 歲中五男學生於大圍一公園被搜出一支伸縮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審前,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曾以內地生李丹石在中大畢業禮揮刀,後獲撤控守行為一案作比較,指本案更值得考慮讓被告簽保守行為。

律政司一度接納,但其後撤回。辯方隨後申請永久擱置聆訊,被裁判官香淑嫻拒絕。被告 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判官崔美霞裁定罪成,判處更生中心。

現已服刑完畢的男學生,周一(18 日)向高院提出上訴,挑戰香官拒擱置聆訊的決定。雙方同意若上訴得直,定罪亦會撤銷。上訴方指,律政司應信守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的承諾;律政司則回應指,控方做法沒令被告利益受損。法官張慧玲押後至 8 月底以書面頒布裁決。

Read more

24 歲男持卡片型摺刀罪成囚半年 定罪及判刑上訴得直 官:用於傷人非唯一推論

24 歲男持卡片型摺刀罪成囚半年 定罪及判刑上訴得直 官:用於傷人非唯一推論
2020 年 10 月 1 日,灣仔有人發起「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24 歲男侍應被警方搜出銀包暗格內有咭片型摺刀,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半年。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院周五(15 日)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法官張慧玲在判詞指,每人使用工具習慣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涉案摺刀藏於銀包暗格內,明顯曾被多次使用,認為上訴人及其前僱主稱,摺刀用於餐廳開箱一說,「證供有可能是真確的」,遂裁定摺刀用於傷人非唯一合理推論。

Read more

23 歲醫科生非法集結罪成囚 20 月 刑期上訴得直減刑 6 個月 法官:原審量刑明顯過重

23 歲醫科生非法集結罪成囚 20 月 刑期上訴得直減刑 6 個月 法官:原審量刑明顯過重
2019 年平安夜,元朗形點商場「和你 sing」示威演變警民衝突,案發時 23 歲醫科生被指膝撞警員致其瘀傷,經審訊後被裁定抗拒警員罪脫,非法集結則罪成,判囚 1 年 8 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周五(15 日)被高院裁定判刑上訴得直,減刑 6 個月。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仲衡審視案件後,駁回定罪上訴,惟指若律政司稱醫科生經精心策劃和詳細預謀犯案,「那便是說得太重」,又指原審單憑被告穿「時代革命」字樣 T 裇便稱他重犯風險高,「未免過於武斷」,量刑也「明顯過重」。

法官指,考慮案中沒證據指上訴人曾煽動或鼓吹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或使用暴力,平安夜也不似國慶等日子般,增加非法集結嚴重性,改囚 14 個月。

Read more

首宗藏索帶案終院上訴得直 地產經紀 2020 年罪成、高院翌年駁回上訴 已服刑 5 個半月

首宗藏索帶案終院上訴得直 地產經紀 2020 年罪成、高院翌年駁回上訴 已服刑 5 個半月
首宗因管有索帶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的案件,33 歲地產經紀 2020 年罪成逾兩年後,周五(15 日)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發於 2019 年 11 月。時任裁判官鄭紀航 2020 年 8 月裁決時指「索帶可輕易快速連接駁長,能用於「武裝衝突、毆鬥傷人及造成交通阻塞等非法用途」,裁定經紀罪成。

2021 年 10 月,經紀提上訴,由高院上訴庭審理。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法官彭寶琴接納原審對條文的詮釋,更強調開放條文的詮釋「不會造成濫告和無辜者被定罪」。上訴庭駁回上訴,經紀即時服刑。

9 個月後,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與其餘 4 名法官 2022 年 7 月裁定被告終極上訴得直,判詞推翻上訴庭看法,指出若就「非法用途」給予不受限制的詮釋,會令涵蓋範圍變得極廣闊,「令條文下的罪行實際上成為『思想罪行』」。

Read more

首宗藏索帶罪成案 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得直 終院判詞:索帶不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首宗藏索帶罪成案 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得直 終院判詞:索帶不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地產經紀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在銅鑼灣波斯富街管有 48 條索帶,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判監 5 個半月,為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的案件。

被告 2021 年 10 月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即時服刑,及後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五(15 日)裁定地產經紀上訴得直,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只針對「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入侵處所」的工具,而索帶的製作目的並非為了束縛人身,也不屬於傷害人身及入侵處所的工具,因此控罪並不涵蓋索帶,被告不應被裁定罪成。

判詞又指,若就條文中的「非法用途」,給予不受限制的詮釋,會令條例的涵蓋範圍變得極廣闊,令相關罪行實際上成為「思想罪行」(thought crime),不符合條文的立法歷史。

律政司指,尊重終審法院裁決,會詳細研究判案書,又指終院判決有助澄清相關法律觀點。

Read more

「SUCK Channel」管理員被裁 7 項串謀煽惑罪成 囚 6年半 不服定罪提上訴

「SUCK Channel」管理員被裁 7 項串謀煽惑罪成 囚 6年半 不服定罪提上訴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其頻道管理員伍文浩經審訊後,被裁定 7 項串謀煽惑罪成,今年 5 月被判囚 6 年半。

高院資料顯示,伍文浩今年 5 月 26 日,在沒律師代表下,提出定罪上訴,而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案件排期聆訊。 

Read more

中大二號橋衝突 中大女生暴動及蒙面罪成 申上訴許可即日被駁回

中大二號橋衝突 中大女生暴動及蒙面罪成 申上訴許可即日被駁回
2019 年 11 月,中大二號橋爆發嚴重警民衝突。3 名大專生 2021 年 7 月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等罪成。其中暴動及蒙面兩罪罪成的中大中文系女學生,周三(22 日)向上訴法庭提出 4 項理據,申請定罪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即日駁回,並指原審裁判官的結論是「無懈可擊」。

彭官拒絕申請後,更特別警告女生「減時風險」,即她有權再次申請上訴許可,但如果再被駁回,上訴法庭將有權命令其部分已服的刑期不作計算,變相有機會「加監」。

Read more

首宗國安案上訴 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判囚 5 年 9 月 就刑罰申上訴 官 9.5 裁決

首宗國安案上訴 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判囚 5 年 9 月 就刑罰申上訴 官 9.5 裁決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展示港獨標語,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罪成,法官指情節嚴重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最終判囚 5 年 9 個月。馬不服刑罰,周二(7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上訴。

上訴方指本案情節不算嚴重,指馬即使叫喊「武裝起義」等字眼口號,但沒有真正組織及籌備,認為法庭應以較低刑期為量刑起點。律政司一方則指,馬有組織地挑選日子多次犯案、曾呼籲利用學校作平台,而且毫無悔意,認為情節屬嚴重。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指,本案屬首宗上訴至高院的國安法案件,具一定重要性,須時考慮,押後至今年 9 月 5 日頒下裁決。

Read more

許金山謀殺罪成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原審妥善總結證供 許獲公平審訊

許金山謀殺罪成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原審妥善總結證供 許獲公平審訊

前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放在私家車內,殺害妻女,於 2018 年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許不服定罪提上訴,上訴庭周二( 7 日)判下判詞駁回上訴,許須繼續服刑。

上訴方質疑原審法官沒充分考慮辯方案情,引導時陪審團時忽略了部分細節,如許正在做一氧化碳實驗、家中有鼠患問題等。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引導時已妥善總結證供,上訴人獲得公平審訊,本案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訴人干犯兩項謀殺罪。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