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3 年 4 月發生疑被告「掉包」事件,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獲准保釋的男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令前者成功「保釋」,離開法院。男子之後被警方通緝,4 天後被捕。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周二(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表示,兩名被告擬認罪,兩人沒有保釋申請。法官高勁修下令將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3 月 6 日答辯,兩人期間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3 年 4 月發生疑被告「掉包」事件,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獲准保釋的男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令前者成功「保釋」,離開法院。男子之後被警方通緝,4 天後被捕。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周二(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表示,兩名被告擬認罪,兩人沒有保釋申請。法官高勁修下令將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3 月 6 日答辯,兩人期間續還押。
2021 年 6 月底至 10 月中期間,一名時任警員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 1 萬元賄款,以披露警方運作及案件調查進度。涉案貸款公司董事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一(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排期至 12 月 6 日至 7 日作英文審訊。
控方指會傳召一名證人,透露將呈上相關 WhatsApp 對話紀錄。董事被告續准保釋,他在庭外多次向記者稱「我都冇罪」,並稱「唔好影響正常人」。涉案時任警員早前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庭上早前透露,他已轉為控方證人。
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休班女警,涉於今年7月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2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押後至 12 月 7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
2023 年 3 月 15 日,一男子倒斃於尖沙咀某酒店,警方調查後揭發一名曾到案發現場的男子,涉於九龍酒店「落藥」迷姦另一名男子。2 男因迷姦案被捕,其中一名 28 歲市場推廣主任被控 1 項「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罪,還押約 7 個月至周四(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並呈上進一步案情,指案件牽涉多名受害人、包括一名死者,或修改至更嚴重的控罪,以及加控控罪。裁判官余俊翔考慮控方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准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21 日再訊。辯方有保釋申請,控方則反對,聽取雙方陳詞後,官拒批保釋,辯方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
辯方亦申請檢視被告手機中的對話紀錄,控方則指可聯絡警方安排檢視;官認為手機為證物一部分,辯方尚未答辯,如需審訊,法庭才會下有關命令。
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等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另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1 月 3 日處理。
一名 33 歲的二級懲教助理涉於今年初休班期間,在油麻地某單位內襲擊一名女子,其後再威脅她。被告被落案起訴一項「傷人 19」、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刑事恐嚇罪,周二(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准以 2,000 元保釋候訊。
懲教署回覆指,被告人已被勒令停職,又指十分重視懲教人員的行為及操守,人員若干犯違法違紀行為,定必依法處理。署方又指,「涉事案件於該人員休班時發生,與懲教職務無關」。
27 歲警涉在 2019 至 2020 年休班時,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 15 歲女童,警方 2023 年 6 月接到報案, 7 月作出拘捕。該休班警被控 3 項非禮罪,周五(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12 月 1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獲准以 3,000 元保釋,不得踏足涉案紀律部隊宿舍一帶。警方指,被告已被停職,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警員 3 名 TVB 記者,被控 3 項襲警罪和 2 項普通襲擊罪;2 人另被控 1 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3 名被告均有法律代表,辯方申請押後至 12 月 1 日再訊,以索取文件,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控方要求增加保釋條件,聽取辯方陳詞後,官下令 3 人以兩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居住於報稱地址及每天到警署報到。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再多 4 名男子於 7 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4 人均為「白衣人」。案件周四(5 日)在區院提訊。
首被告和第三被告有保釋申請,控方反對,法官彭中屏聽取雙方陳詞後,數度押後考慮,終拒絕申請。次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應訊指正申請法援,當法官問及他有否保釋申請,被告笑指「我唔擔保啊」。第四被告則續准保釋。案件押後至 11 月 30 日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