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屯門總區特別職務隊的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調查販毒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一(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案件早前表證成立,第三被告選擇作供。 第三被告供稱獲疑犯告知家中有老人、年幼姪子,「唔希望嚇親家人」,故搜屋時沒開燈,單靠電筒和屋外街燈照明,並按涉案警長指示,搜索客廳後便離開,未有驚動疑犯家人。 控方盤問時指,被告於 2019 年廉署警誡會面中,稱不清楚屋內細節,並指家中無人,「反而被落案起訴後,你會話記得(調查過)咩地方」;羅解釋「控方提供嘅文件帶到啲回憶畀我」。控方追問「點解今日可以講到有兩間房、房門冇打開」;羅指事後曾與其餘被告討論,勾起回憶,遭控方質疑他們統一口徑,被告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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