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宏福苑仍然圍封,數百居民不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提及,政府研究派員拍攝單位,再將影片交予業主,發起聯署要求批准親自回家執拾物品。
港台今近傍晚報道,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接受專訪時澄清,並非由政府拍照取代讓居民上樓,又指最快 4 月底可安排 7 幢受火災波及大廈的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又指安排規模大、難度高,必須確保安全,需充分部署,3 月會公布詳情。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宏福苑仍然圍封,數百居民不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提及,政府研究派員拍攝單位,再將影片交予業主,發起聯署要求批准親自回家執拾物品。
港台今近傍晚報道,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接受專訪時澄清,並非由政府拍照取代讓居民上樓,又指最快 4 月底可安排 7 幢受火災波及大廈的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又指安排規模大、難度高,必須確保安全,需充分部署,3 月會公布詳情。
39 歲男警去年 7 月被補,被指手機藏有 377 張圖片和 4 段影片,與兒童色情有關,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周五(1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3 月 20 日,待索法律意見,以及處理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並准被告以一萬元、不得離港等條件保釋。警方指被告已被停職。
去年 9 月,警方在北角轟斃持刀精神病人。報稱患精神病男子入稟區院提出平機訴訟,指專欄作家屈穎妍發布煽動仇恨精神病人影片,「港人講地」轉載、Google 沒將影片下架,涉違《殘疾歧視條例》,要求他們向 30 萬名精神病人賠償、道歉及澄清精神病人絕非暴力。
案件周三(26 日)再訊,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表示收到屈及「港人講地」母公司的傳票,提到達成和解,申請人將撤回訴訟,法庭不作訟費命令。親自應訊的申請人在庭上確認。屈穎妍由律師代表,沒有到庭。至於針對 Google 的訴訟,庭上透露早前已完結。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三(4 日)在高院踏入第 17 日審訊。
女被告續作供,稱得知男嬰傷勢嚴重時,感到難以言喻的痛苦,當時在一旁靜靜落淚。庭上播放男嬰入院同月、由父母拍攝的影片,顯示未足兩歲的長子坐在男嬰大腿上,原向鏡頭笑,但之後開始上下搖晃男嬰致他哭泣。女被告庭上一度落淚,她稱當時擔心男嬰受傷,故停止拍攝、抱走男嬰。
在控方盤問下,她稱事發日急將男嬰送入院,強調不知道情況嚴重。控方質疑她以「正常步速」往醫院?女被告指當時抱著男嬰,反問「怎可能抱著初生 BB 跑?」她亦否認錄口供時表現冷靜,反問「為何我要在警察面前哭泣?」案件周四作結案陳詞。
第 16 日審訊|女被告作供:聞哭聲醒來 驚見長子坐男嬰胸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5 日)於高院踏入第 75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分析明愛醫院爆炸案片段,指濃煙遮蓋逃生出口,「你想走係未必走到」,加上急症室內有病人、傷者,可能無法逃生。另指煙霧雖然無毒但對人有害,因為可造成不適甚至灼傷肺部。
至於羅湖站月台的爆炸案,炸彈裝置原本是放置在車廂。證人分析片段,指可見爆炸時產生大量煙霧,假設在車廂內爆炸「將會係傷亡非常之慘重」,指因濃煙更難散去,恐令乘客爭相走避,甚至「監生焗死」。審訊周三續。
第 74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次被告電話有測試TATP炸藥影片 產生獨一無二火球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21 日)於高院踏入第 74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確認次被告電話的影片,顯示測試高性能炸藥 TATP 的過程,點燃後產生火球,「特徵係獨一無二,只有 TATP 先有呢個效果」;又確認第八被告住所的次氯酸鈣和漒水,可製成氯氣彈。
次被告的電話另被搜出「Thermite bomb」(鋁熱彈)的手繪草圖,證人認為,設計是通過氣閥混合高錳酸鉀和剎車油,產生化學反應,爆炸時點燃鋁熱彈,在 5 米範圍內有殺傷力,指是外國恐怖組織常用的裝置。審訊下周二續。
第 73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涉案61片段顯示測試炸藥 估計有人談及調配材料比例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0 日)於高院踏入第 73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確認在首、次被告及涉案 Telegram 群組擷取的 61 段影片,顯示測試低性能炸藥的過程,並且有使用電子火柴、引信、煙花棒等燃點炸藥,而片中點燃炸藥的男子刻意蹲下,反映他知道正在測試爆炸品。
證人亦確認,警方在宏創方 503 室搜出的鐵碗、鐵盤等物,與影片所見的容器吻合,並有以過千度高溫燒過的痕跡。其中一段,有男聲及女聲提及「5 比 2 比 1 比 1」等,證人估計有人談及調配材料的比例。審訊周五續。
第 72 天審訊|控方專家確認涉案單位物料可製恐怖組織常用炸藥 電路板可控制引爆
2024 年 9 月,警方在北角轟斃一名持刀精神病人。一名報稱患精神病男子,上周五(25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專欄作家屈穎妍在網上,發布煽動仇恨精神病人影片,同時「港人講地」予以轉載、Google 沒有把影片下架,要求三名答辯人向香港 30 萬名精神病人賠償、公開道歉及澄清精神病人絕非暴力。
2024 年 3 月,39 歲律師被指在青衣珀麗灣一單位,兩度與 12 歲女童非法性交,以及錄製其祼體影片,被控兩項「與年齡在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還押至 7 月 5 日再訊。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還押至周四(20 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 3 個月,為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罪」案件。 裁判官屈麗雯批評,被告曾在 2019 年為政黨工作,亦有參與示威集會,卻聲稱不知道《願榮光》背後含義,說法欠說服力,同時看不到有真正悔意。裁判官強調,不論被告配上甚麼歌曲,單是消除國歌聲音已具悔辱性,除不尊重獲獎運動員外,亦誘使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從而令更多人作出相似侮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