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駐守東頭懲教所的時任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盜走 4 部供在囚人士使用的電視機。兩人疑指示在囚人士協助搬運,再伙同另一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名懲教助理分別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周二(16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總懲教主任李嘉輝供稱,職員將物品帶離懲教所需先向上級申請,而涉案電視機均沒獲批准搬走。辯方另關注,東頭懲教所監督徐兆邦上周曾與本案多名證人開會,李嘉輝則稱會上只是提醒各人「法庭禮儀」,沒有會議紀錄。案件周三續。
首天審訊|控方:電視機運至職員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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