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便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案件周三(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確認,律政司不會介入本案,指已去信律政司詢問理由,並考慮提出司法覆核。鄭嘉如一方指,辯方有足夠時間考慮答辯,其亦已準備好審訊。官最終將案件押至 7 月 23 日再訊,指辯方屆時無論是否提出司法覆核,都要提出答辯意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便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案件周三(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確認,律政司不會介入本案,指已去信律政司詢問理由,並考慮提出司法覆核。鄭嘉如一方指,辯方有足夠時間考慮答辯,其亦已準備好審訊。官最終將案件押至 7 月 23 日再訊,指辯方屆時無論是否提出司法覆核,都要提出答辯意向。
2022 年 9 月 7 日,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釀 3 死 6 傷。時任項目經理被控誤殺,案件待交付至高院審訊。另外勞工處曾發 67 張傳票,控告精進建築等共 7 間工程公司及 4 人「沒有為受僱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等控罪。周一(23 日)於區域法院(暫代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早前控方申請,將傳票案押後至誤殺罪完結。被告之一、助理工程師郭俊聰的代表大律師提出反對,指案件首次提堂至今已有 30 個月,歷時長久。辯方指,郭的案情簡單,控辯雙方不爭議大部分承認事實,案情不包括其他被告,要求將郭涉及的傳票案件分開處理,提前審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由於誤殺案情況不明朗,如郭不認罪,需要傳召證人作供。官引述控方意見指,傳票案的證人及證供,與誤殺案高度重疊,若將涉及郭的案件分拆,陪審員會重覆聽取證供,可能影響理解誤殺罪的案情。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30 日再訊。
「23 條」去年實施,以新煽動罪取代舊罪,但有未完的舊罪上訴案仍待審理。
18 歲青年被控 2020 至 2022 年篡改國歌歌詞、在「連登」等發布「港獨」等口號,原審時爭議控罪超出檢控期限、本港沒域外法律效力不果,選擇認罪,被判入教導所,其後提出上訴,但因待「譚得志煽動案」上訴結果,至今已押後近兩年。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該上訴案排期在 2026 年 4 月 8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需時一天,暫未顯示由哪位法官負責。
一名 36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3 月至今年 1 月,於 Facebook 發布過百則煽動帖文、圖片等,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一(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指警方已調查完畢,控方沒有控罪修訂,今可以答辯。被告續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申請暫不答辯,及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8 日再訊,稱上周收到文件,需時向被告解釋及索取法律意見,另沒有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後至 5 月 8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候訊。
57 歲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在 Face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煽動訊息,據了解內容包括「仇恨中共」、「台獨」、「革命」,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再申請押後,以待「譚得志煽動案」的終院裁決結果,再決定答辯意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暫定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作答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壹傳媒有限公司於 2021 年遭頒令清盤,旗下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則於 2024 年被兩名前員工入稟要求頒令清盤。後者的與訟方早前提出,希望待創辦人黎智英的相關案件審結後再訊,以候「凍結財產通知書」安排,聆案官遂押後案件,轉交高院法官指示。清盤呈請案件於周一(24 日)再訊。
與訟方均表示,同意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再訊,其中「蘋果」的代表指,暫未知「凍結財產通知書」後續安排,但指據《國安法》實施細則,公司的「凍結財產通知書」一般維持至案件審結後 28 天。官遂暫訂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的 35 天再訊,實際日期再議。
30 歲男子涉於 2024 年 8 月,拍攝東區裁判法院的照片,以及將法院內拍攝的片段上傳至社交平台「小紅書」。該男子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兩罪,案件周四(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6 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准。
自行應訊的被告質疑一再押後,「好多安排都做唔到啦」。官最終著控方「唔好再延誤個案件啦」。
57 歲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在 Face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煽動訊息,據了解內容包括「仇恨中共」、「台獨」、「革命」,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周一(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確認不修訂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再訊,以候被告新的法律代表索取指示,以及終院「快必煽動案」之結果;被告則在不申請保釋下繼續還押。
前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2022 年 9 月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2023 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5 天。陳提出上訴。
案件原排期明日(19 日)處理定罪及刑期上訴,陳朗昇周一(18 日)在社交媒體表示,由於其法律團隊有「47 人案」被告的代表律師,原本申請將其案件改為下午審理,以遷就明日判刑的 47 人案。主審法官最終則將上訴案押至 9 個月內審理。
陳朗昇在社交媒體表示「咁幾好啦,律師可以去陪 47 人案的被告,我可以去做報道」。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未有聆訊日期。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另外 8 名成員或義工,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 3 次擺街站,遭票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共 26 張傳票,案件周五(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陳寶瑩親自陳詞,庭上稱有兩案與本案相關,望等待該兩案判決後,再決定本案的答辯方向。裁判官梁雅忻下令押後至 10 月 31 日再訊。
陳散庭後在法院外見記者,指「政府無所不用其極,不斷收窄我哋嘅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嘅空間 」,又指他們事發時沒有呼籲人們捐款,亦都沒擺放任何宣傳物品,僅展示二維碼,「就當我哋係一個籌款活動,我哋覺得係非常之唔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