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圍捕最後一案判刑 8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兩個月至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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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8-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8-14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露宿者受襲案6警罪成;港大評議會案;721白衣人案開審 影片: 47人案求情|新東9人完成求情 他們在陳詞說了甚麼? 上周焦點: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遭屈藏毒案8警受審 6人罪成、2人無罪 8 名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執勸期間,即兩度進行反毒品行動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警長林華嘉及 5 名警員梁飛鵬、龐雋詩、莫志成、尹栢詩、陳守業周五(13 日)在區院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林華嘉在法院外感謝家人、同事支持(見內文影片)。 就 6 名罪成警員的涉案行為,判詞詳述 3 警員誣衊露宿者黎民十藏毒的過程,指他們將黎鎖上手銬時,黎雙手沒任何東西,但其後他們將另一帳幕搜出的「白色物件」,放入警員手中的黑色容器,而 3 警在記事冊等紀錄卻指黎持有載有毒品的黑色膠盒,官指 3 人捏造必然誤導,亦必然傾向妨礙司法公正。 罪成警員亦分別遮蓋公園內兩處 CCTV 鏡頭,一處與搜查黎民十帳幕有關,另一處鏡頭與拘捕阮文山的行動有關。判詞指,唯一合理推論是,警員必然預期隊員會作出不當或不合法的行為,例如揑造證據、銷毀證據等,裁定他們罪成。6 人押後至 10 月 8 日求情及判刑,他們續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至於被指控對露宿者拳打腳踢、砸爛家當的警員郭展昇,以及在旁觀看、無阻止犯案的警員韓廷光,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兩人無訟費申請。 4港大生涉致謝梁健輝認罪判囚兩年 刑期上訴得直減至囚15月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被判監禁兩年。 4 人不服判刑提上訴,周五(13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認為原審量刑起點 35 個月監禁明顯過重,適合量刑起點應為 2 年,扣除原審的 20% 認罪扣減、求情因素,總刑期應為 15 個月監禁。有被告家屬聞判哭泣,亦有人高呼「生日快樂」。 4 人於 2023 年 9 月起服刑,至今約一年。根據《監獄規則》,囚犯可因行為良好獲減刑三分一。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訂明,因危害國安罪行服刑的囚犯,須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方可獲行為表現良好的減刑。 721白衣人案|男子否認英龍圍暴動  … Read more

721白衣人案 43歲男否認暴動 餐廳前東主稱被告用膳至凌晨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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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白衣人案 男子否認英龍圍暴動 控方播片指拾起工程燈拋前方、持木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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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白衣人案 男子否認英龍圍暴動 官斥開案陳詞太簡短 控方致歉指將增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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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元朗|襲自稱中國人男子罪成 女子提上訴被拒 官稱屬私了非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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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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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求情 所有被告完成陳詞 官押日宣判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隨着最後一批、參選新東的 9 人上周完成陳詞,全部 45 名罪成被告已完成處理求情,歷時 12 天。法官陳慶偉指,有判刑決定時將另行通知宣判日期。 何桂藍一方確認何的案底紀錄後稱,「除此之外,沒有求情」。鄒家成在求情信指,想像不到參選已構成危害國安,亦提及數年來的還押生活。楊岳橋求情信稱身為律師,要承認犯下刑事罪行難堪,又指對公民黨成員非常抱歉。 劉頴匡自行陳詞稱自己應屬「積極參與」,又引案例指據案情可扣減刑期,他亦讀出女友求情信。范國威一方稱《基本法》容許否決預算,而憲制沒那麼脆弱,另引女兒求情信稱范是最好的爸爸。陳志全、林卓廷的代表大狀都提及兩人參與程度少。 呂智恆一方則指其角色僅支援、不重要,認為屬「其他參與」,另指呂親撰求情信,提及指從小志向是社工,定罪後失去資格,而他來自破碎家庭;呂獲保釋期間,珍惜時間和自由,花更多時間幫助有需要的人。呂撤銷保釋,還押候判刑。 林景楠一方引其求情信,稱反思發現自己受海外勢力或網媒渲染,間接成反中亂港分子,真誠認罪及道歉;又指林屬最輕的「其他參與」者,任控方證人應獲 50% 刑期扣減,望可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3 法官質疑,指辯方不現實,最終並指林只能有 20% 扣減。林續准保釋。 反恐首案|賴振邦串謀爆炸罪成 求情指非主腦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以槍械和炸彈殺警。當中 7 人不認罪受審,陪審團裁定 6 人無罪、1 人交替控罪罪成。 唯一罪成的賴振邦,被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的爆炸罪」罪成,辯方周一(2 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指賴並非案中主腦、曾參與測試炸彈搖控器,但非由賴攜帶及操作、亦不知涉案爆炸品的確實重量。 法官張慧玲指,認為陪審團並不信納從犯證人的證供,故未能肯定賴知悉控罪的「訂明標的」,即炸彈將於公共地方放置;但認為陪審團肯定賴聯絡別人製造遙控器、參與試槍,故裁定其交替的爆炸罪成。法官指待聽取同案其他被告求情,料不早於 10 月一併判刑。 《頭條新聞》被指辱警 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 通訊事務管理局於 2020 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內的「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環節,屬污衊、侮辱警方,並向港台發出警告,節目隨後停播。記協與港台工會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2021 年獲高院裁定部分勝訴。通訊局、港台工會與記協其後各就敗訴部分提上訴。 上訴庭周三(4 日)頒下判詞,一致駁回通訊局上訴,維持原審裁決,即「無品芝麻官」環節並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工會、記協一方就「驚方訊息」提出的上訴,則獲判勝訴,上訴庭下令撤銷通訊局的警告。 就主持王喜在「驚方消息」中穿著警服、包著垃圾袋,從垃圾桶冒出,3 名法官對於是否構成辱警、違反《守則》各有意見。首席法官潘兆初認為,雖然諷刺作品在表達上應有更大自由度,但仍有「一條連諷刺作品都無法逾越的體統底線」。另外兩名法官則認為,若內容是針對警察的抗疫工作,非單純針對他們的社會地位,不應被視為違反《守則》,最終以大比數裁定工會一方上訴得直。 通訊局回覆查詢指,會與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記協發聲明指,留意到通訊局就《頭條新聞》相關集數的裁決,已被法院全部推翻,還港台製作團隊遲來的公道,但《頭條新聞》於 4 年多前、收警告後一個月已停播。至於判決指兩間組織不能就言論自由受損作出違憲挑戰,記協與港台工會指尊重法庭裁決,不會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8.31灣仔暴動案4人無罪發還重審 3人認罪還押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2019 年 8 … Read more

11.12中大二號橋|理大生暴動無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 擬認罪11.13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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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灣仔暴動案4人無罪發還重審 3人認罪還押 官押陳虹秀案審結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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