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不准離家。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發現她倒斃家中。死因庭周一(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五天研訊。 傳染病學專家指,死者患有糖尿病及冠心病,加上其他健康問題,令其死亡風險較一般感染者高 2.55 倍。他在研訊主任詢問下同意,若能及早送院治療新冠,或能減低出現併發症、避免事主過世。他又指,長者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病徵一般不明顯,一般藥物可舒緩病徵,但未能治療新冠病毒。 最後一名證人已完成作供,案件押至周二(7日)由法官周慧珠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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