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一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案  男子公眾妨擾表證成立

2020年七一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案  男子公眾妨擾表證成立
2020 年 7 月 1 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其中兩名約 30 歲男子被指與當晚灣仔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有關,同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其中一人周一( 22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另一人的案件周二(23 日)開審。

拘捕警員供稱,他拘捕次被告後,在其住所發現一個紅色旅行箱,內藏餅乾罐、膠袋,含有大量白色粉末,另有剎車油、消毒漂白丸等;另一個紅色背囊內亦搜出鐵鉗、載有粉末的密實袋等。

控方傳畢 3 名證人,暫委法官王興偉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押後案件至周三續審,以待被告決定會否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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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七一灣仔有紙箱冒煙 一男認公眾妨擾還押候判 另一人不認罪周二開審

前年7.1灣仔有紙箱冒煙 一男認公眾妨擾還押候判 另一人不認罪周二開審
2020 年 7 月 1 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反修法,其中兩名約 30 歲男子被指與當晚灣仔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有關,同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案件周一( 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首被告改為認罪,還押至審結後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另一被告則不認罪,押後至周二(23 日)宣讀開案陳詞。

承認案情指,閉路電視拍攝到首被告與一名男子在涉案地點徘徊,其後把一個樽裝物體放入紙盒,不久後紙盒冒出白煙。經檢驗後,專家認為紙盒內的殘留物並無爆炸性物質,但從同行男子的物品中,檢測出爆炸品常見成分,可產生火焰和有毒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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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假「安心」侵入入境大樓 政府外判工程師罪成 判160小時社服令

涉用假「安心」侵入入境大樓 政府外判工程師罪成 判160小時社服令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其中一名時任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早前被裁定罪成,還押 14 日後獲准保釋。裁判官王證瑜早前指本可判監,但接納被告有悔意,周五(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按報告建議,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餘下一名時任入境處職員被告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5 月 24 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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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涉用假「安心」非法侵入入境大樓罪成 官稱可判監、接納有悔意准索社服報告

工程師涉用假「安心」非法侵入入境大樓罪成 官稱可判監、接納有悔意准索社服報告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時任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早前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四(20 日)判刑。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之求情信,提及犯案為「一時諗錯咗,擔心私隱問題」;又指「還押期間深受教訓,初嚐牢獄之苦,知道自由嘅可貴」。辯方亦提及,被告母親須於 5 月接受手術,希望法庭考慮其特殊情況,從輕發落。裁判官王證瑜指案情嚴重,本可判監,但接納被告有悔意,批准索取社服令報告,押後至 5 月 12 日再判刑,期間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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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安心回家」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助理罪成判140小時社服令

涉用「安心回家」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助理罪成判140小時社服令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時任入境事務助理員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林子勤周三(1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罰被告 1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早前指,被告在案發時以「安心回家」魚目混珠。辯方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中段的服務時數,但被告「做幾多個鐘都唔介意」;又稱被告過往工作表現良好,曾獲數張員工嘉許狀,此次屬單一事件,相信不會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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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職員涉用假「安心」入入境大樓、「非法侵入」罪成 官指被告礙抗疫、考慮判監

外判職員涉用假「安心」入入境大樓、「非法侵入」罪成 官指被告礙抗疫、考慮判監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時任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不認罪受審,周四(6 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押候判,期間准索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開宗明義承認自己喺連登下載假安心出行嘅連結」,僅爭議何謂「侵入」,而相關措施現已消失,重犯機會極低。裁判官王證瑜則表示,被告阻礙社會抗疫,考慮將被告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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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裁判官何慧嫻周四(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場釋放。控方指,被告在大堂使用「安心出行」截圖「侵入」入境大樓。

裁判官認為,被告曾否使用該截圖非重點,而是被告有否按規定掃碼。官指出大樓地面沒有獨立二維碼,認為「(被告)根本不能掃描二維碼,因為根本不存在。」

裁判官又指,被告不可能隨便掃描一個二維碼,以進入大樓,否則反而有違「安心出行」追蹤確診者的用意,故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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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 Spa涉賣淫案 4男女涉管理色情場所脫罪 官指全部證人包括蔡展鵬誠實可靠

Viet Spa涉賣淫案 4男女涉管理色情場所脫罪 3人無牌經營按摩院罪成罰款
灣仔無牌按摩店 Viet Spa 涉賣淫案,1 男 3 女否認管理色情場所等 6 罪,經 7 日審訊後,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管理或經營賣淫場所」罪名不成立,當中 2 女 1 男另被控無牌經營按摩院,則被裁定罪成,罰款 8,000 至 2 萬元。男被告胡炳雄離開法院時,向記者笑稱「我無事喇」。

裁判官溫紹明指,「管理或經營賣淫場所罪」的定罪門檻,須證處所主要(mainly)用作賣淫場所。他接納兩名喬裝警員指,二人半年間共 5 次放蛇,均獲女技師提出可提供性服務。但考慮辯方證人、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供稱,過往 4 至 5 次光顧 Viet Spa ,均沒有人提出有性服務。而控方亦不太挑戰蔡的證供,因此「看不到不接納蔡證供的原因」,最終裁定控方未能證明 Viet Spa 「主要用作」賣淫場所,只是「偶作」(ocassionally)賣淫場所,全部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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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灣仔|8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搬磚、擲物 藉人多勢眾鼓勵暴動

10.6 灣仔|8 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搬磚、擲物 藉人多勢眾鼓勵暴動
2019 年《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灣仔一帶爆發衝突,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16 歲少女開審前認罪,准保釋候判;餘下 8 人不認罪受審,原於上周一(1 日)開審,惟有被告染疫,押至周五(9 日)開審。

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示威者在灣仔軒尼詩道集結,兩名被告被指搬動磚塊及投擲物品,眾人被截停時穿着黑衣及戴面巾等,當中有人被指激烈反抗。控方指,被告以人多勢眾來鼓勵、促使或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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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灣仔|11 人被控暴動等罪 再多一人擬認暴動撤擔保 押明年 2 月再訊

10.1 灣仔|11 人被控暴動等罪 再多一人擬認暴動撤擔保 押明年 2 月再訊
2019 年 10 月 1 日,灣仔爆發衝突,11 名男子包括一名法援署職員,被控暴動、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26 歲時裝設計師擬認暴動罪,主動撤銷擔保,連同早前兩名表明認罪被告,本案共有 3 人擬認罪及還押;其餘 8 人未表明答辯意向、續准保釋。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再訊,以候辯方檢閱事發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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