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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9人被控非法集結 2男審前認罪押後11.28判刑 1人准保釋1人還押

11.18理大|9人被控非法集結 2男審前認罪押後11.28判刑 1人准保釋1人還押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其中 9 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周一(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前認罪,其中一名現年 19 歲的男生,獲准保釋至 11 月 28 日判刑,另一人則還押候判,同案餘下 7 人不認罪,押後至周二(5 日)續審。

案情指,當日早上大批示威者由科學館廣場的方向前往科學館道,有示威者築起傘陣,步向警方防線。警方發出警告及驅散,其後經華懋廣場與南洋中心之間的通道進入科學館廣場,追截示威者,並在華懋廣場外面圍堵和拘捕共 135人;另有 13 人在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附近範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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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27歲女稱到場了解「真實社會狀況」 突被多人包圍「想走都走唔到」

11.18理大|27歲女稱到場了解「真實社會狀況」 突被多人包圍「想走都走唔到」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四(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

27 歲被告供稱,平日大多靠新聞關心社會事件,但「永遠都係人哋影、人哋支筆寫」,故欲親身到理大附近的尖沙咀,了解「真實社會狀況」,但其後被 60 至 70 人夾住,「想走都走唔到」,最終被捕。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打算前往該處視察,為何看見人群時想離開,形容她「又想睇,又想八(卦),又唔夠膽」,認為其做法與目的背道而馳。被告解釋,雖然事前曾預計或遇上混亂,但未料會被突然包圍,強調要先確保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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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上訴得直 法庭下令復康資源協會歸還校園內單位

理大上訴得直 法庭下令復康資源協會歸還校園內單位
香港理工大學於 1988 年將校舍單位租予復康資源協會,經營「復康專科及資源中心」,並收取每年一萬元「象徵式費用」。中心提供門診服務,並將需要研究復康器材的病人個案,轉介給理大科技中心,惟兩年後沒再轉介個案。

理大早前入稟要求收回單位,高院於 2022 年裁定理大敗訴,復康資源協會可繼續在校園營運。理大不服決定提上訴,上訴庭周五(25 日)頒布判詞指,從協議備忘錄可見,理大與復康資源協會存有互惠互利的關係,惟協會沒向理大轉介個案,不再為理大帶來任何利益。

上訴庭續指,若理大繼續補貼協會開支,屬沉重經濟負擔,不符合商業常識。上訴庭裁定理大上訴得直,下令協會歸還單位及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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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涉聲援校內被控非法集結 動畫學生稱到場取景 庭上播放作品

11.18理大|涉聲援校內被控非法集結 動畫學生稱到場取景 庭上播放作品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十三日審訊。

一名都會大學動畫及視覺特效系學生供稱,當日到尖沙咀為其畢業作品取景,她會一邊觀察環境,一邊以手繪記錄情景。她指動畫講述主角在「笠笠亂」下仍堅持上班,辯方於庭上播放該段動畫,並呈上被告的手稿,指動畫參考了手稿內容,加入被告在尖沙咀取景的畫面。

被告指,她於尖東一帶取景,行至麼地道時有十數名警員急步行近,為免被誤會而站在一旁,有警員指示她沿科學館廣場離開,及後另一警員衝近著她「踎低」,並將她拘捕。她另解釋,因過往曾吸入催淚煙感不適,故隨身攜帶口罩和眼罩以備不時之需。案件周四(17 日)續審,將由控方盤問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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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涉聲援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23歲男指因「八卦」隨人羣走動 

11.18理大|涉聲援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23歲男指因「八卦」隨人羣走動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一(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十一日審訊。

案發時 23 歲被告供稱,為準備社區藝術相關的碩士計劃書,當日清晨到九龍公園考察,抵達後發現有十多名警員徘徊,故轉到附近吃早餐,途經科學館附近因「八卦」隨人羣走動。控方質疑「你咁八做咩喞?」、「兵荒馬亂你仲八卦?」,被告解釋「兵荒馬亂嗰陣就走唔到」。

另一 21 歲被告供稱,當時就讀浸大視覺藝術系,到附近取景拍攝水池,突然被人羣包圍。辯方播放其作品,被告讀出影片中呈現、小説《1984》的塗鴉字句,法官嚴舜儀即打斷指「畫面見到嘅,就唔需要再讀出嚟」,並指內容與本案關鍵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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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涉聲援示威者 20人被控非法集結 20歲女學生認罪、19人不認罪

11.18理大|涉校園外聲援示威者 20人被控非法集結 20歲女學生認罪、19人不認罪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隨後爆發警民衝突。其中 20 人被控 1 項非法集結,案件周一(7 月 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當中一名被起訴時 20 歲的女學生認罪,還押至 8 月 11 日判刑。

案情指,案發時示威者用雨傘築防線,當警方推進,有示威者逃跑,及後 135 名示威者在華懋廣場被捕,包括認罪被告。她被搜出護目鏡、雨傘、雨衣。

另外 19 人不認罪,控方傳召當時駐守機動部隊的督察作供,指當日有約 200 人聚集,有人戴護目鏡、頭盔及手套等,亦有人舉起深色雨傘、以粗口辱罵警員。督察稱,在警告後指示同事包圍示威者,最後拘捕 135 人。案件周二(8 月 1 日)續審,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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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4 人經審訊後,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與開審前認罪的 2 人,一同還押至 9 月 18 日判刑。被告親友向犯人欄高呼「保重呀自己!」、「阿樂!等你!」。

暫委法官陳慧敏指,不接納各被告及辯方證人稱,到場晚膳、等車等說法,批評他們的供詞不盡不實。就有被告案發時並非穿著黑衣,法官稱「不會就任何人的衣服顏色,而自動把他標籖為某一類人」。官表示,考慮所有環境證供,包括被告在窄巷被困等,唯一合理推論是,他們是遭警方追捕,而走入窄巷的暴動者之一,並壯大其他暴動者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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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被指調查報告寫另一被告案情 警認「copy & paste」範本後忘記更改

11.18理大|被指調查報告寫上另一被告案情 警認「copy & paste」範本後忘記更改
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開始包圍理大附近,圍堵在校園內的示威者,多人被捕,被控暴動等罪。於一宗涉及 18 人的案件,其中 6 人否認控罪,周四(18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18 日審訊。

辯方質疑,負責暫管證物及撰寫 2 名被告調查報告的警員,在其中一份報告內寫上另一名被告的案情,「AP(被捕人)寫錯,連女警 number 都寫錯」。警員起初表示「打錯」,其後進一步解釋指,他處理完一份報告後,把範本複製、貼上至另一名被告的報告,只是忘記更改此處。

警員強調,他在今年 3 月,即事隔 3 年多就事件撰寫的書面供詞,主要依賴調查報告內容,而非單憑記憶撰寫,肯定自己不會混淆 2 名被告的紀錄,「處理完一個先到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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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3男女認暴動等罪判入教導所 官:個人和社會要持續反省及改革

11.18理大|3男女認暴動等罪判入教導所 官:個人和社會要持續反省及改革
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包圍理大附近一帶,稱會以暴動罪拘捕所有離開理大的人,翌日清晨 5 時許於理大對出暢運道拘捕多人,控以暴動等罪。其中 3 人早前認罪,周三(3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指,反修例運動由和平示威,後遭「少數崇尚暴力的人脅持」,不少抱有理想和熱情的年輕人未經深思熟慮下參與,即使無暴力行為仍屬壯大示威群眾聲勢。法官認為,個人和社會要持續地反省和改革,手段須和平合法,法庭不能處理政治問題,只能依法懲治。

法官又指,理大事件涉一連串暴動, 3 人雖未滿 21 歲,但犯下嚴重罪行,在場鼓勵他人刑責不輕,若判監或面臨數年監禁,考慮到他們犯罪時年輕,教導所刑罰與其參與程度匹配,故採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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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8歲男測量助理襲警、拒捕罪成囚3月2周 管有噴漆涉破壞交通燈無罪

理大衝突|28歲男測量助理襲警、拒捕罪成 判囚3月2周 管有噴漆涉破壞交通燈無罪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位於理工大學的示威者,其中 28 歲測量員被控在理大校園附近襲警、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3 罪,經審訊後周三(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3 個月 2 星期。

裁判官葉啓亮指,控方沒有提供噴漆是如何破壞交通燈的環境證供,考慮到涉案噴漆放在背囊內,並非垂手可得,不排除是用於工作,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不成立。惟裁判官指,被告先扯下警員的頭盔和面具,繼而揮拳擊中其眼部,存心襲警,使警方在執行職務時花費更多力氣時間,甚至要冒受傷風險,因此裁定裁定他襲警及拒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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