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休班男警務人員被指在去年下半年,在港九新界共 4 地點,包括住所及港鐵站,掌摑及腳踢其女友。他被控各兩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今(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及押後至 6 月 29 日再訊,以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6 歲休班男警務人員被指在去年下半年,在港九新界共 4 地點,包括住所及港鐵站,掌摑及腳踢其女友。他被控各兩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今(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及押後至 6 月 29 日再訊,以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