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 4 日,一輛校巴於沙田大涌橋路失事,衝落城門河邊單車徑,車上學生及保姆等 25 人受輕傷。57 歲校巴司機 2022 年 7 月初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周二(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個月、停牌 18 個月。 法官彭中屏批評,被告的行為魯莽、自私,不但故意忽略交通標誌,而且欲以高速越過數架車輛,把車上學生置於危險之中,辜負他們對被告的信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 6 月 4 日,一輛校巴於沙田大涌橋路失事,衝落城門河邊單車徑,車上學生及保姆等 25 人受輕傷。57 歲校巴司機 2022 年 7 月初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周二(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個月、停牌 18 個月。 法官彭中屏批評,被告的行為魯莽、自私,不但故意忽略交通標誌,而且欲以高速越過數架車輛,把車上學生置於危險之中,辜負他們對被告的信任。
一名大學生 2020 年被 9 名 13 至 24 歲青少年禁錮酒店房間,威逼他和親友交出 5,000 元。9 人事後被控非法禁錮、勒索等罪,其中兩男早前擬認罪被拆成另案處理,當中案發時 13 歲少年周二( 19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院)獲判 12 個月感化令。 暫委法官許肇強引述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僅 13 歲,因不想得失朋友,在不知情下偕他們上酒店,負責看守事主,可說是「年少無知、少不更事…受人指示,愚蠢地參與事件」。 法官考慮被告角色被動、參與程度有限,被捕後向警員和盤托出事件,及因案已還押 7.5 個月(相當於監禁逾 16 個月)、失去讀書機會,接納報告判他感化令,並寄語被告,「法庭畀咗機會,希望你要好好珍惜,識朋友你真係要帶眼」。
四旬補習老師被指去年 7 月在觀塘游泳池更衣室內,偷拍一名男子裸照。他早前否認一項有違公德罪,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周二( 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 2 星期。 裁判官劉淑嫻強調,性取向是個人自由,但前提是不得干擾他人,考慮到其患有窺淫癖,重犯機會為中至高,加上定罪後仍不斷堅稱自己無辜,不適合處以緩刑。
2021 年 11 月,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指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非禮懷孕 3 個月的女店員,事後向對方提出以 100 萬元和解。該警員被控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早前曾申請押後,待索醫療報告。 案件周二(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時,辯方再申請索取私家醫生的醫療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9 月 14 日再訊,被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一名 27 歲荷蘭籍男子被指於 2021 年,在西貢南圍其住所腳踢一隻狗,並將它掉在地上。他早前否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後受審,周一(1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案,包括被告腳踢動作被露台圍欄遮擋以及現場環境光線不足等,又稱可確定被告行為可疑,曾在露台作一些事情導致狗隻慘叫,但證人證供都無法確定被告當時究竟做了甚麼行為。 被告當場釋放,裁判官裁定將證物即涉事狗隻歸還被告。
一名 34 歲女子涉訛稱自己是香港迪士尼樂園高層的親屬,在網上兜售廉價樂園年票及酒店套票,收錢後疑失踪。她被控「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周一(1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庭上透露,涉案金額逾 15 萬元,受害人達 300 多人。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 10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40 歲國際律師行女合夥人,被指於 2021 年 10 月,在石澳道近土地灣撞斃一名橫過馬路的 51 歲女子,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早前獲改控「不小心駕駛」。周五( 1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控方案情指,死者踏出馬路時,距離被告私家車只有 0.84 秒,指意外很可能無法避免,被告亦沒有足夠時間剎車。辯方求情亦強調,本次事件純屬無法避免的意外,被告事發後也感到焦慮。 裁判官梁嘉琪表示,考慮路面情況及被告背景良好,判處罰款 3000 元,及須完成 3 個月駕駛改進課程。
前區議員黃文萱與前議助去年 2 月在沙田第一城擺街站時,連同「香港中學生關注組聯盟」 5 名學生遭票控違反二人「限聚令」。黃及其前議助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周五( 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彭亮廷指,案中 4 名警員的證供充斥主觀元素,觀察較為片面、不可靠,拒絕接納其證供。裁判官批評他們「錯誤理解法律賦予警方的權力」,又質疑警方當時堅持中止街站,是否收到特定指示。裁判官列舉控方 12 大問題,直斥控方以黃文萱曾協助中學生執拾物品,就推斷兩組人屬同伙,且有共同目的,做法「極度武斷、不公平」。 黃在庭外表示,雖然裁決揭露警方,在拘捕及作供時的粗疏與荒謬之處,但一個猶如「阿媽係女人」的邏輯,須經過漫長審訊才能確認,她不會形容裁決是「公義來到」,但都慶幸「世間仲有返啲邏輯」。
理大應用物理系助理教授馮建雄,被指於 2017年申請資助期間,擅自升級自己的帳戶,以偷看其他競爭者的研究計劃。他早前被裁定 4 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成,裁判官梁雅忻周四(14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兩個月。 裁判官表示,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或令人覺得私隱被侵犯,案情嚴重。當警方檢取其電腦時,發現他仍有瀏覽相關資料,若非被揭發,「唔知會直至幾時」。考慮其背景良好及對社會貢獻,酎情減刑一個月,終判囚兩個月。被告及其親友聞判抽泣。
香港槍會被指沒清理 6 粒散彈槍子彈膠塞,違反槍械牌照條款,持牌人周啟承被票控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案件周四(14 日)續審,周作供指涉案膠粒「不是彈藥一部分」,根據牌照毋須處理,但指自傳媒 2019 年起報道環境問題後,已 13 次安排承辦商清潔射擊垃圾,不同意控方質疑無盡力清理。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結案陳詞。 周為 2017 年「第十三屆全運會」的香港射擊代表之一,參賽項目為「男子飛碟雙向」,亦是私立國際學校「弘立書院」的營運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