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56 歲替假幼兒照顧員涉一日之內,連環向 3 名幼童施虐,早前承認 3 項虐兒罪,是案中第二名認罪被告。她還押至周五(22 日)被判囚 5 個月 8 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評,被告聲稱不知自己所使用的力度多大,是企圖狡辯,強調被告腳踩兒童一事極盡侮辱,直言「若非親眼所見,根本不能想像文明社會中,專業兒童照顧員有如此照顧的手法」。 官指出,由於其中一罪以「星期」作量刑起點,加上每個月並非一定是 4 星期,故最終判刑為 5 個月再加 8 星期。被告聽取判刑時一直低頭,得悉判刑後未有太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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