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59 歲兒童暫托所男幹事,被指在 2020 年 5 月至 6 月,在暫托所房間內強吻案發時 9 歲的印裔女童,又以下體摩擦女童下陰。他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今(17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第二日審訊。辯方向女童展示數幅她的畫作,指畫作上有「I love Vincent uncle(被告)」字眼,質疑她以畫示愛。女童即哭泣,因情緒激動一度要休庭。
她之後在辯方盤問下,指不知自己當時為何這樣做,後來改口承認曾喜歡被告,但現已不喜歡,並再度哭泣。法官練錦鴻指女童現時 12 歲仍然脆弱,質疑女童是否適合繼續接受盤問。案件押至明日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