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判囚 7 個月至 3 年。當中刑罰最重、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2023 年 8 月於內地刑滿出獄、移交港警。鄧涉管有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案,鄧就其中妨礙公正一案,周三(14 日)在區院認罪。
案情指,鄧向 Telegram 群組「勇武 2.0」求助,獲成員轉介至一名叫「廢中」的人士,該人安排鄧購入涉案快艇、學習駕船等,最後由鄧駕船載另外 11 人潛逃;他們被告知到台灣後,將獲台灣當局接應。
法官練錦鴻稱,「呢單案件好受公眾矚目,唔希望倉卒作出決定同埋詳細理由…根據我手頭中嘅案例,差唔多一定係要監禁」,將鄧涉的兩案同押後至 4 月 16 日判刑,另待一宗上訴庭聆訊。該案為「12 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提刑期上訴。鄧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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