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歲時任集友銀行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去年向其家人披露,對方正被廉署調查,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案件周二(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再訊,候向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官亦批准被告以現金 1,000 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3 歲時任集友銀行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去年向其家人披露,對方正被廉署調查,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案件周二(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再訊,候向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官亦批准被告以現金 1,000 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前漁灣區議員徐子見去年 10 月在醫院出獄,事隔逾 3 個月,他周二(3 日)於 Facebook 首度發布與愛貓「棉花糖」的合照,談及與牠久別重逢,「可知在漫長孤單的夜晚中是多麼牽掛?⋯可惜身處的地方令人沒有方法作出任何回應」。
徐亦提及,重逢時愛貓起先遲疑凝望,感覺就似變了陌生人,「但也沒有心碎,得知一切安好,已然是足夠」。他最後稱,「未來大家可要繼續好好地生活下去。」
政府強制巴士乘客戴安全帶實施僅 6 天撤銷,當局指條文「技術上有不足之處」。現屆政府醫務衞生局亦曾宣布不接納 7 名私家醫生簽發逾兩萬張「免針紙」,但政府在司法覆核敗訴,法官高浩文指當時法例並沒賦權局長宣告失效。政府後來修訂法例。
高浩文在判詞指,「官員的權力源自法律,而非新聞公告」,又指盡責的立法會議員都應確保政府合法地行使權力,有議員因此事提質疑卻不幸受抨擊。翻查資料,當時提出質疑的亦是江玉歡,她去年在換屆選舉前宣布不競逐連任。
不過江亦被質疑有份審議巴士安全帶修例,她回應指政府部門的文件、官員講解都指新例只限新登記巴士,若說審理時未察覺立法原意「並不公允」。
警方 2024 年在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後山檢獲化學品等物品,7 名未成年男女分成兩案處理。控方周一(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合併兩案獲批,起訴串謀製造爆炸品等 8 罪。控罪書顯示,案件由國安處起訴。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4 月 27 日再訊,以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7 人續獲保釋,期間不得踏足校園 100 米範圍內。其中一名被告申請解除禁足令 6 日,官批准他在老師陪同下進入學校,「因為你上緊一啲課程」。
22 歲內地女生被指於 2024 年 5 月,向嶺南大學訛稱 TOEFL(托福)成績達標,以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一(2 日)被判囚 3 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表示,本案情節比論文抄襲更為嚴重,被告沒真誠悔意,遭揭發後仍撒謊意圖掩飾,是一錯再錯。官又指,若以欺騙所得的資格再申請其他學位,做法如同「洗黑錢」,構成「qualification laundering」(學歷洗白),罪加一等。考慮類似個案日趨增加,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39 歲大律師蘇潁被指上月在香港仔龍豐藥妝店外推跌女子,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周一(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蘇自行應訊,稱「我自己係律師」,申請押後案件考慮答辯意向,又稱「(下次)可能會自辯」。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3 月 16 日再訊,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他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官庭上稱事主為被告的前女友,向被告提醒,「佢主動同你聯絡呢,你都唔可以同佢有任何接觸喎」。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2 日)踏入第七天審訊,控方一連 3 日播畢其中 50 條,由 2018 年中國修憲起的呈堂片段(截圖及發言者見內文表),當中《國安法》前的片段有 27 條,為 3 被告在六四集會、支聯會街站發言,以及接受傳媒訪問。
審訊周三續,李卓人一方將盤問就維園六四晚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的警務人員,預料控方案情本周完成。李一方將提出毋須答辯,代表大狀沈士文稱審訊進度理想,若法庭裁定表證成立需繼續審訊,「兩位被告都係可能畀口供嘅話,都係有足夠時間」。
Day6:控方播李卓人美國國會發言片 官稱或涉勾結罪指示跳播
兩名日籍男子上周五(1 月 30 日)在上環一間找換店外,被搶去 5,100 萬日圓(折約 257 萬港元),3 名日籍男子及一名中國籍女子被控串謀搶劫罪,周一(2 月 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女被告報稱傳譯員。
其中一名日籍被告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聽畢陳詞拒絕申請,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4 月 14 日再訊,候進一步調查。4 人須還押。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李卓人、鄒幸彤擬不認罪,案件將於 2026 年 1 月 22 日開審;何俊仁則擬認罪。案件圍繞支聯會在 1989 年成立至 2021 年解散,逾 30 年間沿用的「五大綱領」涉否顛覆國家政權。
《法庭線》整理實時、綜合,以及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6.1.22」(即 2026 年 1 月 22 日);亦可用「影片」、「圖輯」或「內文表」的字眼搜尋到相關內容。
一覽最後更新日期:20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