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2020 年首次禁止維園六四集會,支聯會和民主派等 26 人自行到維園悼念,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何桂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 6 至 13 個月。法官胡雅文指,政府實行防疫措施,不是政治打壓,而是防止疫情擴散,但被告無視實際的公共衞生危機。 被判監禁 13 個月的黎智英,不服定罪及判刑,申請逾期上訴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11 月 28 日審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 2020 年首次禁止維園六四集會,支聯會和民主派等 26 人自行到維園悼念,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何桂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 6 至 13 個月。法官胡雅文指,政府實行防疫措施,不是政治打壓,而是防止疫情擴散,但被告無視實際的公共衞生危機。 被判監禁 13 個月的黎智英,不服定罪及判刑,申請逾期上訴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11 月 28 日審理。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 2022 年 4 月,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 5,000 元罰款。兩人不服定罪,周四(29 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定罪上訴。案件暫未有處理日期。
2022 年 11 月,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一名 25 歲男子涉嫌於居住單位內殺害其 50 歲母親,並將屍體藏到睡房床底。案件周五( 3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案件以等候驗屍報告結果及索取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案件押後至 9 月 22 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涉嫌在 2021 年 3 度非禮同一名女子。他周五(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 3 頂非禮罪,案件押後至 9 月 15 日預審,期間他獲准續保。 控方表示,預計審訊時會傳召 3 名證人,包括事主,故申請證人於屏風後作供,並使用特別通道進出,另會呈上警誡供詞。辯方則指,正審大約需時 2 天,屆時會爭議警誡供詞的自願性及可靠性。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電話騙案,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不獲保釋。王進洋沒有律師代表,周五(30 日)第二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其陳詞,拒絕其擔保申請,被告還押至 9 月 28 日再訊。
西環麥當勞上周日(18 日)發生斬人案,29 歲員工涉以刀刺傷另一名男子,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不獲保釋。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周五(30 日)自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陳詞,拒絕其擔保申請,案件押至 8 月 15 日再訊。
2018 年在鰂魚涌公園槍殺親戚而被判終身監禁的 49 歲女囚犯,涉於小欖精神病院服刑期間,向懲教職員提供 30 萬元賄款,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便可獲釋。她被控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四( 29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懲教主任供稱被告曾要求她提供協助,提到自己「想坐醫院令」,希望囚禁幾年後便可以離開,又指被告稱如被轉介至大欖懲教所會死在那裡。精神科醫生供稱被告有性格問題及適應障礙,精神狀態有起伏,但沒有嚴重精神疾病,記憶力正常,不會沒意識地說話或行動。案件周五( 30 日)續審。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9 日)展開第 76 天審訊。第二名作供被告彭卓棋完成共 4 天作供。他在控方盤問下供稱,知悉初選組織者於《國安法》後有舉行記者會,但當時只關注拉票,不知道內容。 彭在法官提問下,指沒看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初選投票日前警告初選或違《國安法》,又稱從與新聞得知,當時行會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曾指初選合法,直言「因為葉劉淑儀就又令我放心多第二次」。 另彭重申,他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他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案件下周一續審,另一被告何啟明料將作供。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6日審訊 控方指彭卓棋論壇提《願榮光》歌詞
31 歲平面設計師被指於 2022 年國慶翌日,在土瓜灣一間小學對開,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案件周四(2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承認兩項控罪,押後至 7 月 14 日判刑,期間須還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醉酒才犯案,又指本案不帶政治意味,與社會運動無關,望法庭輕判。惟裁判官梁雅忻指,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不覺得被告有醉,又指案件雖然與政治立場無關,但國旗、區旗的「意識形態」十分重要,判刑須有阻嚇性。
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大衝突,警方在油尖旺一帶展開圍捕行動,拘捕逾 200 人。其中 15 人的案件,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0 人早前認罪,餘下 5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並押後至 7 月 13 日,與同案被告一併處理判刑。 辯方提及,27 歲被告中學時期已熱衷於參與義工服務,曾遠赴汶川當義工,可見他具良好品格。辯方又指,任職滑水教練的被告,曾有兩次救人經驗,其中一名被救者慨嘆自己「無法像子聰(被告)當年拯救她一樣拯救他」,只能撰寫求情信。 辯方又形容,被告與姨甥隔著鐵窗相見的畫面,令人唏噓。求情期間,有被告目不轉睛地看著旁聽席的親友,以口型及手勢隔空傳話,並一度低頭拭淚。另有被告雙眼通紅,在步入羈留室前咧嘴微笑,家屬高呼「頂住啊!」,並叮囑他們「照顧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