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及另外兩名「民間電台」義工,被指於 2022 年 5 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3 人各被票控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分成 3 宗案件﹐周二(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除曾健成外,另外兩人均有律師代表,3 人都表示不認罪。控方稱,屆時將傳召 10 名證人,包括 9 名食環署職員。裁判官陳志輝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4 日作審前覆核。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及另外兩名「民間電台」義工,被指於 2022 年 5 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3 人各被票控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分成 3 宗案件﹐周二(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除曾健成外,另外兩人均有律師代表,3 人都表示不認罪。控方稱,屆時將傳召 10 名證人,包括 9 名食環署職員。裁判官陳志輝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4 日作審前覆核。
兩名 2019 年於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候選人,涉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遭廉政公署起訴,兩案周二(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表示認罪。辯方求情時指,案件涉及 5 千元的選舉開支,兩被告坦白認罪,與廉署充分合作,沒有任何得益,並承諾不會再犯,冀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將兩案押後至 2 月 22 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原有 5,000 元保釋,另須居住報稱地址。
2018 年 7 月 22 日,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研訊周一( 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聆訊。 消防處人員確認在發現鍾的前一晚,已收到死者朋友轉發、相信是鍾的座標位置,惟當時天氣不佳及已入夜,故翌日才派搜救人員到場。死因裁判官質疑,為何延至翌日上午 11 時才出動,稱「人命一分一秒,唔係應該早啲安排,等冇風險、天光就出發?」消防員稱當日早上,要先與警方等部門集合再商討,但同意「可以早啲會好啲」。 發現死者的機師則供稱,鍾所在位置連日出現低雲層,令搜救隊難以搜索。後來於執行其他任務後回程途中,因雲層升高,靠直覺到附近山坡終尋獲死者。他在裁判官詢問下同意,尋獲死者實屬幸運(It was very lucky)。
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 MX」、「吉野家」等餐廳,又疑在 Facebook 群組「香港黃色經濟圈」發布吉野家食物照片稱「明嘅就明」、「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又另外上傳快測陽性的照片。 他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周一(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李志豪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作供,透露將爭議政府案發時不承認快測結果。案件周二(31 日)續審。
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其中 18 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5 人周一(30 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前承認控罪。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3 月 13 日求情及判刑,餘下 13 人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爲,包括繼續集結拒絕散去、用鐳射筆照射警方、築起陣地、向警方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引致車道上多處着火,令彌敦道行車道上火光熊熊等。
2019 年 11 月 2 日,多名民主派區議會參選人引法例,在維園發起「選舉聚會」,警方驅散期間拘捕鄭仲恒、文念志及陳振哲;3 人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案件在裁院處理歷時逾 3 年,周一(30 日)隨文念志完成判刑而審結。 《法庭線》整合時序,顯示兩名曾處理案件的裁判官,都對控罪內容提出疑問,而控方屢次更改受阻警員人數,由 30 多人減至 20 多人,最後修訂為 3 名指揮官,亦曾突然申請增加警員證人,審訊需一再押後。 控方庭上指沒有造成延誤,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控方屢改控罪致案件需重新排期,應在量刑中反映延誤。3 名被告先後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當中求情信透露鄭因案心力交瘁;陳則於判刑後受訪指,候判期間忐忑不安,長遠計劃亦受影響。
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長者,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不准離家。但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親戚最後於她女兒送往隔離第 4 日報警,發現她倒斃家中。死因庭周一(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 8 天的死因研訊。 死者女兒供稱,她確診後被送往亞洲博覽館隔離,首兩天仍能與母親聯絡,得知署方仍未將母親送往隔離,亦未有送餐予她,到第 3 日無法再聯絡母親。死因裁判官提及,驗屍報告指死者死於新冠肺炎,問死者女兒是否知情,女兒稱不知道。而救護員到場時,發現死者已呈現屍斑。聆訊周二(31 日)續。
2019 年 9 月 29 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涉及當中 8 人的案件原定周一(3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但全部人選擇認罪。除第三被告獲保釋外,其餘各人均須還押至 2 月 16 日判刑。 控方指出,各被告均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附近被制服,分別被現場片段拍到,在示威者前排築起傘陣,曾手持磚頭、竹枝等,又指案發的暴動總共歷時 2 小時,涉及約 2 萬名示威者聚集。 辯方求情指,本案源於當時社會爭議,「年輕人有感被逼上梁山,無有能之士聆聽其聲音」,指雖非藉口,但可解釋行事原因,又指他們已明白受網上輿論影響,用了稚嫩的方法表達訴求,重犯機會極低。2016 年旺角衝突中暴動罪成、早前出獄的盧建民,亦到庭旁聽。
2019 年 11 月 2 日,民主派區選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集會,警方驅散,期間拘捕鄭仲恒、文念志及陳振哲。3 人同年在區選勝出,而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當中鄭、陳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文則因醫療報告未備妥,押後至周一(30 日)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本案存有檢控延誤,控方多次修改控罪令案件要重新排期審訊,應在量刑中反映延誤,又引辯方求情,指文因案件巨大壓力致嚴重失眠,需尋精神病醫生協助,而他辭任區議員後,重回扎鐵工作。 官判處文念志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另承認「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罪,被罰款 5,000 元。文的 FB 專頁發帖指,案件持續 3 年 3 個月總算完結,「星期五晚不用再去差館報到啦」。同案被告、早前已判刑的陳振哲,亦到庭旁聽。
農曆年初七(28 日)人日,44 歲持雙程證的無業男子,疑因家中幼貓抓傷其兒子臉部,盛怒下將貓狂擲地上至失去知覺,最終死亡。他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周一(30 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 3 月 13 日再訊,以待律政司商討控罪適切性。被告申請保釋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