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警方接獲多名女子報案,指下身遭淋潑不明液體。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埋伏,拘捕 56 歲地盤工人。他被捕後稱「控制唔到自己」,又指患精神病 20 年,案發時停止服藥。
被告原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被改控 3 項普通襲擊罪,周二(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溫紹明判他監禁 4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4 年 2 月,警方接獲多名女子報案,指下身遭淋潑不明液體。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埋伏,拘捕 56 歲地盤工人。他被捕後稱「控制唔到自己」,又指患精神病 20 年,案發時停止服藥。
被告原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被改控 3 項普通襲擊罪,周二(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溫紹明判他監禁 4 個月。
去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受審,控辯雙方周二(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重申,在涉案的公務探訪期間,兩名被告所有文件交換,均經懲教職員檢查及記錄,反映被告應知道他們未獲授權送出投訴信。
辯方則質疑《監獄條例》列明,署方必須准許在囚人士撰寫及發出投訴信,署方無權閱讀內容,懲教職員供稱檢查及批准寄信的程序,全屬傳聞證供,法庭不應予比重,更不能指被告違反指引屬違法。辯方又強調,投訴屬言論自由,法庭應予保障。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至 7 月 29 日裁決。期間鄒家成繼續還押,次被告續准保釋。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二批罪成被告、初選時參選港島區的 6 人,周二(2 日)處理求情。代表梁晃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庭上讀出由梁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提及生於香港主權移交之時,每逢畢業都碰上香港「新階段」,例如「沙士」、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形容是「我深感我的命運與香港緊緊扣連」,又稱「我從未喪失對香港和香港人的信心」。 辯方透露袁嘉蔚獄中成婚 梁晃維自感與香港命運緊扣梁晃維中學老師:佢對港人已經交代咗 以下為梁晃維求情信節錄(中文為記者翻譯;英文原文見文末): 在 2020 年立法會選舉之中,我以「休戚與共 長風破浪」為競選口號,那不是適合在集會或遊行中叫喊的感性口號,它融合了我對香港的個人感受和抱負。作為在主權移交那年出生的人,我們這一代常被戲稱為「被詛咒的孩子」(cursed children)。每當我們踏入人生新階段,香港就遭受疫症或大事衝擊—我們幼稚園畢業時是「沙士」,小學畢業時是「豬流感」,高中時是雨傘運動,離開大學步入社會時,就碰上反修例運動和世紀疫情。在與香港同甘共苦的當中,我深深感到自己與香港的命運緊緊扣連。 香港是我成長的地方。它是我經歷種種的舞台,也是我所珍視價值的搖籃。我發覺自己無法輕易切斷與香港的聯繫,也無法忍受只做個旁觀者。無論我將來過着怎樣的生活,我都會繼續與香港休戚與共—為它的成就喝采,為它的衰落沮喪。自 2019 年以來,香港面對複雜和困難的局面,許多人對這個城市的未來感到迷茫。然而,我從未喪失對香港和香港人的信心。憑我們對這片土地的熱愛,以及我們從前人那裡繼承的精神,我信香港終能長風破浪,克服當前的挑戰和未知的困難。只要我還活著,締造更美好的香港就會是我的終生抱負。 In the 2020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I used the slogan “sharing weal and woe, braving the winds and tides”. It is not an emotional slogan fit for chanting at rallies or marches. It combines my personal feelings and aspirations for … Read more
《反恐條例》首案,不認罪 7 人周一(2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44 天審訊。控方傳召政府法證化驗師,分析於涉案電話備忘錄中載有的化學程式,另傳召電子專家檢驗於香港華仁書院附近檢獲的兩個炸彈電子裝置。
化驗師指,備忘錄中其中一條化學方程式,與製作黑火藥的組合脗合,屬低性能炸藥。而黑火藥在人類歷史上已使用多年,網上隨時找到製作資訊。電子專家則指,案中「細炸彈」的裝置中包含手提電話,致電可啟動。至於「大炸彈」,專家指該裝置並無安裝電子火柴,若啟動會令繼電器發熱,但最終未必會「著火」,甚至高溫會損毀零件,認為此裝置設計上有問題。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二批罪成被告、初選時參選港島區的 6 人,周二(2 日)處理求情,料需時 2 天,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 5 人完成陳詞。袁嘉蔚一方透露,她不久前在獄中成婚,有意與丈夫共度時光、建立家庭。
梁晃維一方稱梁為〈墨落無悔〉發起人之一,但聲明內容僅為當時的共識。梁在求情信提到生於香港主權移交之時,畢業碰上「沙士」、雨傘、反修例,形容「我深感我的命運與香港緊緊扣連」(見另稿)。
鄭達鴻一方指,他僅僅跟從公民黨立場,認為鄭的量刑起點應不多於 3 年;徐子見一方指,父親在他還押時離世。楊雪盈一方則呈上 32 封求情信,望法庭以新角度審視楊,遭官質疑是否意指楊不應被定罪。案件周三續,料由彭卓棋一方陳詞。
港島6人求情前 裁決理據承認案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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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初選時參選港島區的 6 人,包括認罪的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以及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鄭達鴻、楊雪盈和彭卓棋,周二(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首日求情,早上有約 60 人排隊旁聽,包括七一現身銅鑼灣的李盈姿、「劉公子」劉定成及「大黃伯」。
徐子見的數名友人表示,旁聽是表達支持,「畀佢哋知道我哋仲記得」,又指早前探望時,徐的精神不俗,「佢哋唔識去擔心,已經冇咗『擔心』兩個字㗎啦,聽天由命」。
梁晃維的中學班主任林老師稱,梁讀初中時「好純真、性情好真」,而高中時展現領導能力,亦在公開試取得佳績,稱梁關心社會,秉持母校「修己善群」的精神,「喺咁嘅時空入面,佢盡咗佢嘅力量,所以喺歷史層面角度,佢對香港人已經交代咗」。
梁晃維求情信節錄:從未失對港人信心 信終能長風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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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患產後抑鬱的 32 歲女子,上周六( 6 月 29 日)被指在將軍澳日出康城寓所內,割傷丈夫頸部,隨後致電家翁,表示自己殺害丈夫及會自殺。30 歲丈夫送院後不治。女子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周二(2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 8 月 29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控方指被告有自殺傾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下令懲教署對被告施以特別看管。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二批罪成被告、初選時參選港島區的 6 人,將於周二(2 日)處理求情,料需時 2 天。《法庭線》翻查裁決理據判詞、庭上證供及承認案情,整理他們被指控的罪責與角色。
認罪的袁嘉蔚與梁晃維,分別以排名第二及第三勝出港島初選,並有出席「抗爭派」記者會,最終同被 DQ。承認案情指袁嘉蔚曾稱要在「街頭戰線」、「議會戰線」等反抗;梁晃維則為〈墨落無悔〉發起人之一。同樣認罪的徐子見,雖沒簽署〈墨落無悔〉,惟承認案情指他於 Facebook 發布經修改的〈墨〉,亦提及會運用權力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至於受審後被定罪的 3 人,法官裁定鄭達鴻在公民黨記者會舉標語牌,顯示他已決定遵從楊岳橋等人的發言;又指楊雪盈則曾與戴耀廷等出席記者會,必然知悉本案謀劃。至於彭卓棋,官拒納他稱無意否決預算案,又形容彭「投機取巧」,證供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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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 戴耀廷等5人完成求情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人罪成,被指為組織者的 5 人上周一連兩日完成求情。認罪的戴耀廷及審訊後罪成的吳政亨,此前沒有作供,他們的代表大狀就兩人角色、言行陳詞。至於曾任控方證人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辯方則爭取減刑。 這兩天早上,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有數十人排隊旁聽,有人前一天傍晚到場,亦有人連續兩天排隊,並為成功進入正庭看到被告感高興。記者庭上亦仔細觀察還押多時的 5 人,有人頭髮花白、額現皺紋,有人身型變得瘦削。 行為良好沒提早釋放 馬俊文提司法覆核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展示港獨標語,「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維護國安條例》(下稱「23 條」)新安排下,他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上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23 條」的新安排不合法、有追溯力、越權,侵害人權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等權利,變相非法拘禁,令他感到極度痛苦和沮喪,遭受「具惡意、殘忍」的對待,要求法庭宣告新安排不合法,重新詮釋有關安排及即時釋放他,並向懲教署索償。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申「換官」 官質疑理據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上周一(24 日)在高院處理鄒的「換官」申請。鄒引案例指,有份審理的黎婉姫在支聯會另案,曾經閱讀不向辯方披露的控方「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文件,屬於觸及「外部訊息」,達到有機會偏頗的門檻。 法官李運騰質疑,他都要先看過有關文件,才可判斷黎可否審理此案,指若按鄒邏輯,「我哋 3 位都唔審得」,法官亦先後引控方開案陳詞、案中案等情況,質疑鄒的理據。控方則指據案例,「換官」須是非常例外才可成立,因專業法官會把無關材料摒除。 支聯會的另一案件,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被裁定拒交資料罪成。3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聆訊將於 7 月 31 日處理,負責的法官則暫顯示為「容後通知」(To be confirmed)。鄒繼續無律師代表。 8.18集會案終極上訴 被告方爭議檢控決定損集會自由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 「參與集結」罪上訴失敗、維持定罪後,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上周一(24 日)聆訊。法官押後裁決。 被告方各人針對「參與集結」定罪上訴,其中的法律爭議,牽涉英國最高法院近年兩宗案例訂明的「執行相稱性」原則,是否適用於本案。上訴方力陳,拘捕、檢控及定罪等均須符合相稱性,法庭在定罪及判刑前,應考慮本案所有因素,包括當日集結和平、警方亦無驅散。 專題:願榮光禁令一個半月 有何成效? 被指有煽動意圖的 32 條《願榮光》YouTube … Read more
一名 17 歲男學生,涉於 2023 年 1 月至 11 月期間,在元朗一間中學內非禮另一女子。該男學生被控 3 項非禮罪及 1 項偷拍罪,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五(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求情。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11 日判刑,待索取進一步報告。
被告平日在深圳讀書,週末才能來港。辯方求情指,感化官因擔心被告長居深圳,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被告願意並有能力獨自過關來港,履行社會服務令或接受感化,又指被告沒有不良嗜好,犯案後深感後悔,反省後明白要尊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