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法官陳錦泉周二(16 日)就其中一名九旬居民的案件頒下判詞,下令居民須交出單位管有權。
判詞指,被告質疑「平屋」為非牟利機構,得到政府大量優惠,卻要保密重建所得的利潤,而且「平屋」審理舊租戶回遷資格的過程不透明,沒有上訴機制,認為「平屋」沒有監管,濫用公權。惟法官認為,無論「平屋」賺取利潤與否,是否需向政府交代,都不構成租客在租約期滿後,不交回物業管有權的理據,裁定「平屋」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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